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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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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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誓词如下:“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当时封建专制的清政府已被推翻
B.中国开始废止阴历实行公历
C.孙中山认为三民主义已基本实现
D.孙中山正面临袁世凯的挑战
2 . 严泉在《历史变迁的制度透视》中写道:在责任内阁制国家里,当政府与议会发生异议时,政府拥有解散权,即有权提前解散议会,重新选举立法机关。而《临时约法》却没有规定解散权,形成一种单向的权力制约关系。这表明《临时约法》
A.降低了国家行政权力
B.赋予议会过大权力
C.政体的构建存在缺陷
D.目的在于维护共和
3 . 肖传林说:“尽管辛亥革命创造的民国是有其名而无其实的空架子,但它已经构筑了一套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框架。”辛亥革命构筑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框架借鉴的是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4 . 1912年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按照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
A.总统
B.国会
C.法院
D.国民全体
5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

三、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四、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

七、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

材料二   《中华民国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

三、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四、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

七、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信教之自由。

……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请回答:
(1)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在人民自由权的规定方面有什么变化?这反映了什么实质性的问题?
(2)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在人民自由权方面有哪些进步?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
(3)从近代以来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中你获得哪些认识?
6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该规定的进步意义在于
A.否定了君主专制制度
B.宣扬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
C.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D.一定程度上限制总统专制独裁
2018-02-10更新 | 495次组卷 | 19卷引用:新疆克拉玛依十三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历史试题

7 . 阅读材料:

材料一雅典民主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是不分出身、性别、贫富,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享有民主权利,也就是参政、议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样的权利。但雅典的民主,又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不是古代中国式的一人统治,一家之言。

——摘自郭小凌《雅典民主制的得失》

材料二宪政主义、联邦主义和有限政府在欧洲倒不是新颖的思想,它们溯自中世纪……美国革命使这些思想变成进步的思想。美国的影响为欧洲的发展势力增添了力量,使启蒙运动后期的思想变得更加民主。合众国取代英国,成为先进思想家的模范国家。

——(美)帕尔默《现代世界史》

材料三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由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孙文《同盟会宣言》

请回答:(1)材料一中“伟大的创举”指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为什么说“雅典民主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革命”后颁布的宪法是什么?该宪法有哪些制度创新?

(3)为实现材料三的政治主张,孙中山进行了哪些实践活动?

8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监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划归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台规》。

——摘编自饶文波《廉洁文化之旅之中国古代的廉政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清监察制度达到顶峰的表现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有何意义?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

材料三   日本在1945年完全被摧毁了。尼米兹海军上将始终认为,美国海军的绝对优势使胜利得以实现,而且只要有海军的优势就足以获胜。苏联的观点认为红军参战是决定性的因素,即使没有原子弹也会是这样。……看来是所有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才把日本一步步引向失败,然后又使失败突然来到。

——H.米歇尔《第二次世界大战》(下册)


(3)据材料三,作者提及的日本战败原因有哪些?你认为这样的分析全面吗?试作说明(注意:只判断不写理由不给分)。
9 .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是
A.《民法大全》
B.《权利法案》
C.《资政新篇》
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0 . 《临时约法》的内容不包括
A.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B.按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
C.参议院对临时大总统有弹劾权
D.实行总统制,总统有行政、立法、司法权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