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解决了明代选官制度的积弊 | B.放松了对士人人身控制 |
C.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 D.透露了经世致用的意识 |
A.加重人民的负担 | B.实现了富国强兵 |
C.使北宋走向衰亡 | D.加强了社会管控 |
A.打击了儒生的学习热情 | B.矫正了科举制度的弊病 |
C.意在提升官员文化素质 | D.使改革派迅速受到重用 |
A.整合政治认同以维护统治 | B.缓和社会矛盾以加快融合 |
C.开启了律令儒家化的进程 | D.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
A.增加国家赋税收入 | B.促进汉族和戎翟的融合 |
C.推动小农经济发展 | D.建立儒家的伦理秩序 |
A.大索貌阅 | B.三长制 | C.编户齐名 | D.九品中正制 |
材料一
图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生产工具 图二废井田开阡陌
(1)分别提取材料一两幅图的信息,并从唯物史观角度指出二者之间的关系。
(2)模仿下面的示例,简介两税法。
示例:租庸调制 唐初实行的赋税制度。规定凡是均田人户,均按丁承担定额的租调,并负担一定的徭役。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租庸调制有利于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 两税法 |
材料二 这个大文人(王安石)实在是一个不错的改革者,它能够考虑到“青苗法”,在政府和农民间建立了庞大的债权关系,还有“免役法”,即资金和劳役的替代法,这就更加大胆了。这些改革使国家富裕了……
——摘编余秋雨《中华文化四十八课堂》
(3)据材料二并从变法的积极作用角度说明王安石“实在是一个不错的改革者”。
材料一 1861年2月,亚历山大二世颁布法令,宣布农民可依法赎买份地为己所有。同时规定:“只有经过地主允许农民才能得到包括宅园地的土地所有权并长期使用。”1881年,政府强制农民从1883年1月起必须进行赎买。农民赎买土地的价格远远超过土地自身价值。为此,政府创建农民土地银行向农民提供贷款。改革法令还规定“如果现有农民份地超过村社最高人均份地标准,那么地主有权将多出部分划归自己直接支配”。由此,仅黑土区(农业区)就有864560块农民份地遭到割地的命运,占全部分地的50.1%。农民不得不尝试租地、买地,甚至垦殖新地以增加土地使用面积。
——摘编自唐艳凤《1861年改革后俄国农民土地使用状况探析》
材料二 明治政府宣布根据土地实际支配权来确定土地所有权,并向土地所有者颁发地券,“地券乃土地所有者之公证及纳税之标目”。农民在封建时代从领主手里领有的世袭份地从法律上正式归农民所有,新兴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也得到正式承认。与此同时,全国近1/3已将土地抵押、典当出去的农户却丧失了土地所有权,沦为佃户。1872年3月,明治政府又宣布:“自今四民皆许买卖持有之(土地)”。同时,允许农民耕种自由,废止了压制商品性农业经济的种种限制;允许农民有迁居和改变职业的自由。
——摘编自穆良平《日本地税改革探讨》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俄国和日本土地制度改革举措的异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俄国和日本土地制度改革举措产生差异的原因。
A.有利于人才培养和选拔 | B.扩大了书院办学的规模 |
C.打击了贵族官僚的特权 | D.严格了社会等级的划分 |
A.“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 B.“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 |
C.“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 D.“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