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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50 道试题
1 . 史料·史实·史论。

材料一:


材料二: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第三表中对债务的“执行”做了详细规定,大概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30天的法定宽限期。第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第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拴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15磅,愿减轻的听便。

——摘编自《罗马法原论》

材料三:(同志们)须发挥五四运动的两个重要的意义:(一)恢复国权运动;(二)新文化运动。此时国外列强之压迫,国内旧思想之反攻,都日甚一日,因此,五四运动之精神仍有发挥之必要。

——1924年4月19日《中共中央通告第十三号》

材料四:


说明:1999年,美、英、俄、中等世界上最重要的经济体成立二十国集团(G20集团),是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论坛,是全球经济治理的新机制,也是世界多极化的重要表现。


(1)材料中①②③分别属于哪种类型的史料?结合所学,说明上述材料印证了中国古代中枢机构变化的哪些史实?
(2)《十二铜表法》对债务执行做这样的规定有什么作用?
(3)依据材料概括五四运动的意义。结合所学,分析中共中央发布这一通告的背景。
(4)材料四中的示意图反映了国际政治格局怎样的发展趋势?任选其中一个事件,说明该事件在这一历史趋势中所起的作用。
2021-12-21更新 | 98次组卷 | 1卷引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第三高级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11月月考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东晋是士族政治发展的顶峰。自南朝开始,统治者不断进行“土断”(即废除侨置、将侨人的户口编入所在郡县),检括士族控制的人口。隋代设立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原为士家大族掌握的选官权被收归中央。唐代为了打击士族威望,由政府出面编修《士族志》,将皇族和外戚分列第一、二等,传统士族高门仅被列为第三等。到了北宋时期,士族阶层完全消失,平民社会完全形成,“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成为新的社会风尚。

——摘编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早期,贵族和平民矛盾尖锐。因此,平民联合起来,多次进行“撤离”运动。在平民的压力下,贵族不得不同意设立保民官来保护平民,并制订了成文法《十二铜表法》;此后,又废除了禁止贵族和平民通婚的法律,包括执政官在内的所有官职均对平民开放。在经济方面,贵族开始减免平民债务,并最终废除债务奴隶制,平民的斗争取得了相当大的胜利。恩格斯对此指出:“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融入国家中了。”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古代史·上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平民社会”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平民和贵族的斗争与中国南朝至隋唐时期打击士族的异同,并分析“平民胜利”对罗马的历史意义。
3 .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阅读下列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郑国子产根据已有刑法重新编订了三种刑法,在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法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结果,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犯罪案件减少了。

公元前452~前450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下,古罗马先后编订出十二个法表,镌刻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即《十二铜表法》。该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在后世的岁月中,它虽经多次修订,但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材料三   1954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1982年宪法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中国在历史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郑国子产“铸刑鼎”与古代罗马编订《十二铜表法》共同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3)根据材料三概括指出“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夏、商、周三代的法律史料,《尚书》《竹书纪年》和金文中有所记载。春秋战国之世,各国相继变法改制。秦汉以降,法典篇目和内容既沿袭前代,又结合当时需要有所创新。到唐代已形成了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后人称中华法系。内容上,既有关于官员职责、私有财产保护、赋役征收、商业管理、民刑诉讼等综合性法典,还有多种形式的单行法规。除成文法外,我国古代在基层和广大少数民族地区长期通行习惯法,法律形式多样。

我国古代法律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立足于农业自然经济社会,受宗法制度影响形成的等级特权制度,适应古代社会的发展;它将人们在生产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加以条理化;它贯穿人本精神和伦理道德,维护家庭关系;它寓礼于法,将礼法密切结合,既增强德礼的规范作用,又赋予法律以亲和性。我国古代法律不仅对本国有巨大作用,而且对东亚诸国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编自刘海年《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主要内容特点及影响》

材料二   罗马法律被描述成罗马人“对世界历史最持久的贡献”。这项工作始于公元前451-前450年的十二铜表法,后被视为“平等法律”的源头,全体公民均平等地受这些观念的约束。它分为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市民法与万民法。它是通过吸收各种不同的风俗习惯和实践发展而来的,并用法律方式确定下来。年复一年,每一条法令都受到检验、修正,或者延伸。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古老性不可避免地导致法学的兴起。……查士丁尼的法律改革具有持久深远的影响,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民法所依据的立法原则都是罗马式的。

——诺曼·戴维斯《欧洲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罗马法相比,中华法系的突出特征,并说明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诚信属于一种由人格信任、亲缘(熟人)信任所构成的道德范畴。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道德标准;诚信是人际交往的伦理基础,“熟人有信”,以诚信为本,才会事业有成;诚信是立国之本,是一种德政和德性的要求。孔子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荀子说:“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背信而天下乱”。中国传统诚信对人而不对事,具有人伦等级性;多重“义”轻“利”,是个人追求的一种精神境界;通过荣辱感、信念、良心等内部力量来自我要求与克制,完全是一种源于内心的自我约束与高度自律。诚信成为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立人、立业,立国之本,成为家国同构的“礼治”文化的组成部分,反映的是以宗法家族关系为支柱的熟人社会的道德要求。

——摘编自涂永珍《中西方“诚信”文化的差异及其现代整合》

材料二   西方传统文化对诚信的理解统一于西塞罗的定义,“诚”即个体的诚实品性,诚实是诚信的基础,它要求个体对事件信息作完全和真实的披露。人们为了保护自己及其自己的财产而通过社会契约结合为社会,为此要承担彼此承认他人之所有权的义务,这大量体现于罗马法中已建立的诚信契约制度。在诚信契约中,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必须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彼此的“诚信”适用于所有人,有利于保障个人平等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信观念的经济价值得到普遍认同,超越了道德范畴而有法律和秩序的属性。

