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推行地区殖民霸权 | B.集体教育重视培育爱国热情 |
C.注重传承人文精神 | D.严格限制公民个人政治权利 |
A.新时期的法制不断完善 | B.坚持立法为民的原则 |
C.以法治作为反腐的工具 | D.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 |
A.加强了中央集权 | B.降低了地方的行政效率 |
C.扩大了地方权力 | D.导致地方政策变更频繁 |
材料一 在十月革命的强烈影响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从1918年起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于“五四”之后以异常迅猛之势形成高潮。研究马克思学说的团体相继在各大城市组成,一个个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中心活跃于各地论坛。舆论界表现出来的热情,正是反映出马克思主义适应灾难深重的中国社会改革之急需。马克思主义在先进的中国人的心目中,已经不再仅仅是被当作西方社会主义的一种新奇流派来看待,而是被作为能够使国家民族解危救难的理论和方法受到热切欢迎。
——摘编自《胡绳论“从五四运动到人民共和国成立”》
材料二 为总结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纠正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共中央于汉口秘密召集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中国革命从此开始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在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道路的艰辛探索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从失败中总结经验,在反对“左”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终于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
——摘编自丁俊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第一卷
(1)根据材料一,指出马克思主义传播在“五四”之后形成“高潮”的表现。(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角度,分析其开辟的意义。
A.重视提升联邦德国的科技水平 | B.加大了对民主德国的援助 |
C.将心理战作为冷战的重要方式 | D.强化了对西欧国家的渗透 |
A.工业资本要求掌权 | B.议会选举混乱不堪 |
C.代议制的严重倒退 | D.议会政治地位逐渐提高 |
A.提高对日作战的力量 | B.创新军队民主形式 |
C.确立党对军队的领导 | D.巩固革命统一战线 |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 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清廷推行新政,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1910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完成。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
A.封建残余势力的复辟导致政治危机 | B.启蒙思想的影响不断深入 |
C.外国侵略势力干涉打断民主化进程 | D.走向共和的历程非常艰难 |
A.国家治理效能低下 | B.权力制约严密规范 |
C.皇权专制空前加强 | D.内部动乱得到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