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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8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据《明史·食货志》载:“太祖为吴王,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即位之初,定赋役法,一以黄册为准。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税,曰秋粮,凡二等。”明朝中后期改革赋税制度,据《续文献通考卷十六·职役考》载:一条鞭法,“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顾(雇)役应付……亦革弊之良法。但有司行之有善有不善,是以地方亦间有不称便者”。其“善与不善之处”,河南《封丘县志卷三·田赋志》对此有概括性说明:“监司颁行一条鞭法,规制划一、剔弊省繁,最为得法。久之弊生,以致派银之岁,有多寡也;折地之时,有上下也;钱粮之互,有出入也。种种弊窦,难以枚举。”此外,《获嘉县志卷六·赋役志》引《吴志》云:“按存留项下,皆昔日之徭役也。自一条鞭法俱归入额赋之内。民各输银,官为雇办……然而役因事起,例以时成……皆不能无烦于吾民。”

——摘编自《明史·食货志》《续文献通考》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朝赋税制度发生的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朝“一条鞭法”的“善与不善之处”。
2024-05-19更新 | 32次组卷 | 1卷引用:2024届辽宁省名校联盟高考模拟卷(押题卷)历史试题(三)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隋唐是科举制的形成和完善时期,隋文帝继位后,在人才选举方面废除了九品中正制,设立分科拔举人才,进士这一名称,作为一个考试取士科目则始于隋炀帝,由于狭义的科举是指进士科举,因此,进士科的创设成为科举制起始的标志。唐太宗时,科举考试的内容日渐丰富,进士和明经作为主要的选士科目,在贞观年间得以确立。武则天时期,共取进士454人,人数明显增加,在702年还敕令宜教武艺,每年准明经、进士贡举, 自此武举开始实行。唐玄宗在位期间,人们高度重视科名。因此,科举事务的重要性与考功员外郎职位较轻的矛盾日益突出,唐玄宗决定由礼部掌管科举,这是唐玄宗对科举制进行的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

——摘编自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

材料二隋及唐前期继续沿用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并在均田制下实行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制,租庸调以丁为单位征税,每年租二石,调绢两丈及绵三两(或折纳布、麻),服正役20日,可按每日折三尺纳绢替代,是为庸,庸的作用是替代正役,纳庸即不服正役,服正役不纳庸,如在20日以外加派正役,加15日免调,30日租调俱免,算上加派,总计不能超过50日,这方面的规定保证了农民的基本生产时间,有利于经济的恢复、发展。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科举制在隋唐时期形成和完善的过程。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租庸调制的积极作用。
2024-01-12更新 | 30次组卷 | 1卷引用:辽宁省锦州市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初,不征关税。《汉书》载:“(汉武帝)太初四年冬,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关吏卒食。”武帝以后,内地关税的征收范围不断扩大,且税率不断升高。张骞出使西域以后,陆路贸易经河西走廊,直通中亚和西亚。海路贸易也兴起了,番禺是当时最重要的贸易港口。在边境的进出口要道,汉代都设关管理对外贸易征税。

——摘编自祝凤梧《中国古代关税漫谈》

材料二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英国急于打开中国市场,其手段有:一是设立通商口岸;二是降低关税。两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进口关税降无可降。清政府也需要稳固的财政收入,关税是维护清政府运转和及时足额赔款的保障,因而,在经过前期关税和船钞的大幅下降之后,晚清后期,关税制度特别是关税税率、船钞等变化不大。而《辛丑条约》签订之后,为提高清政府对巨额外债的偿付能力,西方列强主动提出将关税税率提高到“值百抽五”的水平。

——摘编自胡公启《晚清中国关税制度变迁及影响》

(1)根据材料一、指出汉代关税征收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迁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晚清关税变迁的表现,并分析其影响。
4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中国自古以来就形成了一整套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这套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历经数千年, 各项制度既前后相继、互为关联,又不断发展、持续变革,呈现出由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乃至体系化的特点。以 商周的分封制为开端,古代中国先后建立郡县制、刺史制、三省六部制、行省制等一整套政治制度;先后实行井 田制、均田制、一条鞭法等一整套土地制度和经济制度……这些制度因时而异、因地而异,规范了各级管理行为 和稳定了社会秩序,确保了国家权力的运行,为促进社会安定和推进文明教化等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正因如 此,中国的国家制度才一直为周边国家和民族所纷纷学习和模仿。

——摘编自李国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厚历史底蕴》

根据材料观点,任选一个中国古代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的角度拟定一个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
2023-01-17更新 | 170次组卷 | 34卷引用:辽宁省协作校2020-2021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一次联考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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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如表所示史料均反映明代中后期社会情况。

