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644年,满族入关统一全国以后,经过“康乾之治”和以后的发展,满族地区和中国社会得到迅速的发展和进步,中华民族和中国一时以强大、发达而著称于世界。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王朝,相当重视发展社会生产力,它奖励垦殖、整顿赋役、兴修水利,东北地区满族的农业耕作技术水平已接近或赶上汉族的水平。东北地区粮食不仅实现自给,而且还有余粮供给关内汉族地区和部分出口。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达,社会的安定和国力的强盛,使清王朝顺利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先后抗击了沙俄殖民主义对我国东北、新疆地区的侵略;击败了廓尔喀对我国西藏地区的入侵;粉碎了英国殖民主义对我国西藏、新疆的多次侵略阴谋;收复了台湾等。这些伟大的成就,是中华民族共同奋斗的结果。
——摘编自杜荣坤等《中国民族史》
阐述从上述材料中发现的历史现象,并得出一个结论。(要求:现象源自材料,结论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A.背离了传统儒学政治理想 | B.承载了复兴儒学的重任 |
C.忽视了孔孟之学间的差异 | D.导致了士人信仰的缺失 |
A.人口出现大幅增长 | B.气候发生剧烈波动 |
C.发现大量家畜骨骼 | D.聚落脱离林缘地带 |
材料一 历中首详各省节气时刻及昼夜长短诸例,天之道也;次列八卦方位二十四山、九宫紫白诸局,地之道也;中列十二月七十二候等类,时之道也;内复备人事之趋避(包括“御用六十七事”及“民用三十七事”)、吉凶之向背,人之道也。……顺之者昌,违之者殃。
——据清代缪之晋《大清时宪书笺释》(雍正元年)
材料二 民国历书以授时为主,旨破除一切迷信。凡旧历书中之所谓方位、临值、宜忌等项,悉数删除,而以天文图说代之。
吾国近数年来讲求新政,亦仿用七日休息之例,而每过七日谓之“星期”而休息一日,而星期以次各日则谓之星期一、星期二等日,夫所以遇七日休息者,盖欲与世界大同,……而与环球各国亦不至彼此参差。
——据1912年民国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二年历书》
材料三 采用阳历的好处:“可以增进人民国家观念。”“历本一日不统一,时间经济之进行,即有一日之妨碍。”
——据于长缨《阴阳历在经济上之价值》(1923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历法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民国政府改旧历行新历的背景及目的。
(3)综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从现代化视角谈谈你对民国历法改革的认识。
A.国际经济旧秩序濒临瓦解 | B.经济全球化弱化国家主权意识 |
C.国家间经济依存程度增强 | D.区域集团化加剧贸易保护主义 |
A.加剧了平民的赋税负担 | B.易加速封建生产关系的瓦解 |
C.利于增强社会经济活力 | D.推动了社会关系平等化发展 |
①是对中国革命形势作出的误判
②推动了农民战争与城市运动相互结合
③具有因势利导灵活作战的特点
④说明中共在革命道路选择上仍存分歧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
支出项目 | 金额(千文) | 占收入比 | 占支出比 |
工程尾款 | 1363.889 | 16.6% | 19.7% |
资产添置 | 2495.729 | 30.5% | 36.1% |
日常开支 | 3046.292 | 37.2% | 44.1% |
合计 | 6905.91 | 84.3% | 100% |
存留 | 1281.798 | 15.7% | — |
A.该会馆兼具一定互助和自治功能 | B.会馆建设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
C.该会馆具有地域和行业双重属性 | D.南京商人的政治经济实力强盛 |
材料一 在亨利三世时期,律师已开始形成一个强大的团体,他们在普通诉讼法庭中拥有独占的出庭发言权。1310年前后,英国王室开始任命自己的律师。随着普通诉讼法庭固定于威斯敏斯特宫之后,法律执业者开始集聚于伦敦城与威斯敏斯特宫之间。英国历史中最为重要的出庭律师培训组织律师学院开始出现。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期间(1327—1377年),四大律师学院基本成型。四大律师学院拥有授予法律文凭和出庭执业资格的垄断权力。至亨利六世时期(1422—1461年),四大律师学院都保持着各家200人左右的学徒规模,对入学者还有着严格的血统要求,非绅士出身者不得入学律师学院,因而入学者非富即贵。
——摘编自王涛《英国律师的早期史——兼论中国律师分类改革的启示》
材料二 1950年,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史良明确提出“建立与推行新的人民的律师工作与公证工作”,并把它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中的一项工作。1954年宪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后来,在党的八大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发言指出:“律师制度是审判工作中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应该逐步建立起来。”随后,中国建立起来的律师制度,以当时的苏联为仿效对象,把律师纳入国家公职范围,统一领导,统一工作。除了少数是刚从法律院校毕业出来的担任学习律师外,大多数律师是从公、检、法系统调来的。律师制度建立后,有的当事人为了请到律师,天未亮就到法律顾问处门口排队等候挂号。
——摘编自汪文庆、文世芳《新中国律师制度从建立、中断到恢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制度形成的原因。(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制度建立的意义。
A.完善苏维埃政权的治理 | B.调动民众边区建设热情 |
C.加强民主政权法制建设 | D.巩固扩大革命统一战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