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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488 满二十一岁为成年,到此年龄后,除结婚章规定的例外,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

544 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律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

545 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和事前的补偿时,不在此限。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1384 行为人对应由其负责之人的行为或由其管理之物件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 摘编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二     513 依法律行为而债务关系发生或其内容变更消灭者,若法令无特别规定,须依厉害关系 人之契约。

983984 所有人于法令之限制内得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物;所有人于其所有物 得排除他人之干涉。

132413271375 家长为一家中之最尊长者为之;家政统于家长;子之财产归行亲权之父 或母管理之。第133813501351 结婚需由父母同意;凡不属于日常家事之行为须经夫允许; 关于同居之事务由夫决定。

--- 摘编自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并分析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及其成因。
2023-01-12更新 | 31次组卷 | 1卷引用:甘肃省酒泉市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世纪之前,中国没有独立的民法典。尽管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法典的编纂,但这些法典大都是刑法,其中虽涉及民事关系,如户、婚、钱债、赔偿等,亦采取刑罚的手段调整之,本质上仍属刑法规范。纵观中国古代,没有成文的民法典,民刑不分,以刑事责任代替民事责任;民法观念不发达,民法中的平等、自由、权利等观念一直没有形成。

——摘编自房绍坤《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材料二   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政府派员分赴各地调查民商事习惯,并强调:“中国幅员广远,各省地大物博,习尚不同。使非人情风俗洞澈无遗,恐创定法规,必多窒碍。”至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共分五编,前三编主要是以日本公布的民法为蓝本,同时对德国、瑞士的民法有所参考,采纳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近代民法基本原则。后两编(亲属和继承)虽也采纳了一些西方新制,但更注重的是中国固有的礼教民俗。

——摘编自李启成《中国法律史讲义》

材料三   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1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民法不发达的原因有哪些?
(2)据材料二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编制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
(3)据材料三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编纂历程的特点
2022-10-19更新 | 100次组卷 | 1卷引用: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