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回访
苏童
①是背包里的一把沙子让我怀念起塔克拉玛干沙漠来。
②我准备去苏南的一个小城,隔夜收拾东西,找到了那只旧背包。我把一堆旅行用具放进包内时,听见背包深处发出了一阵细碎的声息,我把背包倒提着抖了抖,那堆沙子便无声地泻落在我的脚边了。我很快想出了沙子的来历,是沙漠里的沙子,是去年塔克拉玛干之行得到的礼物,它们在黑暗的背包里隐蔽了近一年时间,终于按捺不住,钻出来泄露了天机。我把沙子扫进垃圾桶里,听见它们强忍悲伤的喘息,那种声音令我心痛。
③我没有把那堆沙子保存起来,这次错失使我内疚,也使我对沙漠的回忆更加频繁更富感情了。我想起了正午时分坐旅行车穿越沙漠时窗外的沙丘闪烁着金光,而公路上的流沙随风起伏,总是在编织各种花环的形状,我想起红柳和梭梭柴是如何在热浪中向旅行者挥手致意的,我想起夜宿沙漠时风悄悄地指挥流沙低声吟唱催眠曲,让我们获得了有生以来最为香甜的一次睡眠—在离开沙漠一年以后,我突然茅塞顿开,窥破了沙漠之心。
④旅行者们穿越沙漠,怀着一份对自然的爱恋和敬意,可是沙漠对旅行者的一腔深情,也许更加强烈更加执着,只是沙漠羞于抒情,别人难以洞悉,那么让我试一试吧,试试能否为沙漠敞开它的灼热的情怀。
⑤现在我清楚地意识到沙漠一直在酝酿对旅行者的回访,沙漠的天性使它的回访计划巧夺天工,不用交通工具,它们乘坐的是风的列车——一切都缘于今年五月我对天空的一次细致的观察。
⑥一个令人永生难忘的五月的下午。南京的天空忽然浑黄一片,狂风骤起,我看见一片黄沙奔涌而来,飒飒地拍打我的窗子,街道上以及居民区里响彻大人孩子惊慌的叫喊声,除此之外我清晰地听见了另外一种声音,是老友敲门的急促而激动的声音,我跑向窗边,看见一片飞沙向我挥舞着手,毫无疑问,那也是老友重逢的手势,是一种亢奋的梦想成真的欢呼。我感到震惊,并且意识到自己亲眼目睹了一次奇迹,是沙漠回访旅行者的一次奇迹。
⑦作为无数沙漠旅行者之一,我在书房的窗边接待了这次回访。我以我的热情回应了来自沙漠的旷世奇情,我打开了窗子,看见黄沙飞旋着,再次来到我的脚下,是一团飞沙,是沙漠派来的一批使节,我重新闻到了沙漠洁净的气味,依稀听见沙漠热情洋溢的问候,别怕,旅行者啊,我来看望你们了!
⑧五月的这个下午,气象学家如此记载特殊的天气特征:沙尘暴袭击本市。新闻记者从环保的角度看待那些飞沙;由于北方草场沙化,防护林被过度砍伐,长江中下游出现历史上罕见的沙尘暴天气。而我在当天的日记里作出了完全不同的记录:
沙漠回访。下午五点到达本人窗前。
《飞沙》
我该如何证明沙漠对旅行者的爱恋呢?以我裤子口袋里的那把黄沙?我在和田的玉器铺里准备购买纪念品,在裤子口袋里意外地摸到了那把黄沙,是一大把黄沙。那时候我们告别塔克拉玛干沙漠足有两天了,那把黄沙却还一直躲在我的裤子口袋里,不肯离去!以我背包里的那把黄沙证明沙漠的这份感情?我是在回到南京的一个星期后发现那些沙子的,我要出门,找出那只背包,又发现了一把黄沙!我不知道这把黄沙是什么时候钻进我的背包的,这也许是世界上最为痴情的一把黄沙,它竟然跟着我千里迢迢地回了家!但是我不想用两把黄沙证明一份博大的爱意,我必须向每一个人陈述我在今年五月的一次遭遇——一个令人永生难忘的五月的下午,我看见南京的天空突然变得浑黄一片,狂风骤起,没有任何电话和信件的通知,漫天黄沙奔涌到我的窗前,沙沙地拍打我的窗子,那是一种狂喜的老友重逢的手势,是一种亢奋的梦想成真的欢呼。我看见了一次壮观的奇迹,是一片野马般奔腾的沙漠,凭借着几千年的相思之情来到城市,探望那些离开沙漠一去不回的旅行者。我的狂喜回应了这份旷世奇情,而且在黄沙飞旋的时候我听见了沙漠热情洋溢的声音,旅行者啊,我们来看望你们了!五月的这个下午,气象学家是这么记载的:沙尘暴袭击本市。但许多去过沙漠的人作出了另外一种记录:沙漠探亲,下午五点到达本人窗前。是飞沙。从沙漠飞来的使团。只有沙漠的朋友能辨别出空气中沙漠的气味。
1.下列对上述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沙漠回访”作为文章标题,暗示了写作内容:本文以“我”跟沙漠的交往为主线,“背包里的一把沙子”对“我”的“回访”触发了相关回忆与联想。 |
B.“背包深处发出了一阵细碎的声息”,“在黑暗的背包里隐蔽”,“强忍悲伤的喘息”等极富表现力的拟写,给人以沉重之感,为下文抒发情感张本。 |
C.《沙漠回访》中叙写“夜宿沙漠”时美好的生命体验,风指挥流沙吟唱催眠曲,“我们”获得香甜的睡眠——作者的精神气质似乎和沙漠契合,如同回归心灵故里。 |
D.《沙漠回访》《飞沙》中均提及了气象学家对沙尘暴的客观描述,这和把沙漠之行当作生命旅行的文学家截然不同:文学家体会到的是沙子对人热情。 |
3.评论家认为苏童散文的内容、语言等呈现了一种“美文追求”,试结合《沙漠回访》和《飞沙》简要说明这种“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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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
(1)大人们快活了,对我们就亲近,虽然那是为了使他们更快活,我们也乐意呢;但是,他们烦恼了,却要随意骂我们,似乎一切烦恼都要我们负担,这便是我们做孩子的,千思万想也不曾明白的。天擦黑,我们才在家捉起迷藏,他们又来烦了,大声呵斥,我们只好蹑蹑地出来,在门前树下的竹席上,躺下去,纳凉了。
(2)闲得实在无聊极了。四周的房呀、墙呀、树的,本来就不新奇,现在又模糊了,看上去黝黝的似鬼影。天上的月亮还没有出来,也不见星星,昏亮亮的一个大大的天空。我们伤心了,垂下了脑袋,不知道这夜该如何过去,痴呆呆守着瞌睡虫爬上眼皮。
(3)“星星!”妹妹突然叫了一声。
(4)我们都抬起头来,原本是无聊得没事可做,随便看看罢了。但是,就在我们头顶,出现了一颗星星,小小的,却极亮极亮,分明看得出是有无数个光角儿的。我们就好奇起来,数着那是四个光角儿呢,还是五个光角儿。但就在这个时候,那颗星星的周围又出现了几颗星星,就是那么一瞬间,几乎不容察觉,就明亮亮地出现了。呵,两颗、三颗……不对,十颗、十五颗……奇迹是这般迅速地出现,愈数愈多,再数亦不可数,一时间,漫天满空,一片闪亮,像陡然打开了百宝箱,灿灿的,灼灼的,目不暇给了呢。我们只知道夜晚天上要有星星,但从没注意到星星是这么出现的。那是雨天的池塘霎时浮了万千水泡,还是无数沉睡的孩子,蓦地睁开了光彩的眼睛?它们真是一群孩子呢,一出现就要玩一个调皮的谜儿啊!这些鬼精灵儿,从哪儿来的?是一个家庭的兄妹,还是从天涯海角集合起来,要开什么盛会呢?
