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代以后儒家思想的法律化进一步发展。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孔子学说在这一阶段法律制定中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例如《北魏律·名例》规定“诸犯死,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不在原故之例”这是中国古代法律家族化、伦常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儒家思想孔子学说中道德伦理纲常制度的集中体现,这一内容亦为后代法律所承袭。唐代的法律思想是礼主刑辅,主张“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这一时期儒家思想进一步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说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是相通的,中国古代统治者坚持“礼法并用”的原则,“礼”“法”二者构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此外,孔子的儒家思想对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也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其影响作用同样不可小觑。
——摘编自巩芳《浅谈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
材料二 先秦儒家核心思想“亲亲”“尊尊”无疑为皇权至上提供了思想武器。其坚持的等级思想,无疑也深得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欢心。然而,统治者并不希望先秦儒家思想中的自由平等价值追求被社会所知,于是儒家礼教教义被选择使用,被曲解的法律儒家化就成了必然。在经济上,法律儒家化加强了父权家长权的地位,这无疑对维护封建王朝的稳定有重要作用。在政治上,法律儒家化强调卑幼对尊长的无条件顺从来潜移默化地确立君权的神圣地位。父权的绝对化使得君权绝对化,经过法律儒家化,等级思想深入人心,对自由平等价值的追求最终近乎熄灭。除此之外,法律儒家化的深层原因则是迫使家族承担分封制时士大夫层级对民众的约束和管控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另外,法律儒家化成功的笼络到了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将封建地主阶级牢牢地团结在封建皇权之下,自发地维护其统治。
——摘编自杨玺《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历史必然性》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儒家思想在汉代以来的封建法律发展中的作用。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封建时期法律儒家化的原因。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封建时期法律儒家化进行简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