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 B.稳定地方社会秩序 |
C.遏制地方官员贪腐 | D.提高民众生活水平 |
A.加重了区域经济的不均衡 | B.妨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
C.推动私营棉纺织业的繁荣 | D.促使财政管理权限下移 |
A.重农抑商政策未能实行 | B.自耕农经济发展受阻 |
C.粮价低抑制了生产热情 | D.富商大贾操纵税收 |
A.分夏秋两次征税从而简化了税收名目 | B.扩大收税对象以增加财政收入 |
C.收税标准以人丁为主有利于农民人身自由 | D.制度缺陷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
A.农副产品商品化有被迫现象 | B.农民承受了官府沉重的剥削 |
C.赋税改革并未真正付诸实施 | D.统一征银影响农业生产时间 |
A.地方官员肩负经济发展责任 | B.赋税沉重使百姓生活困难 |
C.国家重视对地方经济的管理 | D.普遍实行封建土地私有制 |
A.破坏了人伦秩序 | B.减轻了农民负担 |
C.方便了征发赋役 | D.提供了生活保障 |
材料一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故称“两税”),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摘编自刘昫等《旧唐书》
材料二 一条鞭法是明代万历年间通令全国实施的一项新的赋役制度,它“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将一切征项,包括赋、役及额外加派、土贡方物等,悉并一条,化繁为简;它取消各种摇役名目,实行银差,使徭役空前简化;同时,一条鞭法实行徭役征银并部分“摊丁入亩”。它简化了赋役制度,改变了历代赋、役分开征收的方法,使二者合而为一。同时,由于一条鞭法简化了税收的程序,它在客观上确保了财政收入,缓和了阶级矛盾。
——摘编自蒲志新《略论明清时期的赋税改革》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的征税依据并说明推行两税法的原因。
(2)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归纳从唐中叶至明中叶赋役制度发展变化的总趋势,并分析明中叶改革赋役制度的意义。
材料一 明初税粮的收支由户部一元化统管。金花银出现后,皇室库房内承运库改以收贮金花银为主。正统时百分之七十八的金花银,亦即占全国税粮总数百分之九的折粮银,转移到皇宫内库,作为皇帝个人开支。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正统七年于户部另设太仓库。太仓库的收入供国家军政开销。为满足皇帝及后妃的奢侈生活,他们除挥霍内承运库收入的金花银外,还经常凭借皇权,向太仓库索取银两。但是,一旦国家财政拮据,皇帝却不肯动用内承运库存银。明末,朝廷一方面在全国加派“三饷”,另一方面内库“银尚存三千余万两、金一百五十万”不肯动用。
——摘编自唐文基《明代“金花银”和田赋货币化趋势》
材料二 1858年,《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凡有金银、外国各等银钱、面粟、米粉、砂谷、米面饼、熟肉、熟菜、牛奶酥等几十种商品,进出口通商各口,皆难免税。第五款规定:“向来洋药(鸦片)、铜钱、米谷、豆石、硝磺、白铅等物,例皆不准通商,现定稍宽其禁,听商遵行纳税贸易。”由于商品周转税负很重,五口通商之后西方列强对华贸易没有像他们预想的大幅增长。为此,《天津条约》规定中国进口商品,在缴纳进口关税和2.5%的子口税之后,即可行销中国各地,各地不得再另外征税。
——摘编自胡公启《晚清中国关税制度变迁及影响》
材料三 1950年7月,国家将房产税、地产税统一成房地产税,停止对薪给报酬所得税与遗产税的征收;把原有的一千多个货物税征税品目缩减至358个,还将原规定按5%的税率缴纳税款的纳税对象标准从全年所得额未满100万元者扩大至300万元(相当于第二套人民币300元)者;同时将累进税率的累进级数由原来的十四级增加至二十一级,并规定全年所得额为1亿元者适用30%的税率。国务院于同年9月决定新解放区按照每户农业人口的平均收入累计征收农业税。年收入低于150斤者可以享受免征农业税的优惠;超过150斤者,按照3%—42%的税率累进征收农业税。
——摘编自陈平花《中国税收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深化改革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明朝正统年间赋税制度的变化,并分析其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19世纪40—60年代我国关税征收改革的内容,说明上述改革发生的时代背景。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50年我国税制调整的方向,并结合所学分析上述税制调整的作用。
A.政府税收更注重实效性 | B.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特点 |
C.个人征税内容更加广泛 | D.调节征税标准增加了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