(5)我们都快活起来了,一起站在树下,扬着小手。星星们似乎很得意,向我们挤弄着眉眼,鬼鬼地笑。
(6)过了一会儿,月亮从村东口的那个榆树丫子里升上来了。它总是从那儿出来,冷不丁地,常要惊飞了树上的鸟儿。先是玫瑰色的红,像是喝醉了酒,刚刚睡了起来,蹒跚地走。接着,就黄了脸,才要看那黄中的青紫颜色,它就又白了,极白极白的,夜空就笼上了一层淡淡的乳白色。我们都不知道这月亮怎么啦,却发现那些星星怎么就少了许多,留下的也淡了许多,原是灿灿的笑,变成了弱弱的光。这竟使我们大吃了一惊。
(7)“这是怎么啦?”妹妹慌慌地说。
(8)“月亮出来了嘛。”我说。
(9)“月亮出来了,为什么星星就少了呢?”
(10)我们面面相觑,闷闷不得其解。坐了一会儿,似乎就明白了:这漠漠的夜空,恐怕是属于月亮的,它之所以由红变黄,由黄变白,一定是生气星星们的不安分,在吓唬它们哩!
(11)“哦,月亮是天上的大人了。”妹妹说。
(12)我们突然又回想起了一切:原来天上并不甚好,月亮睡着了的时候,它才让星星出来,它出来了,就要星星退去。那纷纷扬扬的雪片,五个角的,七个角的,全是薄亮亮的,不就是星星的尸骸吗?或许,就燃起晚霞的大火来烧它们,要不,星星为什么从来就没有叶,没有根,只是那么赤裸裸的星呢?
(13)我们再也不忍心看那些星星了,低了头走到门前的小溪边,要去洗洗手脸。
(14)溪水浅浅地流着,我们探手下去,才要捞起一些来,但是,我们差不多全看见了,就在那水底,有着无数的星星。
(15)“啊,它们藏在这儿了!”妹妹大声地说。
(16)我们赶忙下溪去捞,但无论如何也捞不上来,看那哗哗的水流也依然冲不走它们。我们明白了,那一定是星星不能在天上,偷偷躲藏在那里了。我们就不再声张,不让大人们知道,让它们静静地躲在那里好了。
(节选自《青春美文》2011年第4期)
1.文中“我们”的情感经历了那四个阶段的变化?请分别简述。
2.文中的“我们”有什么特点?请选取3点结合原文事例分点简析。
3.第四段画线语句“无数沉睡的孩子,蓦地睁开了光彩的眼睛”在表达上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①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②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象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沈的地方。
③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象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④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沈,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故都的秋》节选)
1.①---③段文字写到了三种秋景,请你分别用四个字概述出来2.(1)第一段文字在写景的同时,也写了作者观景的心态、动作、请找出有关词语,并说说作者当时的心情。
(2)“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一句是从哪些感觉的角度来描写的?
3.(1)结合上下文或全文的感情基调谈一谈,作者为什么说“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而不认为“淡红色为佳,紫黑色次之,蓝色或白色者最下”?
(2)选文最后一段有关秋的诗文的议论,有哪些作用?
海南杂忆
矛盾
我们到了那有名的“天涯海角”。原以为这个地方是一条陆地,突入海中,碧涛澎湃,前无去路。但是错了,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所谓“天涯海角”就在公路旁边,相去二三十步。当然有海,就在岩石旁边,但未见其“角”。至于“天涯”,我想象得到千数百年前古人以此二字命名的理由,但是今天,环岛公路干线直通那里,沿途还有盐场、铁矿等等:这哪里是“天涯”?
出乎我的意外,这个“海角”却有那么大块的奇拔的岩石;我们看到两座相偎相倚的高大岩石,浪打风吹,石面已颇光滑两石之隙,大可容人,细沙铺地;数尺之外,碧浪轻轻扑打着岩根。我们当时说笑话:可惜我们都老了,不然,一定要在这个石缝里坐下,说半天情话。
这些怪石头,叫我想起题名为《像耳山》的苏东坡的一首五言绝句:
突兀隘空虚,他山总不如。君看道旁石,尽是补天遗!
我翻阅过《道光琼州府志》,在“谪宦”目下,知谪宦始自唐代,凡十人,宋代亦十人;又在“流寓”目下,知道隋一人,唐十二人,宋亦十二人。明朝呢,谪宦及流寓共二十二人。这些人,不都是“补天遗”的“道旁石”么?其中有大名震宇宙的李纲、赵鼎和胡铨。这些名臣,当宋南渡之际,却无缘“补天”,而被放逐到这“地陷东南”的海岛作“道旁石”。千载以下,真叫人读了苏东坡这首诗同声一叹!
经营海南岛,始于汉朝。大概从唐朝开始,这块地方被皇帝看中了,作为放逐罪人的地方。可是宋朝更甚于唐朝,宋太宗贬逐卢多逊至崖州的诏书,就有这样两句:“特宽尽室之诛,止用投荒之典。”原来宋朝皇帝把放逐海南岛视为仅比满门抄斩罪减一等,你看,他们把这个地方当作怎样的“险恶军州”!
只在人民掌握政权以后,海南岛才别是一番新天地。兴隆农场是归国华侨经营的一个大农场。以前这里没有的若干热带作物,如今都从千万里外来这里安家立业了。正像这里的工作人员,他们的祖辈或父辈万里投荒,为人作嫁,现在他们回到祖国的这个南海大岛安家立业,却不是“道旁石”,而是真正的补天手了!
我们的车子在公路上扬长而过。时令是农历岁底,北中国的农民此时正在准备屠苏酒,在暖屋里计算今年的收成、筹划着明年的夺粮大战吧?但是眼前,这里,海南,我们却看见一望平畴,新秧芊芊,嫩绿迎人。这真是奇观。
还看见公路两旁,长着一丛丛的小草,绵延不绝。这些小草矮而丛生,开着绒球似的小白花。我忽然想起明朝正统年间王佐所写的一首五古《鸭脚粟》了。我问陪同我们的白光同志,“这些就是鸭脚粟吗?”
“不是!”她回答,“这叫飞机草。刚才路旁就有鸭脚粟。”我问鸭脚粟今作何用,
她说:“喂畜牲。可是,还有比它更好的饲料。”我说,明朝时候,老百姓把它当作粮食。
然而,王佐还有一首五古《天南星》:君有天南星,处处入本草。夫何生南海,而能济饥饱。八月风飕飕,闾阎菜色忧。南星就根发,累累满筐收。
这就是说,老百姓所得,尽被搜刮以去,不但靠鸭脚粟过活,也还靠天南星。怪不得王佐在诗的结尾用了这样“含泪微笑”式的两句:海外之美产,中原知味不?
1963年5月13日
1.作者到了“天涯海角”,为什么却说“这哪里是天涯” ?又为什么开玩笑说“在这个石缝里坐下,说半天情话”?2.怎样理解“道旁石”“补天手”在文中的含义。
3.作者认为,王佐诗的结尾“海外之美产,中原知味不?” 是“含泪微笑”式的,为什么?
