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考核与监察 > 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45 题号:22400652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针对科举中及第进士地域性失衡的情况,司马光上书《贡院乞逐路取人状》,提出将省试的录取名额划分到各“路”中,各路按照“十人取一人,少于五则不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同时在礼部会试中合并诗赋、策论两科目以录取人才。然而司马光的上书遭到参知政事欧阳修的强烈反对。

欧阳修指出,选才应该“不问东西南北之人,尽聚诸路贡士,混合为一,而唯才是择”。西北士子偏好经文义理,在明经科中更为拔萃,这也弥补了进士科中录取少的情况。逐路取人在录取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势必会黜落更多真才实学的南方士子,这是对“天下至公”理念的违背。

——摘编自贾树硕《从司马光与欧阳修的科举论争看北宋科举制度改革》

(1)根据材料,概括司马光与欧阳修的观点。
(2)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材料中司马光与欧阳修的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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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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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古代官吏考核】

材料一   中国古代,考核官吏是官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各朝文献中都有对考核范围、方式、标准的记载。以下是文献中对于官吏考核标准的部分记载:

出处内容
睡虎地秦墓竹简“忠信敬上”、“精洁正直”、“恭敬多让”
“凡良吏明法律令,事无不能也”
(唐)《通典》“诸州县官人,抚育有方、户口增益者,各准现户为十分论,每加一分,刺史、县令各进考一等”
(宋)《神宗正史·职官记》“凡考监司以七事,一曰劝农桑,治荒废;二曰招荒亡,增户口;三曰兴利除害;四曰劾有罪,平狱讼;五曰失案察;六曰屏盗贼;七曰举廉能。”
(宋)《庆元条法事类》“一善德义有闻,二善清谨明著,三善公平可称,四善恪勤匪懈。
《明史》“其目有八: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才力不及),曰老,曰病,曰罢(软弱无为),曰不谨”

——摘编自李金鲜《从云梦秦简看官吏考核》、王文吉《宋代著名法典中官吏考核制度之考证》等

材料二   范仲淹的名篇《答手诏条陈十事》中曾对官吏考核制度进行批驳:“今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庆历新政随即开始,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在考核官吏中更加注重在任官吏的实际政绩,结果引发了那些腐败官员的危机感,在多种阴谋的策划下,范仲淹、富弼等变法派被谏官钱明逸弹劾:“更张纲纪,纷扰国经。凡所推荐,多挟朋党。乞早罢免,使奸诈不敢效尤,忠实得以自立”,皆被罢官,这项考核官吏政绩的改革也随之失败。

——摘编自王文吉《宋代著名法典中官吏考核制度之考证》

(1)依据材料一,从考核标准的角度分析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庆历新政中官吏考核制度改革的原因。结合上述两则材料谈谈你对官吏考核制度的认识。
2023-03-30更新 | 196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秉笔直书,是中国史学一个突出的优良传统。春秋时期,齐太史兄弟为记下崔杼弑君的罪恶,前赴后继,连续三人被杀,仍义无反顾,又一弟弟以无所畏惧的态度记下其罪责,终于使贼臣感到畏惧,不敢再侵犯史官行使自己的神圣权力。梁启超曾说:“现在人喜欢讲司法独立,从前人喜欢讲史官独立。……甚么制度,行与不行,都存乎其人,况且史官独立半是无形的法典。”监察制度延续了“史官”的历史传统,御史起初为“史官”之一种,谏官中的给事中也多兼任“起居注”(记事史官)。宋太祖某日俯首不言,内侍问之,曰:“早来前殿指挥一事,偶有误失,史官必书之,故不乐也。”

——摘编自陈其泰《论古代史家的信史追求》等

材料二

时期

例证

秦汉:监察制度形成期汉武帝时设置十三州部刺史,专职监察,但也被派遣担任军事、出使、司法等具体使命。西汉末年,以御史中丞为台长的御史台建立
魏晋南北朝:监察制度巩固期御史台脱离少府,完全独立。侍御史人数增加。可以监察太子王公,还可以“风闻言事”(根据传闻弹劾)。州变为行政区,地方监察削弱
隋唐宋元:监察制度成熟期监察组织健全,职能广泛,法规较完备,选任有制度。御史台实行台、殿、察三院制;有谏官组织;地方监察系统完备。台谏严重掣肘行政
明清:监察制度烂熟期一台三院变为都察院一院制,但又形成道、科分工。职权高度膨胀,乃至监察思想学术。出现特务监察,明厂卫,清密折,鼓励告密

——据王晓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史官受重视的原因,并指出史官对监察制度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提炼一个论题,加以阐述。(要求:论题可大可小,可纵可横,写明论题,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2023-12-02更新 | 66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弹劾制度创立于秦汉,为历代封建王朝所重视和继承。中国古代御史可弹勒一切官吏,其中,犯法违纪的朝廷命官是御史弹劾的重点对象。御史纠弹内容极为广泛,凡官吏失职,违法犯罪,以至个人思想品德、生活作风、婚姻亲事、酗酒失态等,无不在纠弹之列。御史的弹劾程序包括提出弹劾、受理弹勃、审理弹动到裁判弹劾等过程。在大多数时期,不必通过上级层层备案或报批,奏疏可直达天子。

-摘编自邱永明、朱莲华《中国古代弹劾制度探析》

材料二 在中古英国,弹劾主要是议会与国王之间就控制政府而进行的权力斗争形式。从表面上看,议会针对的似乎是政府官员,但从根本上,议会是要通过打击依附王权的政府官员,来主体的操纵的情形较为少见,取而代之的是各方严格遵守法定的或约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权力。弹劾过程中,下院的控诉、被弹劾者的辩护和上院的判决甚至是国王的赦免和批准判决的行为,都是严格按照制度本身的要求进行的,致使弹劾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制度化的特征。

-摘编自汪庆红《监察与制衡——古代中国与中古英国权力控制模式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弹劾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古英国弹劾制度与古代中国相比的不同之处以及共同价值。
2023-04-09更新 | 362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