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这些,在当时也未必尽为人所知,一到后世,则更少人知道。但任何一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则是断无可疑的。纵然事过境迁,后代人都不了解了,即其在当时也不能尽人了解得,但到底这不是一秘密。在当时,乃至在不远的后代,仍然有人知道得该项制度之外在需要与内在用意,有记载在历史上,这是我们讨论该项制度所必须注意的材料。否则时代已变,制度已不存在,单凭异代人主观的意见和悬空的推论,决不能恰切符合该项制度在当时实际的需要和真确的用意。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结合官员选拔制度,以两则具体史实阐述“外在需求、内在用意”对制度变迁的影响。(要求:史实充分,表述逻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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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良吏传》入传标准变迁
《汉书》 | 廉洁刚正、明察内敏、劝课农桑、与民兴利、施行教化、政平讼理、盗贼不起、讼狱止息,地方社会繁荣稳定,朝野称赞 |
《魏书》《梁书》《晋书》 | 清廉、守正、重义、军功、断案、赈灾 |
《旧唐书》 | 富民教化、明察善断、除暴安良、战功卓著、正直敢谏、忠义仁孝 |
元修《辽史》《金史》《宋史》 | 平冤、治盗、减除税徭、建立军功 |
明修《元史》 | 清廉、直谏、富民、施教、理讼、锄奸、抚边 |
清修《明史》 | 富民教化、兴利除弊、理讼治狱 |
材料在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历朝历代积累了丰富的国家治理经验,一些思想和做法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下表
分封制 | 三公九卿制 | 郡县制 | 内阁制 | 上计制 | 《唐律疏议》 | 《大明律》 |
察举制 | 三省六部制 | 行省制 | 科举制 | 刺史制 | 西域都护府 | 和亲政策 |
土司制 | 租庸调制 | 秦半两 | 两税法 | 里甲制 | 常平仓制度 | 编户齐民 |
——整理自《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根据材料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相关知识,围绕“国家治理”提出一个具体论题,并运用表中的历史概念进行阐释。(要求:观点明确,史实合理,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史记》以“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首创《循吏列传》。据统计,共19部官修正史设《循吏传》,其传名、入传标准及内容特点亦有变化。
传名 | 成书时代 | “循吏”概况 |
《汉书·循吏传》 | 东汉 | 以地方官“二千石”为限,以廉洁刚正、明察内敏、劝课农桑、与民兴利、施行教化、政平讼理、盗贼不起、讼狱止息、地方社会繁荣稳定、朝野称赞等为主要标准,成为后世正史《循吏传》的书写范本。 |
《后汉书·循吏传》 | 南朝宋 | 详述传主先辈政绩,并设附传,记传主兄弟子侄中的任官之人。 |
《晋书·良吏传》 | 唐代 | 记12人,多以清廉、守正、重义之品质著称。 |
《旧唐书·良吏传》 | 五代 | 正传41人、附传13人,所附皆为循吏之家族成员,入传者多巡行或外放地方的监察官,其中13人以“直谏”“劝谏”入传。 |
《宋史·循吏传》 | 元代 | 入选者必须长期任职地方,以考课优异,有富民、缉盗、治狱、化俗、抚边等实绩的官吏入传。 |
《明史·循吏传》 | 清代 | 除“富民教化”“兴利除弊”“理讼治狱”外,还记录了大量民众“乞求留任”的官吏。 |
——据牛子晗《正史<循吏传>入传标准与记述内容的变化》
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中国古代史书中的“循吏”拟定一个具体论题,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材料一 英国文官制度的这种纯粹的职业性还是非常有理由值得其他实行不同制度的国家嫉妒的——它能让政府在交替过程中产生的脱节减到最小并保持最高的效率。
------[英]玛格丽特•撒切尔著,李宏强译《唐宁街岁月》
材料二 资产阶级议会制的国家的全部历史表明,资产阶级立宪国家的历史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表明,更换部长意义极小,因为实际的管理工作掌握在一支庞大的官吏队伍手中。 这支官吏队伍浸透了反民主的意识,同地主和资产阶级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各方面都依附他们。这支队伍被资产阶级关系的气氛所笼罩,他们呼吸的就是这种空气,他们凝固了,变硬了,僵化了,摆脱不了这种空气,他们的思想、感情、行为不能不是老样子的。对上司毕恭毕敬的习气和某些“公”务特权把他们拴住了,通过股票和银行,这支队伍的上层分子完全成了金融资本的奴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它的代理人,它的利益的代表者和影响的传播者。
------《列宁全集》第三十二卷
阅读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谈谈你对西方文官制度的看法。
材料一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设立太学。太学是一所儒学专门学校,以考试取得的实际等级作为授官依据。当时太学生的来源有两途:一是选拔京都或京郊内年龄18岁以上“仪状端正者”;另一种是地方郡国选送“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
——摘编自孙培青《中国教育史》
材料二 东汉中期以后,世代累居高位的世家大族子弟可依靠门第而受业于太学。晋武帝创立国子学,规定专门招收“国之贵游子弟(注:士族子弟)”。“太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根据规定,五品官以上子弟许入国子学,六品官以下子弟只能入太学。
——摘编自张旭华《试论国子学的创立与西晋门阀士族的形成》
材料三 唐代并设国子学、太学及四门学,分别招纳三、五、七品以上的官宦子弟。自唐季宋初开始,士族地位大形低落,平民地位日升,这也反映于教育制度之中。宋代七品以上官员子弟得入国子学,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及庶人之俊异者得入太学,入学资格较唐代大为放宽。贵族性质较浓的国子学更逐渐为太学所取代。而且政府与社会皆着重科举取士,太学毕业生往往须参加会试或廷试始能出仕。
——摘编自萧启庆《内北国而外中国》
依据材料,结合所学,从官学制度变化的视角,评析中国古代的社会变革。
材料 有别于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中国古代选举制度,经历了从西汉到晚清、从察举到科举两千多年的发展、这一发展趋势使政治权力、经济财富和社会地位与名望这些在传统社会中结为一体的主要社会资源的分配,基本上是通过选拔来实现,终于使中国的社会形态从西周至春秋的“世袭社会”转变为一种“选举社会”,亦即从一种封闭的等级制社会转变为一种流动的等级制社会。尤其在宋以后,“士大夫多出草野”,统治阶级的再生产发生了一种根本的转变,这种转变也深刻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观瞻,以及个人和家族想要上升的途径选择。正是基于此,用“选举社会”的概念来解释从秦汉到晚清的社会结构的演变,比较符合历史的真相和历史上人们对自身所处社会的理解、
——摘编自何怀宏《“选举社会”的概念:秦汉至晚清社会形态命名初探》
上述材料是学者对秦汉至晚清时期“选举社会”的阐释、据此,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中国古代某一历史时期的“选举社会”拟定一个具体论题,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