往事的酒杯
苏童
我父亲不喝酒,他爱抽烟。家里除了黄酒瓶子,我几乎没见过其他酒瓶。
但我的两个舅舅爱喝酒,他们不抽烟。我们三家人住互相紧邻的房子里,各家的空气似乎总忙着竞争,我们家有烟味,但我的两个舅舅家经常飘出酒香来,酒香自然轻松胜出。这是我小时候便懂得的常识。
我大舅家家境较为富裕,讲究吃,我大舅妈擅长做红烧肉,做了红烧肉我大舅必然要喝一盅。他们家的晚餐桌上酒香与肉香齐飞,喧嚣着飞到我们家。我总是被肉香吸引,不能自已,便穿过天井,到大舅家打开大门,往大街上看一眼,然后匆匆地往回走,算是投石问路。我小时候便有羞耻心,羞于开口向人索要,但我的目光无法伪装,总是火辣辣地投向那碗红烧肉。每逢这时,我大舅便尴尬地微笑,他的目光看向我大舅妈,似乎在征询她的意见,但无论她的表情是否活络,舅舅就是舅舅,一块红烧肉会被我大舅夹在筷子上,然后我会听见一个天籁般的声音:“来,吃一块。”我现在一直在回忆一件事:我大舅当年喝的是什么酒?可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我三舅家住在隔壁。他家也清贫,餐桌上的东西与我家的差不多,白菜、青菜、咸菜之类的,无甚风景,但他人穷志不短,爱喝几口酒,喝的是五加皮酒。我之所以对这记得很清楚,原因也简单,我对他家的餐桌没兴趣,轻蔑地望过去,忽略一切,就记住了桌上的那个酒瓶子。
我第一次喝酒是在北京上大学期间。有个黑龙江的同学来自体工队,爱吃朝鲜冷面,爱喝啤酒,冷的碰凉的。他带我们去府右街附近那家延吉冷面馆去吃冷面,饭馆就在当时的首都图书馆斜对面。一群大学生不进图书馆,一头扎进冷面馆,毫不汗颜。我们随同学点单,每次都各要一碗冷面,伴以一扎散装啤酒。当时习惯说一升。一升20世纪80年代的啤酒被装在大塑料杯里,泛着白色的泡沫。白色的啤酒泡沫一如虚荣的泡沫,要喝,喝下去太平无事,但就是没有实际意义,还肚子胀。我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一直想着教二楼的厕所,为什么呢?因为那是离北师大的大门最近的厕所。
我第一次醉酒是在大四那年。春天的时候,学生们都下到河北山区植树劳动,大家天天觉得饿,吃了上顿惦记下顿。忘了是哪个同学饿得“揭竿而起”,提议大家抛下组织纪律,结伴去县城的饭馆打牙祭。我积极响应。我现在已经忘了在那个燕山山区的县城小饭馆里吃了什么,却记得席间的那瓶酒。那是当地小酒厂生产的粮食烧酒,名字竟然叫白兰地,极其洋气。我们都清楚那不是白兰地,但那烧酒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醇厚,颇有劲儿。恰逢我们的杨敏如老师刚刚在古典文学课堂上给我们讲过李清照。她太爱李清照了,或许也是爱喝几口的人,讲起“薄醉”,怕学生不懂其意蕴,竟然言传身教,在讲台上摇摇摆摆地走了几步,强调说,薄醉是舒服的醉,走路就像踩在棉花上!我们在小酒馆里谈论杨敏如老师与薄醉,大家都有点贪杯,要寻找薄醉的滋味。令人欣喜的是,走出小饭馆时,我脚下真的有踩棉花的感觉,头脑亢奋却清醒。我听见我的同学都在喊:“薄醉了,薄醉了!”
学生时代结束,喝酒便名正言顺了。毕业参加工作之后,一桌巨大的社会大酒席召唤着你,一般来说,绕开它是很难的,何况你不一定想绕开它。“喝酒喝酒喝酒!干了干了干了!”无论走到哪里聚会、做客,那个声音都会像空气一样追随你,不同的人对那个声音有不同的好恶,要么觉得它像苍蝇,要么觉得它像福音。
但我在青年时代其实怕酒。饮酒之事,在我看来更像一种刑罚,所谓薄醉的滋味,竟无法与之重逢。如果一个人想起酒来,想到的是酒臭与呕吐,不免令人沮丧,这是酒的遗憾,也是人的过错。我不怨自己的酒量,下意识地将其归咎于酒桌上的“恐怖主义”。具体地说,我认为很多地方的酒桌上没有李清照,只有“恐怖分子”。酒桌上的“恐怖分子”信奉酒文化。酒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细节是劝酒。各地的劝法不同,各有规矩方圆,但基本目标是一致的一劝到客人酩酊大醉,劝到客人烂醉如泥,只要不喝出人命,都称其为喝好了、尽兴了。
我在杂志社做编辑时经常随团去苏北采风。有一次采风途经六县,六个接待方都对我们热情如火,我们在每地停留两天,每天必喝两场酒。此地劝酒文化极其灿烂,灿烂得过分。每顿饭至少举杯三次,不算多,但每次举杯必须连饮三杯。你若是尊重地主、讲究礼仪之人,每一顿至少要喝九杯。九杯属于“多乎哉?不多也”的范畴,这不过是个基础。当地人的劝酒技术不会让一个小伙子只喝九杯了事。因此,同乡喝三杯,同龄喝三杯,属相一样喝三杯,姓氏一样喝三杯,最后是相同性别的要喝三杯。我记得当年我是多么友善,又是多么爱面子,明明已经被吓得不轻,却强充好汉,无奈酒量有限,十几杯二十几杯酒喝下去,只好摸着翻江倒海的胃冲去厕所,没有一醉方休的幸福,只有一吐方休的痛楚。我还记得那时候下苏北,总是这样一去一回,去的时候朝气蓬勃像张飞,回来的时候病歪歪的满腹怨言,真像李清照了。有一次,我坐汽车回南京,身边的朋友告诉我,我一直在睡觉,梦呓的声音很单调:“不喝了。不喝了。”
往事不堪回首,其中有一部分往事是浸在酒杯里的。年复一年的酒,胜似人生的年轮,喝起来滋味不一样,但总是越来越沧桑、越来越绵厚的。有一年,前辈作家陆文夫到南京开会,晚上大家聚餐饮酒。我看见他独自喝酒,喝得似乎很孤独,便热情地走过去要敬酒,结果旁边一个同事拉住我说:“千万别去,他不接受敬酒,他很爱喝酒,但一向是自己慢慢喝的。”
对于我,那是醍醐灌顶的一刻。原来一个人喝酒是可以与他人无关的,与傲慢无关,与自由有关。陆文夫坐在那里喝酒的姿态我至今难忘,如同坐禅。那种安静与享受,不是出于对酒最大的尊敬,便是最深的爱了。
我爱酒多年,至今还经常奔赴各种酒席与朋友一起喝酒。无朋不成席,这是常识。但说到底,酒杯也是灵魂的容器之一。这容器的最深处,终究是一个人的快乐,一个人的哀愁,或者一个人的迷茫。很欣慰地发现,如今这也快成常识了。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我”记不住大舅喝的是什么酒,却记住了三舅喝的是五加皮,是因为三舅家家境与我家相似,心里和三舅更为亲近。 |
B.“我”第一次跟随大学同学喝酒反映出“我”的从众和虚荣,而第一次醉酒是在酒馆寻找薄醉的体验,反映了“我”附庸风雅的一面。 |
C.“我”当年下苏北时遇到很多酒桌上的“恐怖分子”,这虽让我当时苦不堪言,却也意外地成就了我的酒趣,让我爱酒多年。 |
D.作者说“无朋不成席,这是个常识”,是对“无酒不成席”这句俗语某种程度的否定,也是对陆文夫一个人饮酒的批判。 |
A.作者以时间为经,回忆为纬,选取其记忆深处种种与喝酒有关的往事结体成文,以其自身好恶或事件对其影响的深刻与否来决定笔墨的分量。 |
B.文中详细描写大舅家烧红烧肉,自己每每前去投石问路的细节生动传神,火辣辣的目光和天籁般的声音从侧面反映了那个时代物质的匮乏。 |
C.文中叙写的大妈、三舅、杨敏如老师以及黑龙江的同学等人物,虽然着墨不甚多,但都栩栩如生,极具个性和人间烟火气。 |
D.文章行文犹如小径漫步,不枝不蔓,叙事描摹简约自然,即事明理要言不烦;语言或凝练,或形象,或幽默,或富含哲思,启迪智慧。 |
4.有人评价说苏童的散文往往借自身生活或地方生活表达深沉的民族心理或民族文化。请以本文为例,简要分析这一特色。
拍照
苏童
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祖父都要去拍照。
