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小明的行为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没有侵犯小王的肖像权
②小明的行为没有经小王同意,因此侵犯了小王的肖像权
③小王有权要求小明承担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的侵权责任
④小王有权要求小明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了游客的生命健康权
②滑雪场是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③如果本案的原告是鲁某,则滑雪场应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④鲁某与滑雪场间存在合同关系,滑雪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小明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②小明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刘某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③小明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犯,诊断书可作为物证
④刘某应承担赔礼道歉、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责任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物业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责任
②物业能证明李某有故意行为的可不承担责任
③李某要提供骨折与冰溜子坠落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④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才显得公平合理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何克希(1906—1982年),曾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并获颁一级解放勋章。
2023年8月,通过何克希将军家属反映,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后发现,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间,郭某某(账号粉丝量2.8万)、何某某(账号粉丝量356万)、付某某(账号粉丝量约0.5万)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涉案短视频。涉案短视频将何克希同志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视频发布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传播。
2023年12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判决: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何克希等英雄烈士的纪念、缅怀、弘扬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该判决的正确性和社会意义。材料一 有关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我国粮食安全保障当前处于历史最好阶段。但近年来,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重大应急事件频繁发生,粮食波动风险加剧。作为人口大国,一旦出现粮食危机,直接影响温饱问题,造成经济动荡、社会不稳定。为防患未然,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动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各地以深入基层为路径,强化调研,结合粮食系统实际,扎实推进《国家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不断加强粮食应急预案演练,提升粮食应急预案在实战中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材料二 S公司获得品种权人许可,可以实施“扬麦25”小麦植物新品种权,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维权。李某某通过某软件发布视频面向种植户宣传“杨麦25”,称其销量大并保证出芽率。S公司经公证向李某某购得被诉侵权种子,经检测“杨麦25”与“扬麦25”为同一品种。S公司起诉请求判令李某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支付维权合理开支。李某某未能举证证明“杨麦25”与“扬麦25”为不同品种。
(1)结合材料一,运用“超前思维的方法”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指导粮食应急保供工作的。(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S公司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2023年7月的一天,被告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丹枫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遇范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此,范某在避让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时,向南转向撞到路沿石上发生侧翻,又与停放在路沿石上面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范某受伤及其所骑行的三轮车、路沿石上面的小型轿车受损。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过勘查,根据现场监控视频、询问当事人及医院的诊断书等证据,经分析认为王某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范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依法作出王某承担主要责任、范某承担次要责任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发生后,范某被送往医院治疗,造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万余元,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范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被告王某的法律责任。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某高中思想政治课上,同学们就此案展开讨论。张同学说:“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本案中李某只是李某某的姐姐,不是李某某的监护人,对李某某没有监护义务。”刘同学说:“姐姐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未成年的李某某来溜冰,由于他们父母不在现场,因此姐姐李某有义务监护好李某某。”王同学说:“我不同意张同学的意见,也不同意刘同学的说法。”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结合材料,分析王同学的发言是否符合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①崔某没有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侵犯了吕某的采光权
②崔某在处理民事关系中违背了公序良俗和守法原则要求
③崔某没有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应按过错推定原则来确定崔某的责任并赔偿吕某的损失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A.陈某构成侵权,应停止评论并删除 | B.陈某是真实消费者,正常行使批评监督权 |
C.陈某没有对评价内容尽到核实义务 | D.陈某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了他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