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富国强兵 | B.殖产兴业 | C.四民平等 | D.文明开化 |
A.阻止了民族危机的继续加深 | B.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 |
C.宣传了“师夷长技”的主张 | D.推动了新思想的传播 |
材料 拓跋氏入主中原后,以原始部落法和汉晋法律结合,“刑重网密”,以致执法官吏多以严刑酷法逼取供词。孝文帝太和年间,北魏两次修律,于太和十六年颁行,即为《太和律》。《太和律》一方面废除了鲜卑拓跋氏习惯法中的固有酷刑,另一方面又下诏“罢门房之诛”,废除了族刑连坐之法。《太和律》将不孝、不敬等入律,对李悝《法经》以来的法规律令重新洗牌,将“齐之以法”“示之以礼”结合起来。《太和律》还将原有的七刑简化为“死、流、徒、鞭、杖”五刑,并为后世北齐和隋唐所继承。《太和律》修订后,以“律、令、格”为体例,体系较于唐律相差无几。
——摘编自李书吉《论<太和律>及北朝法系》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太和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太和律》的影响。
材料一 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
——《商君书·画策》
材料二 盖君子之为政,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如其不能立法,而欲人人悦之,则日亦不足矣。使周公知为政,则宜立学校之法于天下矣;不知立学校而徒能劳身以待天下之士,则不唯力有所不足,而势亦有所不得也。
——王安石《周公》
(1)材料一中商鞅认为“善治者”的治国方略是什么?这对商鞅变法的结果产生了什么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回答王安石认为实现“天下治”的方略。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王安石变法中“立学校之法于天下”的具体措施。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影响“法治”效果的主要因素。
A.废除农奴制度 | B.实行共和制度 |
C.建立联邦制度 | D.建立责任内阁 |
A.彰显北魏政权的合法性 | B.加大汉化改革的力度 |
C.借鉴汉族政权统治经验 | D.缓和阶级与民族矛盾 |
A.重视教化 | B.强调等级 | C.讲究策略 | D.依法赏罚 |
A.加强了农民的租役负担 | B.加强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C.直接促进了商业的发展 | D.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 |
A.孝文帝改革亡废除了汉族的旧俗 | B.胡服禁令遭到了各族的反对 |
C.民族融合是孝文帝改革的前提 | D.孝文帝改革促进了民族融合 |
谥号 | 姓名 | 在位时间 |
孝文帝 | 拓跋宏 | 471—499 |
孝明帝 | 元诩 | 516—528; |
孝庄帝 | 元子攸 | 528—531 |
孝武帝 | 元修 | 532—534 |
A.社会稳定 | B.尊儒崇礼 | C.严谨治国 | D.政治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