七十岁之后,祖父习惯了以算术的角度眺望死亡,对于自己延长的寿命,他很满意。加减法是容易计算的。他五十三岁那年在点心店吃汤圆,被汤圆里的热猪油烫了一下,不知怎么引发了心肌梗塞,送到医院去抢救,结果死而复生,以此推算,已经多活了十七年。再往前的死亡事件是蓄谋的,祖父那一年才四十五岁,突然活腻了,春天他去铁路道口卧轨,人都躺下来了,火车迟迟不来,扳道工豢养的一条大狼狗先来了,祖父素来怕狗,准备好被火车碾,却不愿意被狼狗咬,于是狼狈地爬起来,逃下了铁道。到了夏天,祖父还是想死。这次他选择了水路,是从僻静的西门城墙上跳进护城河的,他以为只要扑通一下,便可简易快捷地投入死神的怀抱,没想到一睁眼,人躺在了城墙下面,一群吵吵嚷嚷的中学生围着他,好奇地打听他跳河的动机。祖父仰视着孩子们纯真的眼睛,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该批评孩子们狗捉老鼠多管闲事,还是应该对他们说一声谢谢。他坐起来,对孩子们说了句:一言难尽。然后就爬起来,湿漉漉地走了。
祖父走出去好远了,听见孩子们在后面猜测他的去向,七嘴八舌的。有个声音说,这个人会不会又去找地方寻死了?祖父看看高处的城墙,看看低处的护城河,又抬头看看天空,忽然朝孩子们的方向折返回来。虽然他的脚步有点拖沓,但他的目光给人以新生的感觉,它像夏日的天空一样,明朗,深远。他向孩子们匆匆地表了个态,算了算了,他说,既然狼狗不让我死,你们孩子也不让我死,那我就活着好了,无所谓,死不了就活着,活一天赚一天吧。
祖父是个守信的人,从此以后果真断了轻生之念。我们香椿树街上老人特别多,老人大多怕死,怕死的大多先走了。有一年夏天气温反常,狡诈的死神藏身于热浪,在香椿树街上巡弋,一口气拽走了七个可怜的老人。祖父冒着高温酷暑,逐一登门吊唁,发现七家葬礼都缺乏组织,敷衍了事,充满了这样那样的遗憾。最离谱的是码头工人乔师傅家,儿女们居然找不到乔师傅的照片。丧幔上的遗照令人不安,那是从乔师傅的工作证上剪下翻拍的,是几十年前的乔师傅,模样还很年轻,由于乔家两个儿子与其父面貌酷肖,所以,上门吊唁的人们都大吃一惊,死者看起来不是乔师傅,这么看很像他大儿子,那么看又像他的小儿子了。祖父端详半天,心里话不宜声张,出了门便长叹一声,对邻居们说,这个乔师傅太节省了,一世人生啊,省什么都不能省那张照片,容易误会啊。
一个人无法张罗自己的葬礼,身后之事,必须从生前做起。这是祖父的信条。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祖父都要去鸿雁照相馆拍照,拍了好多年,连邻居们都知道了他的爱好,免不了要与他探讨这份爱好的意义。祖父对邻居们说,你们知道我脑子里有个大气泡的,气泡说破就破,我这条命,说走就走的,到时都靠他们,怎么也不放心,趁着身体还硬朗,就为自己准备一张新鲜的遗照吧。
拍照的日子是祖父的节日。节日的祖父格外讲究仪容。祖父先去理发店剃头修面,还额外要求相熟的老师傅替他挖耳屎,拔鼻毛。从香椿树街到市中心,以前祖父都是步行,现在老了,是步行加公共汽车,差不多是正午时分,他拄着一根龙头拐杖出现在鸿雁照相馆,衣冠楚楚,神色庄严,那套灰黑色的毛呢中山装上有樟脑丸的气味,皮鞋擦得锃亮,浑身散发着一首挽歌刺鼻的清香。
(选自苏童《黄雀记》,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详写祖父寻死的经过,表现出祖父寻死做法的“滑稽可笑”,冷幽默或者说荒诞笔法的运用,让读者有举重若轻的感觉。 |
B.小说中的祖父每年拍遗照,只是为了保持遗照的“新鲜”,他并不畏惧死亡,甚至有点盼着自己死去。 |
C.祖父对遗照的执着是因为不放心儿辈对其后事的料理,反映了老人对生活的看法和对待死亡的态度。 |
D.小说中描绘勾勒的这条香椿树街,其实并不一定是某个南方地域的版图,而是生活的气象,运用了隐喻与象征手法。 |
3.对小说中祖父为自己准备遗照的做法,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文本与生活实际加以探究。
小 偷
苏童
谭峰是我在镇上的唯一一个朋友,他跟我同龄,那会儿大概也是八九岁。谭峰家住在我家隔壁,他父亲是个铁匠,母亲是农村户口,但是只有我知道谭蜂偷东西的事情,除了我家的东西他不敢偷,小镇上几乎所有人家都被他偷过。
假如不是因为那辆玩具火车,我不知道我和谭峰的同盟关系会发展到什么程度。
那是一辆红色的铁皮小火车,有一个车头和四节车厢,车头顶端有一个烟囱,车头里还坐着一个司机。
你从哪儿偷来的?我几乎大叫起来,是谁的?
卫生院成都女孩的。
我想象着谭峰从窗子里把那辆小火车偷出来的情景,心里充满了一种嫉妒,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对谭峰的行为产生嫉妒之心。说起来奇怪,我当时只有八九岁,却能够掩饰我的嫉妒,我后来冷静地问谭峰,火车能开吗?火车要是不能开,就没什么稀罕的。
谭峰向我亮出了一把小小的钥匙,我注意到钥匙是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的,一把简单的用以拧紧发条的钥匙。
事实上我的那个可怕的念头就是在一瞬间产生的,这个念头起初很模糊,当我看着谭峰用柴草把他的宝库盖好,当谭峰用一种忧虑的目光看着我,对我说,你不会告诉别人吧?我的这个念头渐渐地清晰起来。
你大概能猜到我做了什么。我跑到卫生院去找到了何医生,告诉他谭峰偷了他女儿的小火车。
……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谭峰不肯坦白。他不否认他偷了那辆红色小火车,但就是不肯说出小火车的藏匿之处。我听见了谭铁匠的咒骂声和谭峰的一次胜过一次的尖叫,铁匠对儿子的教育总是由溺爱和毒打交织而成的。突然,我听见铁匠发出一声山崩地裂的怒吼,哪只手偷的东西?左手还是右手?
我恰好看见了铁匠残害他儿子的那可怕的一幕,看见他把谭峰的左手摁在一块烧得火红的烙铁上。也是在这个瞬间,我记得谭峰向我投来匆匆的一瞥,那么惊愕那么绝望的一瞥,就像第二块火红的烙铁,烫得我浑身冒出了白烟。
谭峰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愚笨,他把小火车转移了,我断定他是在事情败露以后转移了小火车,也许当他姐姐妹妹满镇子叫喊他的时候,他把小火车藏到了更为隐秘的地方。
我知道那几天谭峰会在极度的疼痛中度过,而我的日子其实也很难熬。我母亲不准我出门,她认为谭峰的事情有我的一半责任,所以她要求我像她的学生那样,写出一份深刻的检讨。
让我违抗母亲命令的是一种灼热的欲望,我迫切地想找到那辆失踪的红色小火车。母亲把门反锁了,我从窗子里跳出去,怀着渴望在小镇的街道上走着。我没有目标,我只是盲目地寻找着目标。我看见了玉米地里那座废弃的砖窑,我突然想起来谭峰曾经把老叶家的几只小鸡藏到砖窑里。砖窑会不会是他的第二个宝库呢?我这么想着无端地紧张起来,我搬开堵着砖窑门的石头,钻了进去,我看见一些新鲜的玉米杆子堆在一起,就用脚踢了一下。你猜到了?你猜到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听见了一种清脆的回声,我的心几乎要停止跳动了。就这么简单,我在砖窑里找到了成都女孩的红色小火车。
我后来的烦恼就是来自这把钥匙。我根本没考虑过谭峰回家以后如何面对他的问题。
已经开学了,我被谭峰堵在学校门口,谭峰的模样显得失魂落魄的,他用一种近乎乞求的眼神盯着我,他说,你拿没拿?我对这种场景已经有所准备,你不能想象我当时有多么的冷静和世故,我说,拿什么呀?谭峰轻轻地说,火车。我说,什么火车?你偷的那辆火车?谭峰说,不见了,我把它藏得好好的,怎么会不见了呢?
