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变法深入贯彻 | B.变法违背民意 |
C.变法阻力重重 | D.变法最终失败 |
材料一 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子,乃得入兵官之吏。
——(商君书.境内》
材料二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三 战国的风气,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制度原因造成的全社会的“免而驻"。……虽然容易在短期内奏败,但国家政令的贯彻执行,如果仅能仰仗予富予平,予贵予贱以及施用尸刑峻法的权力,人民的守法就只能是出于思惧和贪欲。
——程念祺《商鞅的为人为政和战国风气》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商鞅变法的特点及对当时秦国产生的影响。
(2)结合秦朝兴亡的历史,阐释材料三的观点。
A.秦民好战促进了秦朝统一 | B.秦国具有崇尚战功的传统 |
C.统治者政策影响社会风尚 | D.商鞅变法提高秦国国力 |
A.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
B.创建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
C.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 |
D.强化了基层管理的户籍什伍制度 |
A.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 |
B.准许土地自由买卖 |
C.承认土地归私人所有 |
D.允许工商者入仕为官 |
A.经济发展是分封制度得以维系的关键 |
B.分封制中的等级规定凸显了君主集权 |
C.秦国率先消除分封体制走向集权统治 |
D.东方六国仍严格遵循西周的分封制度 |
①重农抑商②“燔诗书而明法令”③奖励军功④废除井田制⑤实行“连坐法”
A.①②③④⑤ | B.①②⑤ | C.①③⑤ | D.②③④ |
①连坐法的推行 ②轻罪重罚 ③户赋、劳役沉重④重农抑商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④ |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社会对婚姻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树立了政府与法律的权威,只有得到官府证许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如此强调官婚,便使婚姻更加规范化、严肃化,因而增加了离异的困难性,有利于个体小家庭的巩固。在婚姻生活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奸乱行为加以严惩。法律触及到了婚姻生活的方方面面,依法处理婚姻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稳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维护了国家与社会的秩序,使建立在小家庭基础上的秦成就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伟业,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总之,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虽谈不上全面系统,却有着开创性的历史意义,为后世处理婚姻问题、规范婚姻行为、协调婚姻关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摘编自刘举《商鞅变法后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
(1)根据材料,概括商鞅变法后秦国婚姻关系法律规范的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商鞅变法后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对秦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A.废井田,开阡陌 | B.实行县制 | C.奖励耕战,废除贵族特权 | D.限制工商业者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