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整修长城防御体系 | B.整顿官员贪腐行为 |
C.加强汉蒙互市贸易 | D.起用名将东南抗倭 |
A.变法内容过于宽泛没有针对性 | B.维新变法准备不足没有远见 |
C.光绪帝和维新派政治经验不足 | D.变法措施脱离国情无法实践 |
材料 19世纪80年代后,科举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传教士觉得如果想要控制和引导中国社会改革的方向,就必须为科举制度改革提供合适的方案。于是他们提出了种种改革科举制度的设想。传教士欲效仿文艺复兴时期借复古求解放的形式,主张复辟古时乡举里选制度,恢复科举考试的传统科目,并以传统实学为考试内容,丁韪良(美国基督教长老会传教士)认为,科举是中国文明的最好方面,但它需要移植一些西方的理念,以使之适应变化了的现代生存环境。学校重在育才,而科举重在选材。二者是相辅相成,但在科举社会中二者却混为一谈。学校沦为科举之预备场所,科举成为学子之最后归宿,因此有些传教士提出予新人才以旧功名的设想,从而把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整合为一,以达到变革科举之效。尽管清政府迫于形势而不得不变革科举,但科举改革仍然步履蹒跚,传教士企图通过设立新的考试制度作为示范来推进科举改革。
——杨齐福《西方来华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科举制度改革》
(1)根据材料概括传教士对中国科举改革的设计方案。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传教士对中国科举制度改革的作用。
A.营造变法的舆论环境 | B.改革官学的课程设置 |
C.修正儒学的学理缺陷 | D.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 |
A.延缓了社会矛盾的爆发 | B.消除了民族交融的障碍 |
C.体现了礼法结合的特点 | D.恢复了儒家的合法地位 |
材料 汉代司法制度以秦朝司法制度为基础,为适应新的形势又有不少新的发展。受黄老之学及儒家等级特权思想影响,汉代设立了上请制度。凡宗室贵族及六百石以上的官员犯罪,一般的司法官员没有权力擅自判决,须先奏请皇帝,皇帝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如和皇室的亲疏远近、责任官职的大小以及对国家的贡献等,来减其刑罚。在审判程序上汉代创立了录囚制度。录囚是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录囚制度始于西汉,当时只是州刺史或郡太守每年定期巡视自己所管辖地区的狱囚,以平理冤狱为主要任务。直到明清,才由秋审、朝审等制度所取代。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司法制度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汉代司法制度改革的影响。
A.一条鞭法 | B.加强官吏考核 | C.清丈土地 | D.裁减开支 |
A.扩大了北魏政权的统治区域 | B.通过改革促进民族大交融 |
C.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社会矛盾 | D.加速了国家制度的封建化 |
材料一 西周的明堂是朝堂及太庙的美称。《礼记》等典籍记载,周公曾于明堂“朝诸侯”祀文王”。《周礼》记载,西周明堂“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即长方形布局。春秋战国的阴阳五行家则将明堂设想为独立于朝堂、太庙之外的建筑,将其描绘为“亚”形布局。
材料二 汉武帝根据儒生的建议,尝试复原儒家经典中记载的明堂。汉代儒生提出,明堂为“亚”形布局,符合阴阳五行之数。东汉《白虎通义》载:“天子立明堂者,所以通神灵,感天地,正四时,出教化。”汉代明堂都是独立建筑。目前发掘的汉长安城明堂遗址中心建筑即呈“亚”形。
材料三 汉代以后,明堂一直是皇帝祭祀与布政的重要建筑。北魏孝文帝曾下诏“起明堂”,模仿汉制在平城南郊建立明堂,并亲赴明堂祭先祖、“布政事”。北魏迁都后,宣武帝再修洛阳明堂。
(1)阅读材料一、二,指出汉代复原的明堂与西周明堂的差异,并结合汉代思想背景,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2)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分析北魏为何重视修建明堂。
A.通过削弱幕府统治加强了天皇权力 | B.学习他国先进经验加速了社会转型 |
C.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和军国主义残余 | D.立足本国国情大力地发展外向型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