我很坏?是的,我小时候就坏,就知道侵吞赃物了。问题其实不在这里,问题在于我想有这么一个秘密,你们替我想想,我怎么肯把它交出去?然后很快就到了寒假,那年寒假,我父亲从部队退役,我们一家要从小镇迁到武汉去了。这个消息使我异常兴奋,不仅因为武汉是个大城市,也因为我有了机会彻底地摆脱关于小火车的苦恼,我天天盼望着离开小镇的日子,盼望离开谭峰离开这个小镇。
离开那天小镇下着霏霏冷雨,我们一家人在汽车站等候着长途汽车。我看见一个人的脑袋在候车室的窗子外面闪了一下,又闪了一下。那是谭峰,我知道是他,我向谭峰走过去,谭峰的衣服都被雨点打湿了,他用那只残缺的手抹着头发上的水滴,他的目光躲躲闪闪的,好像想说什么,却始终不开口。我不耐烦了,我转过身要走,一只手却被拉住了,我感觉到他把什么东西塞在了我的手里,然后就飞快地跑了。
你们都猜到了,是那把钥匙,红色小火车的发条钥匙!我记得钥匙湿漉漉的,不知是他的手汗还是雨水。我感到很意外,我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结局,直到现在我对这个结局仍然感到意外。有谁知道谭峰是怎么想的吗?
(有删改)
1.小说中,“我”与谭峰的“战争”是故事的明线,而“我”的内心变化则是故事的暗线,概括文中“我”的心理变化过程。2.赏析文中的两处画线句。
(1)那么惊愕那么绝望的一瞥,就像第二块火红的烙铁,烫得我浑身冒出了白烟。
(2)谭峰的衣服都被雨点打湿了,他用那只残缺的手抹着头发上的水滴,他的目光躲躲闪闪的,好像想说什么,却始终不开口。
3.结合文本,简要分析谭峰这个人物形象。
4.“苏童是个说故事的好手”,其小说在叙事上极富特色。请简要分析本文在叙述人称、角度、线案、语言等方面的特征。
天赐芳邻
玛·韦斯特
我第一眼看到这位新邻居就不喜欢她。她太爱笑,笑声又太响。还有,她涂了鲜红色口红。搬运工人还在替她卸家具,她就已经走过来自我介绍了。
“喂!”她在我家门外叫道,好像是我家的老朋友似的,“我叫安·利提克,是你的新邻居。”她推门进来,很自然地搂了我一下。在她背后,我看到三个黑头发的小男孩,笑容同样灿烂。
“我有空,可以喝杯咖啡。”她一面坐下来一面说。我倒了一杯咖啡,很想挤个笑容出来,可是连咧一下嘴也办不到。她离去后,我对浪费了这许多时间去闲聊感到十分不满。
接着那个周末,太阳才出来,我就听到她的孩子们在敲敲打打。他们正在后院搭建树上小屋。安在汽车棚旁边种玫瑰。那天下午我经过时,她叫道:“喂,玛利安,来看看我的玫瑰。”我很勉强地走过去。
“安,这泥土不适合种火映红,”我说,“这种玫瑰在这里不会长得好,我以前种过。”
“不过,我已祈求上帝让玫瑰好好生长,叫它开花。”她说。我瞪眼看着她。
她又说:“你坐一会儿,别走开啊。我正在炸鸡做晚餐,要去翻动一下。”
她进了屋,一阵炸鸡的香味飘出门外。正好小女茱莉和珍妮弗过来看玫瑰,安又出来了,亲热地搂着两个小女孩。
“你在做什么?”珍妮弗问。
“炸鸡。”安兴高采烈地说。
“炸鸡有啥好开心的?”我心想,“我炸鸡总是被油溅一身。”
她的男孩也出来了,七嘴八舌地同时说话,嗓门大极了。安说声失陪,进屋里把炉子上的炸鸡拿开,然后做了件令人诧异不已的事情。她捧着一盘香脆的炸鸡出来请我们吃。茱莉和珍妮弗吓了一跳,但每人都拿了一只鸡腿。我也想尝尝,不过还是拒绝了。我脑子里只想到:“谁会在下午就把晚餐吃的鸡拿出来请人吃?”
另一天,女儿告诉我:“你知道利提克太太刚才做了些什么?她在叠衣服,一见到我们走过就停下手来,请我们进屋,从烤箱里拿出新鲜的小甜饼,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吃。”我最讨厌拿小甜饼给聚在我家院子里玩的邻家孩子吃。
第二个星期,利提克一家人出现在我们的教堂。我丈夫杰里和两个女儿简直是跃过教堂的长椅去招呼他们,我在教堂的另一边向他们挥手。我还发现安原来是新的主日学教师,感到真意外:她居然志愿去教孩子!
不久,我发现她的火映红玫瑰长满了花蕾。玫瑰开花时,她送我一大束。“玛利安,什么事你都可以祈求上帝的,”她温柔地说,“我们搬到这里之前,我甚至祈求上帝给我一个好邻居。”
我接过那一大束玫瑰,费了点劲叫自己说了一声“谢谢”。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令我那么不舒服,这不关鲜红口红、玫瑰或搂抱的事,而是她使我感到自己样样都不如她。她看来总是那么开心,我希望自己能够多像她一点,却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
珍妮弗去做切除扁桃体手术时,安知道我怕,便来陪我。珍妮弗爬进她怀里,茱莉把小手伸进她的手里。
那一年,我知道自己怀孕了,多年来杰里和我都想再生一个。怀孕7个月时,我看起来却像即将分娩。有一天,医生替我照x光。“双胞胎!韦斯特太太,”她嚷道,“你怀的是双胞胎!”我从诊所打电话给杰里,但他不在。我一定要找个人分享这喜讯。我开车回家,心怦怦跳,一把车开进车库,就知道应该把消息告诉谁。
我快步跑到安的家,她听到消息就呱呱叫起来,又哭又笑,我们互相拥抱。
然后,她带着我到邻居的家去。她一家一家地按门铃,不管谁来应门,她都立刻宣布:“玛利安和杰里要生双胞胎了!”安差不多每天都到我家来看我。她为我举行了个茶会,朋友都送礼来了。在我终于入院分娩时,她替我们照顾茱莉和珍妮弗。当双胞胎出世并回到家时,两个初生婴儿的小秃头上都印满了鲜红的唇印。
此后数年,在利提克家和我们家之间逐渐走出了一条小路。然而,有一天早上,安来到我家后门,出奇地沉默,没有笑容,没有搂抱。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会这个样子。
“我们要搬家了。”她说。
整整两天,我站在卧室里望着窗外,看着巨大的搬运车。我真希望他们突然回心转意,但搬运车终于隆隆离去。我看着利提克一家人鱼贯上了他们的旅行车,走出了我们的生活。
几个月后的某天下午,女儿放学回家,我正在把糖霜涂到巧克力蛋糕上。我听见女儿们细语交谈,珍妮弗说:“我真希望妈妈会让我们吃一小块蛋糕。”
茱莉向妹妹解释:“她不会的。蛋糕是用来招待朋友的。”
我叫女儿进厨房,提起盖着蛋糕的玻璃圆顶盖,然后切了几大块蛋糕,又倒了几杯牛奶。我把双胞胎也叫了进来。
我们五个人围坐在厨房桌前,才两点多钟就把大半个蛋糕吃掉了。那对孪生兄弟把黏黏的蛋糕屑掉得满地都是。地板我刚打过蜡,我却从心底笑了出来。
“我们在开茶会吗?”一个女儿问。
“是的,就是利提克太太常开的那种茶会。”我微笑着回蓉。我们保留了安的一点作风。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开篇写到“我第一眼看到这位新邻居就不喜欢她”,接着描写她笑声响、口红艳、自来熟,能够引发读者对新邻居的好奇心。 |
B.在教堂,描写丈夫和女儿与安打招呼,“我”发现安是新的主日学教师时,“简直”和“居然”这两个词写出了“我”对她的厌烦。 |
