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保护了私有财产 | B.彰显了个人自由 |
C.维护了等级制度 | D.植根于奴隶社会 |
A.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成果 | B.是帝国对外扩张的产物 |
C.取代公民法成为主要法律 | D.适应了国家发展的需要 |
材料一 从先秦经秦汉到曹魏,随着令的编集和完善,律由原可不断增减的开放性体系,变成大致固定和封闭的体系。《魏律》是秦汉法典体系演变成果的集中体现。《法经》是一部法学著作,而不是一部法典;盗、贼、囚、捕、杂、具,是法学意义上的分类。所谓“汉律九章”,是在《法经》分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三类,同时也泛指汉律篇章之多。从文本上看,律、令都有一个由原始的诏书到改写成精密的法律条文的过程。无论是内容还是法律效力,秦汉时期的律、令似乎并无不同。
——摘编自孟彦弘《秦汉法典体系的演变》
材料二 公元前27年,屋大维废共和而行帝制。皇帝敕令开始显示力量,并逐渐成为罗马法的渊源之一。在帝政前期,皇帝敕令并不经常被使用,而是借由元老院之手颁布法律。以公元235年塞维鲁斯遇刺为起点,罗马帝国开始分崩离析。政治动荡使皇权愈发集中,皇帝操纵了立法权。皇帝敕令几乎成了唯一的法律渊源,甚至被直接称为“法”。在查士丁尼的支持下,东罗马帝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典编纂(汇成《罗马民法大全》)。在《法学阶梯》(查士丁尼时代的法学教科书)一书中,保留了大量的皇帝敕令。
——摘编自沈超《从皇帝敕令的演进过程看罗马政治与法律的关系》
材料三 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制定一部民法典的条件已经具备。基于这样的政治经济背景,经由学者的呼吁以及最高决策层的决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法治任务与目标,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工作由此拉开帷幕。“我国民法学界以后讨论的问题也不再是“中国为什么需要民法典”,而是“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民法典”。”
——摘编自李星、王利民《中国民法典的定位与编纂》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秦汉法典与古罗马法律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秦汉法典与古罗马法律演进的历史背景。
材料一 根据自然原因在一切人当中制定的法为所有的民众共同体共同遵守,并且称为万民法,就像是一切民族所使用的法。
——盖尤斯《法学阶梯》
材料二 罗马法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
材料三 法律乃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它允许做应该做的事情,禁止相反的行为。当这种理性确立于人的心智并得到实现,便是法律。
——西塞罗
问题
(1)材料一中的“一切人”指的是哪些人?
(2)材料二、材料三反映出古代罗马人怎样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概述古罗马人法治精神所产生的影响。
A.法律的变更带有强烈的随意性 | B.法学家推动法律走向完备 |
C.法学家的意见凌驾于法律之上 | D.法学家可左右法律的解释 |
A.个人权利不受限制 | B.公法发展比较薄弱 |
C.注重维护个人权利 | D.强调司法公平公正 |
时间 | 内容 |
公元前123年 | 《阿奎流斯法》规定:凡外邦人告发罗马官吏的贪污受贿而使之定罪的,可奖赏告发者以罗马市民资格。 |
公元前46年 | 凯撒授予外邦医生和教授哲学、逻辑学的教师罗马市民权。 |
99年前后 | 罗马皇帝图拉真规定:如果某拉丁人至少使用其财产的一半在罗马城中建造了一所房子,则取得罗马市民权。 |
A.必须具有较强经济实力 | B.适应了罗马社会发展的需要 |
C.标志罗马法体系的完备 | D.是罗马政体改变的必然结果 |
A.从等级制向平等关系的转变 | B.法律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
C.废除了城邦贵族政治 | D.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
A.象征作用大于实际作用 | B.因商品经济发展而衰落 |
C.不能满足人们生活需要 | D.具有一定的实质性意义 |
A.推动了万民法的产生 | B.终止了公民法的行使 |
C.平息了跨国民事纠纷 | D.平衡了各民族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