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孙中山认为:“吾国昔为君主专制国家,因人而治,所谓一正君而天下定。数千年来,只求正君之道,不思长治之方。而君之正,不可数数见。故治常少,而乱常多,其弊极于清季。”为防止人治,《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材料二 一个重要的进步是1912年宣告几千年帝制终结的中华民国建立。这是一次搬用西方共和制度的勇敢的试验。它埋葬了君主制度,普及了民主观念,而它的迅速失败又引发了对搬运西方民主的反思和对中国民主化道路的新的探索。
——徐宗勉等《近代中国对民主的追求》
材料三 在中国一个世纪的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一个具有较为合理的政治制度的、安全可靠值得信赖的政府(即使它不能提供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这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历史成就,而且也是一项独一无二的成就。……孙中山称之为“一盘散沙”的中国,迅速地凝聚成一个具有强烈的民族使命感的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
(1)据材料一,指出《临时约法》体现的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临时约法》的进步意义。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中“中华民国建立”是如何模仿西方制度的?
(3)据材料三,指出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针对“它不能提供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这一谬误,列举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A.主权在民和三权分立代替了君主专制 | B.建立公务员制度代替了贵族世袭官制 |
C.开始用考试选拔官吏代替了科举制度 | D.以法律法规取代乡规民约 |
A.君主立宪制 | B.总统制 | C.责任内阁制 | D.君主制 |
A.规定“主权在民”“三权分立” |
B.形式上具备了现代宪法的雏形 |
C.规定了当时国家的根本任务 |
D.有利于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
材料一 如此状况的共和制度不是一个派别所理想的制度,而是当时各主要派别能够接受的政治制度。他们面对的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历史传统、王族血缘、派别利益,直至法律条文的措词和获得通过的可能性等。它们即使坚持着脑海中的信条,也必须脚踏实地维护着已经拥有的政治权益。因此,在谁也无法独占鳌头独断专行的情况下,彼此妥协成为唯一的出路。……由于宪法的残缺、矛盾和可变性,使人们有了对宪法作出重新解释的余地,宪法可以随着资产阶级各集团力量的消长进行灵活的变通,可以适应形势的变化而生存下来,无需彻底变更。中、小资产阶级又依照自己的愿望对宪法条文作了微小的修改。
——摘编自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沈坚《试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治制度中的稳定因素》师创教片
材料二 根据《临时约法》宪法由因会制定的规定,1913年4月8日国会正式召开后,便按照国会组织法,由两院各选30人为宪法起草委员,负责宪法起草。天坛被选作会场,起草工作历时三月,完成全稿,称《天坛宪法草案》。从内容上看,《天坛宪草》较之《临时约法》有所改进,赋予行政首脑对于国会的解散权,但《天坛宪草》在对《临时约法》做出部分修改的同时,依然保留国会对于行政首脑任命官员的同意权,继续实施责任内阁制,与袁氏之意相忤,袁乃授意各省督军及民政长官出面反对,有谓宪法草案“比较《临时约法》弊害尤深”之语。尽管宪法草案全案也经过三读,初步完成了宪章条文的草拟和审议,却一直没能公布。以后,随着袁世凯解散国会,中华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也随之流产。
——王建朗、黄克武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875年宪法制定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制定失败的原因。
A.因人设法违背法律精神 | B.稳定了全国的政局 |
C.推动民主政体趋于完善 | D.防止了袁世凯专制 |
材料一: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材料二: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据人民版《历史·必修一》等整理
材料三: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起来。
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全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材料一中的措施是哪个皇帝开始实施的?其后,为了解决皇帝政务繁杂的问题,又建立了什么制度?这些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性质是什么?
(4)综合以上所有材料,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
(1)材料一反映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
(2)材料二选自哪一法律文件?它有什么意义?
材料三 “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实现了从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政治、近代以来照搬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失败尝试向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成就有哪些?
A.分别颁布于1912、1949年、1954年 |
B.分别由南京临时参议院、新政协、全国人大制定 |
C.分别体现资产阶级民主宪法、新中国临时宪法、社会主义类型宪法性质 |
D.分别标志着近代民主革命高潮、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过渡时期政治建设成就 |
A.提出了三民主义 | B.颁布《临时约法》 |
C.改组中国同盟会 | D.发起了护国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