C.小说对安的刻画运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由“我”最初对安的看不惯、不喜欢,到后来对她的欣赏和不舍,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
D.“此后数年,在利提克家和我们家之间逐渐走出了一条小路”,这路是邻里之间走动来往的真实之路,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灵之路。 |
3.本篇小说以“天赐芳邻”为题,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芳邻”之“芳”的理解。
马市口
于坚
①马市口?出租车司机听说我要去,笑道,你是老昆明咯,现在没几个人知道这个地名咯。马市口现在一匹马也看不见了,连马的照片都看不见,满街的明星照。如果马出现,行人要去报警。从前这一带马很多。一到赶集日,马就来了,驮着柴、茶叶、盐巴、女人什么的。夜里就和马锅头一起住在马店里。马锅头(赶马人)喜欢唱歌,马锅头在楼上唱,马匹在楼下黑漆漆的马厩一边嚼干草一边听着。垃圾车都是马拉的,早晚要出现两次,黎明和黄昏,马车夫坐在辕杠上,吊着两条腿,抽着个烟锅,穿着脏兮兮的长围裙,靠着后面的铁皮车兜。马车顺着大街,跑到点就一扯缰绳,呼哧喊一声,马就站住,各家就派人来倒垃圾。那匹马头戴着红色辔头,喷着白气,面朝朝阳,活像天神下凡。马是一种生活方式。我有个朋友住在马市口一带,他父亲是高老将军,民国时期,高老将军去五华山见龙云大帅,总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一直走到龙云办公的光复楼前才飞腿下来,系马垂杨。那时候,骑在马上的男人英雄气十足,很是讨女子欢心,让人嫉妒。六十年代,马市取缔,马锅头就不来了。流散在城里的马匹躲躲藏藏了几年,最后都被拖出去宰了。有一两匹连夜潜逃,最后一串马蹄声某个深夜在黑暗的街道上滚过,它们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②何止马,甚至泥巴,现在城里连泥巴都很难见到了。我有个朋友的小孩从来没玩过泥巴,春游的时候发现泥巴好玩,大人阻挡不住,由他玩,结果两手过敏。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首先是对大地的信,“大块假我以文章”(李白),如果不信大地,中国就不会生出“道法自然”这种真理。杜甫写马:“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这就是信。真不知道人类是怎么想的,消灭了大地,赶走了马匹,人怎么安生?又何以安死?
③司机听我说马市口,像是底片被显影似的,半天才反应过来。彼此相视而笑,他面善,那笑容的意思是我白坐这一趟也可以的。他不知道,有匹马一直跟着我。我少年时住在铁局巷里,某一天,一匹骏马出现了,它是跟着收集垃圾的老爹来的。从此,我每天都盼望着那串马蹄声。它一到,我就跑去摸它的耳朵,揪它脸上的毛,拍拍它的屁股,我们情投意合。所以,他们赶它走的时候它就逃来投奔我,我收留了它。它叫我骑士,它喜欢看三国演义和西班牙的流浪汉小说,它崇拜刘关张和堂吉诃德,爱着牧羊女马塞拉。我在书上读到,厩焚,伤人乎,不问马,难受了一个下午。无论我去哪里它都跟着我,它甚至出现在我的婚礼上,我将我的新娘抱到它的背上,春天的夜里,我们在高原上飞奔。我梦想着将来成为一个骑马的人。
④马市口有一家卖照相机的店。以前是国营的,小时候就开着,以前我常去这个店里面冲胶卷。前不久将最后几个胶卷用完了,找了好多家相馆,都不冲胶卷,只接数码。忽然想起这个店来,就找上门来碰碰运气。照相馆的小招牌上居然印着:冲洗黑白冲胶,25元一个。真是大喜过望。只是曾经冠冕堂皇位于一楼的宽大铺面搬到了二楼。鸦雀无声,就像一个古董店,吹着旧时代的微飔。玻璃柜子里摆着老式的照相机、脚架、相机包、镜头、胶卷……定晴细看,才发现两个店员,东一个西一个,正在低着头,藏在玻璃柜子中间的办公桌上埋着头玩手机,像是两只乌龟在荒凉的海滩上数着沙子。有匹马在某道门后面探了一下脸,喷口气,不见了。
⑤我看见靠墙的玻璃柜子里摆着一只卡西欧闹钟,就招呼店员,其中一位就慢吞吞地走过来,骑着一匹马,露齿而笑。老同志,穿着灰夹克,手臂上戴着两只蓝布袖套,问我要哪样。他唠唠叨叨地说着话,我觉得他不大想把这只钟卖给我,依依不舍,他也喜欢它,宁愿它永远待在那个亮晶晶的橱窗里。我想我遇到了一个一生的“大志”只是想当一个店员的人。卡夫卡式的家伙,胸无大志。一匹马只是想当一匹马,连骏马都不想当。“上午德法战争,下午游泳。”那匹马站在他旁边,灰秋秋地,偶尔歪头舔他的袖子。我说,我本来是来冲胶卷的,没想到又买了个钟。我把要冲的胶卷递给他。他把胶卷递给那匹马,它用嘴接过去,一瘸一瘸地退回暗室去了。
⑥我拎着钟回到街上,外面还是像马市一样热闹,汽车、人声、骂骂咧咧的公交车站,小举着喇叭吆喝着。看不见一匹马,马厩在我心深处。
(本文选取于2017年4月27日《南方周末》,有删改)
1.简析前三段中作者对“马”的认识。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本文写了与马相关的几个故事,在谋篇方面匠心独运,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4.请探究文章最后一段的意蕴。
“怎么,没借到?”我觉得这里老百姓觉悟高,又很开通,怎么会没有借到呢?我有点惊奇地问。
“女同志,你去借吧!……老百姓死封建。……”
“哪一家?你带我去。”我估计一定是他说话不对,说崩了。借不到被子事小,得罪了老百姓影响可不好。我叫他带我去看看。但他执拗地低着头,像钉在地上似的,不肯挪步,我走近他,低声地把群众影响的话对他说了。他听了,果然就松松爽爽地带我走了。
……
我手里已捧满了被子,就一努嘴,叫通讯员来拿,没想到他竟扬起脸,装作没看见。我只好开口叫他,他这才绷了脸,垂着眼皮,上去接过被子,慌慌张张地转身就走。不想他一步还没有走出去,就听见“嘶”的一声,衣服挂住了门钩,在肩膀处,挂下一片布来,口子撕得不小。①那媳妇一面笑着,一面赶忙找针拿线,要给他缝上。通讯员却高低不肯,挟了被子就走。
……
只见新媳妇端着水站在床前,短促地“啊”了一声。我急拨开他们上前一看,一张熟悉的年轻稚气的圆脸,原来棕红的脸色,现已变得灰黄。他安详地合着眼,军装的肩头上,露着那个大洞,一片布还挂在那里。我强忍着眼泪,回转身看见新媳妇已轻轻移过一盏油灯,解开他的衣服,庄严而虔诚地给他拭着身子。等我和医生拿了针药赶来,新媳妇正侧着身子坐在他旁边,一针一针地在缝他衣肩上那个破洞。医生听了听通讯员的心脏,默默地站起身说“不用打针了。”我过去一摸,果然手都冰冷了。②新媳妇却像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依然拿着针,细细地、密密地缝着那个破洞。