史料史料   出处
“浙江钱尚书治第时,多役乡人,而砖凳亦取给于彼”明代文林《琅琊漫抄》
“吴中士大夫田连阡陌,受请寄,避徭役,贻累闾里,身殁而子孙为流佣者多矣”明代钱谦益《牧斋初学集》
“(明代后期)朝廷有命令,必传之态度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方
传至臣等;内阁有陈说,必达之管文书官,管文书达至太监,太监乃至御前”
明代余继登《典故纪闻》
“是秀才一得出身,即享用无白银田二百亩矣”。“又贫生无力完粮,奏销豁免。诸生中不安分者,每日朔望赴县恳准词十纸,名曰‘乞恩’。又揽富户钱粮,立于自名下隐吞。故生员有‘坐一百走三百’之谣”明代范三廉《云向据目抄》
清代顾公燮《丹午笔记》

材料二   针对一条鞭法,襄阳李公曰:“以各项银差并力差工食合为一处,计银若干数,然后照丁高下,粮多寡,以此银派征之。征毕,则分此以为银差起解,及为官觅力差人之工食也。百姓完此外,无一事矣。法仍宜民哉……”而黄宗羲则说:“有明两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银差……一条鞭法……是银力两差并入于两税也。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岂知其为后出之差乎?使银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杂役耶!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

——摘编自梁方仲《明代一条鞭法的论战》

(1)根据材料一,指出明代中后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出现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襄阳李公、黄宗羲对明代中后期税制改革的看法。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土田定制有赋有役。正赋凡二,曰夏税,曰秋粮,分二季征收、夏税纳小麦,秋粮纳谷根。南宫正赋夏税每亩征小麦一合一勺八抄三撮八圭,共征九百四十九石九斗六升有奇。秋粮每亩征二合六勺四抄八圭九粟四粒,共征二千一百一一十九石三斗九升有奇,此正赋也。正赋之外则曰杂赋,凡三,夏征者--曰农桑丝,每亩征折绢七厘二毫四丝六忽,共征一百八十一足二丈二尺余,秋征者一曰花绒,亩征一分八厘一毫一丝六忽,共征九百八斤十两三钱五厘,二曰马草,亩征四分八毫九丝二忽,共征马草三万二千八百一十七束,当日惟每绢一疋折银七钱,余纳本色。正赋以外则曰役法,役法有二,一日均徭,二曰里甲。均徭凡三,曰银差、力差、听差共银八千四百一十一两六钱余,里甲凡四曰额支、待支、杂支、役支共银三千六百三十四两二钱。正赋役法而外,复有站银,岁征四千七百六十九两八千余。马政三百一十匹,每匹征草料银一两。以上为万历志所载。其时征银凡二万两有奇,役法已居一万一千余炳,而站银尤不及馬。

——摘编自《南宫县志》

(1)根据材料,概括明朝赋役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朝赋役制度的影响。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初,征收赋税实行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安史之乱后,均田制已遭到破坏,但征税时,只凭旧户籍向乡里按丁收税。户口削减,按丁收税已无法实行。由于战祸,到处向人民征收赋税,逼迫催促索求,也没有固定标准,官吏巧立名目,随意增加赋税,新旧税接连不断,没有限度。百姓因不堪忍受而大多逃亡为浮户,留在本地的百无四五。建中元年(780),杨炎向德宗建议并实行了“两税法”。“凡百役之费,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实行两税法“天下便之,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两税法与租庸调不同,它“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朝实行两税法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两税法改革的意义。
8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户籍制度萌芽于商朝,据殷墟卜辞中记载商朝已经有了征派民力共耕公田的籍田之制。战国时期,商鞅将户籍制度发展为“什伍连坐”法。两汉时期,口赋和算赋(人头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兵役与徭役则是国家要求每个丁男承担的重负,为此,两汉政权一直实行编户齐民制度。编户齐民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使大量的人丁民户时时处在封建国家政权的直接控制之下……唐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风行,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徭役来源日益枯竭,为了解决危机,唐政府改革征税制度,不以户籍及其登记内容而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寡为征税依据。明洪武年间,政府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土地清丈和地籍整理运动,编制鱼鳞图册,地籍与户籍彼此独立。万历年间,张居正一条鞭法,使身丁税与户籍相分离。从此,地籍便成为统治者征收赋税的主要依据,而户籍的作用则退居其次了。清政府下令彻底废除人丁税,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节选自《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考》

材料二 进入20世纪以来,户籍制度及其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1911年晚清政府制定第一部《户籍法》单行条规。该条规分为户籍的管理、人籍、户籍、罚则四个部分,确立了户籍管理形式的统一平等和保障私权的近代户籍管理原则。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了《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县治户口编查规则》,规定警察只是对户口调查负监督之责,调查户口的具体事务则主要由“地方自治策事会或乡长办理,以总策或乡长为调查长,策事或乡策为调查员”。1931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户籍法》,分通则、籍别登记、身份登记、迁徙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申请、罚则、附则等内容。1932-1941年国民政府相继颁布《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保甲条例》《县保甲户口编查办法》等,通过保甲连坐的办法强化对民众、乡村的控制。

——摘编自《中国近代户籍制度变革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及演变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近代户籍制度变革的主要趋势,并分析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