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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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7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1 . 唐朝初期租庸调制规定21-59岁之间的成年男子除租、调外,还可以缴纳一定的绢布来替代徭役;唐朝中后期的两税法规定每户按人丁和资产征收户税,按田亩征收地税。这一变化反映了(       
A.国家废除了长期以来的人丁税B.政府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
C.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松弛D.小农经济不断发展的结果
2023-09-25更新 | 204次组卷 | 104卷引用:辽宁省本溪市高级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质检考试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2 . 820年,唐宪宗下诏:“自今以后,宜准例三年一定两税,非论土著、客居,但据资产差率。”该举措意在应对(     
A.社会动荡引发的民户流动B.商品经济发展带来的人口迁移
C.经济重心渐趋南移的挑战D.藩镇割据造成的国家收入锐减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从西北出土的唐前期户籍残卷来看,唐代的户籍不仅完整记录了户主及其家人的身份信息,还附上了详细的授田情况,且管理十分严格,对于不觉脱漏(户口)者,轻则笞,重则徒。这表明唐朝前期的户籍制度(     
A.适应了国家赋税制度实际需要B.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得以普遍推广
C.持久性地维护了封建小农经济D.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地方治理体系
4 . 下表湖北荆州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规定(部分) ,据表可知,汉代(     
出处规 定
《二年律令·置后律》简379代户承产:寡妻代户之后,就拥有了田宅等财产。
《二年律令·户律》简337—339招赘守产:“孙死,其母而代为户。"但国家明令规定不能驱逐公婆,也不得招 赘娇入家,更不能用其他方式转移从她儿子处继承的财产。
《二年律令·置后律》简387改嫁失产:寡妻再嫁为人妻,应与死亡情况相同,将失去代户资格,按法定顺序由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户主。

A.实行严刑峻法维护封建王朝统治B.赋税制度发生重大变革
C.“编户齐民”权利与义务的结合D.按照人丁资产征收户税
2023-01-04更新 | 67次组卷 | 1卷引用:皖豫名校联盟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段测二)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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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这有利于(     
A.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B.保证农民生产时间
C.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D.催生新的经济因素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朝采用户籍制度。 在秦国及秦皇朝时期,并不是所有民户都允许单独立户,允许立户的要求:第一,必须不是商人、开客店者及赘婿、后父。第二,立籍的对象必须是土地的拥有者或是官府授田的对象。秦时除有一般的民户户籍外,还有其他不同类别的特殊户籍。民户户籍有两种:“敌秦人”和外来人。除此,还有官吏的“宦籍”,官吏子弟的“弟子籍”,有爵者的爵籍,属于王族的“宗室籍”,属于贾人的“市籍”及其他贱口的户籍等。凡列入“弟子籍”者,既有被任用为官的权利,又有某种免役的特权。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唐代前期实行的基本赋役制度是 租庸调。据《通典》记载,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总人口为52 918309人,其中不负担租庸调的竟有44700 988人之多。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鳏寡悖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共丁租庸调,并入两税。”两税按户等征钱,按田亩征米粟,租庸调和其他杂税一概并入两税,即所谓“租腐杂徭悉省”,改变了过去“日输月送无休息”的情况。行两税法后,“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户籍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及其引发的赋税变化。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代初期,延续北朝和蜻代的均田制,把政府控制的田地平均分配给失去土地的农民,但政府分配给失地农民的田地只是全国土地的一部分,大量土地被王公贵族和官员占有。唐初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对均田农民征收的租、庸、调。唐初的“租庸调”,不管农民资产的多寡,都统一按照一个标准来纳税,即人口。到了唐代中期,土地兼并愈来愈严重,愈来愈多的田产都集中到那些不用缴纳田赋的官僚、豪强、大地主手中,但“租庸调”的税制却依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造成税负不公平的加剧和膨胀。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鉴于“租庸调”税制极为严重的弊端,实施了“两税法”改革。所谓“两税”,并非是指两种税收,而是指田赋在夏、秋两个固定的时间统一征收。“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在当地拥有田产,就必须按照田产的多寡来缴纳田赋。而且“两税法”以钱计税,再换算成实物来缴纳,开启了以货币计税的历史先河。

——据梁盼《唐代的税制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租庸调”税制的弊端,并指出租庸调制与两税法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实施两税法的影响。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