卫生员让人抬了一口棺材来,动手揭掉他身上的被子,要把他放进棺材去。新媳妇这时脸发白,劈手夺过被子,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自己动手把半条被子平展展地铺在棺材底,半条盖在他身上。卫生员为难地说:“被子……是借老百姓的。”
“是我的——”她气汹汹地嚷了半句,就扭过脸去。在月光下,我看见她眼里晶莹发亮,我也看见那条枣红底色上撒满白色百合花的被子,这象征纯洁与感情的花,盖上了这位平常的、拖毛竹的青年人的脸。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A.这篇小说选材颇具匠心。它是战争小说,却没有正面描写战争的残酷和激烈,而是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前沿包扎所里的故事。 |
B.通讯员肩上的步枪筒里先前插了几根树枝,后来又多了一枝野菊花,这些细节描写表现了小战士的天真、乐观、热爱生活。 |
C.“女同志,你去借吧!……老百姓死封建。……”表达了通讯员因没借到被子而看不起新媳妇,也为他得知真相后自责埋下伏笔。 |
D.这篇小说结构细致紧密,前后照应,浑然一体;描写紧扣人物,个性鲜明;文字繁简适当,浓淡合度,有节奏感和韵律感。 |
3.以“百合花”为题,有什么深刻意蕴?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山中所见——一棵树
辛笛
你锥形的影子遮满了圆圆的井口
你独立,承受各方的风向
你在宇宙的安置中生长
因了月光的点染,你最美也不孤单
风霜锻炼你,雨露润泽你,
季节交替着,你一年就那么添了一轮
不管有意无情,你默默无言
听夏蝉噪,秋虫鸣
1.下列对这首诗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本诗写的是一棵树,咏的是一类人。运用象征的艺术手法表现了诗人对人生意义的思考。 |
B.本诗第一节写“树”的空间位置,因为有月光,这棵树在宇宙中的存在和生长并不孤单。 |
C.本诗第二节写“树”的生长过程,“一年就那么添了一轮”蕴含了诗人深深的遗憾之情。 |
D.本诗句式参差灵动中又有整齐对称,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语言清新隽永,感情细腻丰富。 |
小哥儿俩
凌叔华
清明那天,不但大乖二乖上的小学校放一天假,连城外七叔叔教的大学堂也不用上课了。这一天早上的太阳也不等闹钟催过,它就跳进房里来,暖和和地爬在靠窗挂的小棉袍上。
前院子一片小孩子的尖脆的嚷声笑声,七叔叔带来了一只能说话的八哥。笼子放在一张八仙方桌子上,两个孩子跪在椅上张大着嘴望着那里头的鸟,欢喜得爬在桌上乱摇身子笑,他们的眼,一息间都不曾离开鸟笼子。二乖的嘴总没有闭上,他的小腮显得更加饱满,不用圆规,描不出那圆度了。
吃饭的时候,大乖的眼总是望着窗外,他最爱吃的春卷也忘了怎样放馅,怎样卷起来吃。二乖因为还小,都是妈妈替他卷好的,不过他到底不耐烦坐在背着鸟笼子的地方,一吃了两包,他就跑开不吃了。
饭后爸爸同叔叔要去听戏,因为昨天已经答应带孩子们一块去的,于是就雇了三辆人力车上戏园去了。两个孩子坐在车上还不断地谈起八哥。到了戏园,他们虽然零零碎碎地想起八哥的事来,但台上的锣鼓同花花袍子的戏子把他们的精神占住了。
快天黑的时候散了戏,随着爸爸叔叔回到家里,大乖二乖正是很高兴地跳着跑,忽然想到心爱的八哥,赶紧跑到廊下挂鸟笼的地方,一望,只有个空笼子掷在地上,八哥不见了。
“妈——八哥呢?”两个孩子一同高声急叫起来。
“给野猫吃了!妈的声非常沉重迟缓。
“给什么野猫吃的呀?大乖圆睁了眼,气呼呼的却有些不相信。二乖愣眼望着哥哥。
大乖哭出声来,二乖跟着哭得很伤心。他们也不听妈的话,也不听七叔叔的劝慰,爸爸早躲进书房去了。忽然大乖收了声,跳起来四面找棍子,口里嚷道:“打死那野猫,我要打死那野猫!”二乖爬在妈的膝头上,呜呜地抽咽。大乖忽然找到一根拦门的长棍子,提在手里,拉起二乖就跑。妈叫住他,他嚷道:“报仇去,不报仇不算好汉!”二乖也学着哥哥喊道:“不报仇不算好看!”妈听了二乖的话倒有些好笑了。王厨子此时正走过,他说:“少爷们,那野猫黑夜不出来的,明儿早上它来了,我替你们狠狠地打它一顿吧。”
“那野猫好像有了身子,不要太打狠了,吓吓它就算了。”妈低声吩咐厨子。
大乖听见了妈的话,还是气呼呼地说:“谁叫它吃了我们的八哥,打死它,要它偿命。”“打死它才……”二乖想照哥哥的话亦喊一下,无奈不清楚底下说什么了。他也挽起袖子,露出肥短的胳臂,圆睁着泪还未干的小眼。
第二天太阳还没出,大乖就醒了,想起了打猫的事,就喊弟弟:“快起,快起,二乖,起来打猫去。”二乖给哥哥着急声调惊醒,急忙坐起来,拿手揉开眼。然后两个人都提了毛掸子,拉了袍子,嘴里喊着报仇,跳着出去。
这是刚刚天亮了不久,后院地上的草还带着露珠儿,沾湿了这小英雄的鞋袜了。树枝上小麻雀三三五五地吵闹着飞上飞下地玩,近窗户的一棵丁香满满开了花,香得透鼻子,温和的日光铺在西边的白粉墙上。
二乖跷高脚摘了一枝丁香花,插在右耳朵上,看见地上的小麻雀吱喳叫唤,跳跃着走,很是好玩的样子,他就学它们,嘴里也哼哼着歌唱,毛掸子也掷掉了。二乖一会儿就忘掉为什么事来后院的了。他溜达到有太阳的墙边,忽然看见装碎纸的破木箱里,有两个白色的小脑袋一高一低动着,接着咪噢咪噢地娇声叫唤,他就赶紧跑近前看去。
原来箱里藏着一堆小猫儿,小得同过年时候妈妈捏的面老鼠一样,小脑袋也是面团一样滚圆得可爱,小红鼻子同叫唤时一张一闭的小扁嘴,太好玩了。二乖高兴得要叫起来。
“哥哥,你快来看看,这小东西多好玩!”二乖忽然想起来叫道,一回头哥哥正跑进后院来了。
哥哥赶紧过去同弟弟在木箱子前面看,同二乖一样用手摸那小猫,学它们叫唤,看大猫喂小猫奶吃,眼睛转也不转一下。
“它们多么可怜,连褥子都没有,躺在破纸的上面,一定很冷吧。”大乖说,接着出主意道,“我们一会儿跟妈妈要些棉花同它们垫一个窝儿,把饭厅的盛酒箱子弄出来,同它做两间房子,让大猫住一间,小猫在一间,像妈妈同我们一样。”
“哥哥,你瞧它跟它妈一个样子。这小脑袋多好玩!”弟弟说着,又伸出方才收了的手抱起那只小黑猫。
(1935年出版,有删改)
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分析,A.大乖二乖家有自己的厨子,有花园,可见他们家经济状况良好。 |
B.小哥俩家文化氛围浓厚,家里有书房,经常去看戏,注重对孩子的教育。 |
C.小哥俩家人际关系和谐,大人尊重孩子,兄弟友爱,主仆融洽。 |
D.小说写了野猫偷吃八哥,暗示当时社会环境的恶劣,生命随时受到威胁。 |
3.二乖的天真可爱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4.请探究作者在小说中所寄寓的情感态度。
北京的春节
老舍
①照北京的老规矩,过农历的新年(春节),差不多在腊月的初旬就开始了。
