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A.甲工厂把废水排入河流,导致下游一鱼塘的鱼虾大量死亡,若工厂能够证明排放废水达到国家标准,则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
B.甲购买了一部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以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为由而免责 |
C.三岁的甲在幼儿园追逐中受伤,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 |
D.甲被某小区高空坠物砸伤,法院以物业公司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为由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庭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
2023年4月20日,昆明某校的初三学生甲放学回家,用电动自行车捎带同学乙;途中不幸摔车,同学乙受伤致三级伤残。因双方协商补偿未果,同学乙家长将学生甲告上法庭。
据此,请回答:
(1)学生甲是否担责?为什么?
(2)同学乙是否担责?为什么?
①李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
②李某应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停止侵害
③李某和王某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明确,故李某和王某均需承担一定责任
④李某售卖假酒故王某可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几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胡女士的诉求
A.①② | B.②④ | C.①③ | D.③④ |
6 . 张某与陈某是对门邻居,两家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张某为发泄心中的怨恨,故意买一只小狗并起名“陈某”,他经常趁邻居陈某在家时用该名字唤小狗,陈某为此上门责问张某,张某说:“我自己养的狗,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关你什么事?”此后,张某非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常常在小区花园内当众以“陈某”唤其小狗。陈某深感受辱,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的什么权利?应以何种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①适用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②前邻在行使权利时造成后邻合法权益受损
③黄某俊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贵任
④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8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至9月,湖北襄阳杜某某,在未经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湖北省丹江口市退耕还林地上采伐杨树144 棵,树木蓄积约 59 立方米,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法院判决】
2022年8月,杜某某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2 年11月,十堰市检察命又对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022年 12 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杜某某赔偿生态功能损失4926.91元,用于认购碳汇;在指定区域自行补种树林,并保证成活 432 株;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对于判决结果,杜某某当庭表示无异议、不上诉。
【裁判执行】
庭审结束后,杜某某在媒体镜头前道歉并在丹江口市林业管护中心的指导下,补种紫薇、竹子等品种共计516株。2023年3月,由十堰市林业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三部门组成的验收组现场验收,认定杜某某补种的树木完全达到了生成修复补种的要求,有效地绿化美化了环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判决结果。
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崇尚英雄、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言行。2022年5月5日,侮辱“冰雕连”的网络“大V”罗某某被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多年来,罗某某在其个人微博账号上发表了9篇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的违法帖文,这9篇帖文的阅读量累计达1700多万次,其个人账号被微博平台依照微博社区公约处置约30次。2021年10月,电影《长津湖》在全国热映,影片中“冰雕连”和“冻土豆”的情节让全国人民深受震撼,罗某某却再次公然发表违法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确立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设置这一罪名是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特殊保护。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被告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1)结合材料,运用价值观的有关知识,说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意义。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罗某某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
①“好意”只构成行为的动机,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理由
②处理相邻关系时,不超过正当界限才能促进社会和谐
③张某应当预见而未预见风险,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出于社会影响考虑应免责胡某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