——摘编自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罗马法到现代社会》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国与西方传统“诚信”文化上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中西方传统“诚信”文化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共同的历史价值。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万民法成长和法学家活跃时期是罗马法律和法学空前繁荣昌盛时期。这一时期,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业和手工业极其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使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所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提供了建立统一法律的体系的要求,而且也为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繁荣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同时,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也在罗马境内流行起来,它提出的理性、正义、诚实等理念为法律找到了一个更加高尚和神圣的目标。

——摘编自郭守兰、曹全来《西方法文化史纲》

材料二 美国宪法虽然产生于独立战争的革命胜利之后,但它深受英国等欧洲大陆启蒙思想的影响,是最先以成文法的形式将启蒙思想家的理想宪政化的楷模。同时也是美国人宪政实践的总结,并且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完善发展。美国宪法的创制与实施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宪政文化,其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典型地体现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组织原则,有关公民权利的宪法修正案即人权法案反映权利至上、公权力依程序行使的法治原则。用宪法形式确立的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制衍的政治架构和宪政运作范式,是对西方法治观念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具有其独特的法律文化意义

——据季金华、金成富《美国宪法的成长及其法律文化意义探析》整理


(1)根据史料一,概括影响罗马法发展的因素。
(2)根据史料二,概括美国宪政的原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
2021-10-11更新 | 71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四平市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第五表凡以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七表     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部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第九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诸八议者(注:八议指亲、故、贤、能、功、贵、勤、宾等),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注:一般死罪可降为流罪):流以下,减一等。

——《唐律硫议》

材料三   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一一《孙中山全集》


(1)比较材料一、材料二,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差异。
(2)材料三中孙中山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分析其法治主张在近代中国意以实现的原因。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罗马共和国后期,“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分工的必要性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了”。他们着重从理论上探讨法的本质、法与道德的关系等问题,对法律效了精辟的定义,使罗马法沿着理性的轨道发展。作为国家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参与者,他们还担负着解释和答复法律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当事人起诉等任务。他们的解答成为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从而使法律适应社会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在获得开办法学教育的权利后,他们广收门徒,传道授业,培养了一批批熟谙法律的专门人才。罗马法也因此高潮迭起,并经受住了时代的考验,逐步成为世界性的法律。

——摘编自谭建华《罗马法发达之成因探析》

材料二 在英美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期间,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的政府蓝图,强调任何机关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洛克强调政府的权威直接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无论国家采用什么形式,统治者应该以正式公布的和被接受的法律”来进行统治。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必须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制约。孟德斯鸠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为由,提出要防止权力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使之彼此牵制,保持国家权力间的平衡。

——摘编自许兵《试论近代宪法的基本功能》


(1)根据材料一,指出法学家对罗马法的贡献。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启蒙思想家关于未来政府的相关主张,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形成原因。
2021-09-26更新 | 53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第一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礼”在中国固有法系的观点上,除去其为道德的规律及当代社会意识的结晶以外,就是最早的政事法和民事法。就“民事法”部分,礼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就内容而言,礼不仅有“定分止争”的作用,而且还肩负“导人向善”的使命。梁启超言:“‘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以为礼的作用可以养成人类自动自治的良习惯,实属改良社会的根本办法,他主张礼治的主要精神在此。”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也对中国的法律作了这样的评价:“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

——摘编自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民法”智慧》

材料二   罗马帝国时代的法学家认为“公法关乎罗马国家秩序,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罗马史》指出:“对罗马人来说,法律首先不是如同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并非国王对于所有成员发布的命令,而首先是构成国家的各权力代表以说明和反驳的方式所缔结的契约。”从一开始,罗马法就打着鲜明的契约烙印,正是这种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某种隐性契约关系,而非国王对臣民的命令,才是公法私法区分的逻辑起点。公法所调整的行动,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而私法调整的行动,则依照当事人自身的意愿进行,它顺着自由的自生自发秩序在合作中扩展,这或许正是辉煌的罗马之秘诀所在。

——摘编自萧瀚《罗马法一权力边界观念的起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民事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民事法相比,古代罗马“私法”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并分析其影响。
10 . 阅读世界史材料,并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公元前8世纪,希腊城邦兴起,为数众多的城邦一般都建在高地成山丘上,建有城墙等防御设施。城邦大多建立了大规模的神庙,是城邦的宗教中心,城市的中心广场即市政广场是城邦政治活动中心。在许多城邦,人民凭着对土地的拥有权而获得公民权,也可以参与城邦公共事务的讨论和执行。城邦一般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周国有大片的农村地区,这是城邦的主要经济基础。

材料二   公元前1世纪建立,至4世纪分裂,古罗马帝国地跨欧亚非三大洲,设置诸省管理意大利半岛之外的地区,诸省拥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权。罗马民族在政治上处于主导地位,外省人称为蛮族,意大利人在语言经济和文化上关系密切,也是共同打天下的核心力量。据比较适中的估计,整个帝国人口约5400万,意大利约600万。不断成熟的罗马法通告于帝国全境,但外地罗马化很浅,罗马人使用的拉丁语,在帝国东部只在政府机关和城市中通行,广大农村则仍是各族语言的世界。

材料三   下图建筑物分别是,18世纪至今的英国王宫白金汉宫,英国首相官邸唐宁街10号。



(1)根据材料一及结合所学,分析上述古希腊城邦特色的社会条件。
(2)根据材料二及结合所学,概括古罗马帝国治理国家的特征。
(3)根据材料三及结合所学,从建筑风格体现政治体制的角度进行说明。
2021-07-30更新 | 40次组卷 | 1卷引用:西藏拉萨市拉萨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七次月考文综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