②“腊七腊八,冻死寒鸦”,这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可是,到了严冬,不久便是春天,所以人们并不因为寒冷而减少过年与迎春的热情。在腊八那天,人家里,寺观里,都熬腊八粥。这种特制的粥是祭祖祭神的,可是细一想,它倒是农业社会的一种自傲的表现——这种粥是用所有的各种的米,各种的豆,与各种的干果(杏仁、核桃仁、瓜子、荔枝肉、莲子、花生米、葡萄干、菱角米……)熬成的。这不是粥,而是小型的农业展览会。
③腊八这天还要泡腊八蒜。把蒜瓣放到高醋里,封起来,为过年吃饺子用。到年底,蒜泡得色如翡翠,而醋也有了些辣味,色味双美,使人要多吃几个饺子。在北京,过年时,家家吃饺子。
④从腊八起,铺户中就加紧地上年货,街上加多了货摊子——卖春联的、卖年画的、卖蜜供的、卖水仙花的等等都是只在这一季节才会出现的。这些赶年的摊子都教儿童们的心跳得特别快一些。在胡同里,吆喝的声音也比平时更多更复杂起来,其中也有仅在腊月才出现的,像卖宪书的、松枝的、慧仁米的、年糕的等等。
⑤在有皇帝的时候,学童们到腊月十九就不上学了,放年假一月。儿童们准备过年,差不多第一件事是买杂拌儿。这是用各种干果(花生、胶枣、榛子、栗子等)与蜜饯搀和成的,普通的带皮,高级的没有皮——例如:普通的用带皮的榛子,高级的用榛瓢儿。儿童们喜吃这些零七八碎儿,即使没有饺子吃,也必须买杂拌儿。他们的第二件大事是买爆竹,特别是男孩子们。恐怕第三件事才是买玩意儿——风筝、空竹、口琴等——和年画儿。儿童们忙乱,大人们也紧张。他们须预备过年吃的使的喝的一切。他们也必须给儿童赶做新鞋新衣,好在新年时显出万象更新的气象。
⑥二十三日过小年,差不多就是过新年的“彩排”。在旧社会里,这天晚上家家祭灶王,从一擦黑儿鞭炮就响起来,随着炮声把灶王的纸像焚化,美其名叫送灶王上天。在前几天,街上就有多少卖麦芽糖与江米糖的,糖形或为长方块或为大小瓜形,按旧日的说法:用糖粘住灶王的嘴,他到了天上就不会向玉皇报告家庭中的坏事了。现在,还有卖糖的,但是只由大家享用,并不再粘灶王的嘴了。
⑦过了二十三,大家就更忙起来,新年眨眼就到了啊。在除夕以前,家家必须把春联贴好,必须大扫除一次,名曰扫房。必须把肉、鸡、鱼、青菜、年糕什么的都预备充足,至少足够吃用一个星期的——按老习惯,铺户多数关五天门,到正月初六才开张。假若不预备下几天的吃食,临时不容易补充。还有,旧社会里的老妈妈论,讲究在除夕把一切该切出来的东西都切出来,省得在正月初一到初五再动刀,动刀剪是不吉利的。这含有迷信的意思,不过它也表现了人们确是爱和平的人,在一岁之首连切菜刀都不愿动一动。
⑧除夕真热闹。家家赶做年菜,到处是酒肉的香味。老少男女都穿起新衣,门外贴好红红的对联,屋里贴好各色的年画,哪一家都灯火通宵,不许间断,炮声日夜不绝。在外边做事的人,除非万不得已,必定赶回家来,吃团圆饭,祭祖。这一夜,除了很小的孩子,没有什么人睡觉,都要守岁。
⑨多数的铺户在初六开张,又放鞭炮,从天亮到清早,全城的炮声不绝。虽然开了张,可是除了卖吃食与其他重要日用品的铺子,大家并不很忙,铺中的伙计们还可以轮流着去逛庙、逛天桥和听戏。
⑩元宵(汤圆)上市,新年的高潮到了——元宵节(从正月十三到十七)。除夕是热闹的,可是没有月光;元宵节呢,恰好是明月当空。元旦是体面的,家家门前贴着鲜红的春联,人们穿着新衣裳,可是它还不够美。元宵节,处处悬灯结彩,整条的大街像是办喜事,火炽而美丽。有名的老铺都要挂出几百盏灯来,有的一律是玻璃的,有的清一色是牛角的,有的都是纱灯;有的各形各色,有的通通彩绘全部《红楼梦》或《水浒传》故事。这在当年,也就是一种广告;灯一悬起,任何人都可以进到铺中参观;晚间灯中都点上烛,观者就更多。这广告可不庸俗。干果店在灯节还要做一批杂拌儿生意,所以每每独出心裁的,制成各样的冰灯,或用麦苗做成一两条碧绿的长龙,把顾客招来。
⑪除了悬灯,广场上还放花合。在城隍庙里并且燃起火判,火舌由判官的泥像的口、耳、鼻、眼中伸吐出来。公园里放起天灯,像巨星似的飞到天空。
⑫男男女女都出来踏月、看灯、看焰火;街上的人拥挤不动。在旧社会里,女人们轻易不出门,她们可以在灯节里得到些自由。小孩子们买各种花炮燃放,即使不跑到街上去淘气,在家中照样能有声有光地玩耍。家中也有灯:走马灯——原始的电影——宫灯、各形各色的纸灯,还有纱灯,里面有小铃,到时候就叮叮地响。大家还必须吃汤圆呀。这的确是美好快乐的日子。
⑬一眨眼,到了残灯末庙,学生该去上学,大人又去照常做事,新年在正月十九结束了。腊月和正月,在农村社会里正是大家最闲在的时候,而猪牛羊等也正长成,所以大家要杀猪宰羊酬劳一年的辛苦。过了灯节,天气转暖,大家就又去忙着干活了。北京虽是城市,可是它也跟着农村社会一齐过年,而且过得分外热闹。
⑭在旧社会里,过年是与迷信分不开的。腊八粥,关东糖,除夕的饺子,都须先去供佛,而后人们再享用。除夕要接神;大年初二要祭财神,吃元宝汤(馄饨),而且有的人要到财神庙去借纸元宝,抢烧头股香。正月初八要给老人们顺星、祈寿。因此那时候最大的一笔浪费是买香蜡纸马的钱。现在,大家都不迷信了,也就省下这笔开销,用到有用的地方去。特别值得提到的是现在的儿童只快活地过年,而不受那迷信的熏染,他们只有快乐,而没有恐惧——怕神怕鬼。也许,现在过年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了,可是多么清醒健康呢。以前,人们过年是托神鬼的庇佑,现在是大家劳动终岁,大家也应当快乐地过年。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详细介绍腊八粥的用料,并以“小型的农业博览会”来评价,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富裕。 |
B.“二十三日过小年,差不多就是过新年的'彩排’”,说明了人们对新年的期盼和对小年的淡漠。 |
C.“在外边做事的人,除非万不得已,必定赶回家来”,意在表明除夕之夜不能回家的人的无奈。 |
D.“新中国的儿童不再受那迷信的熏染”透露出对旧社会北京春节部分风俗的批判态度。 |
A.开头“按照北京的老规矩,……”一段,照应标题,表达了北京人对春节的重视,也暗含新中国成立后的春节风尚有所变化。 |
B.文章写旧社会的女人其他时候都不轻易出门,在元宵节却可以出门游玩,意在通过对比突显女人在元宵节的特殊地位和待遇。 |
C.文章中使用了大量的破折号和句内括号,详写北京春节某些风俗的具体内容,使读者如临其境,感受到其中蕴含的节日气氛。 |
D.“一眨眼,到了残灯末庙……新年在正月十九结束了”一句,承上启下,使文章过渡自然;“一眨眼”传达出恋恋不舍的心绪。 |
4.老舍说:“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京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心。我敢放胆地描画它。”请分析本文是如何描画北京的春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