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乡族势力与地方治理
材料一唐代许多村落是因姓氏得名。绝大多数的村落聚族而居。村落中的乡族势力,是乡村社会的领袖。乡族势力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类:一是具有文化背景的士人,二是具有仕宦背景的退职官吏。三是乡县胥吏。四是乡豪。唐代前期乡村社会中具有文化和仕宦背景的群体以士族为主体;唐代后期,逐渐由以科举为背景的乡村知识分子构成。……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乡里组织与宗族组织两者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与控制力不尽相同。在唐前期,乡里组织控制社会的力量更强大一些。唐代后期。乡里组织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力有下降的趋势。以村落为背景的乡族势力亦在加强。此时的村落领袖一般为乡村富户,实力更强。
——李浩《论唐代乡族势力与乡村社会控制》
材料二
图1
图2
——图1、2据杜文玉《唐代乡族势力对地方政治的参与》等绘制
(1)根据材料一,指出唐代前后两个时期乡村治理发生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唐代乡族势力对乡村治理的参与。
材料一 清朝自17世纪后期以降,财政长期盈余,即使是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仍能保持盈亏的大体均衡。甲午战后,清廷开支急剧上涨,入不敷出状态愈演愈烈。清政府不得不推行改革,力求财政的“近代化”。考察东西洋各国的大臣回国后提出效仿东西各国,设财政部、会计检察院等,慈禧等最终弃“财政部”不用,改户部为自古已有的“度支”,对会计检察院等更是置之不理。1908年,清廷决议“采行新的预决算制度,欲整齐天下之财政”,具体的过程中,各省与度支部的主张并不相同,特别是涉及到各省岁入、岁出的安排,在各省造册上报的省预算中,体现出保护地方利益、推诿抵制的倾向。清政府为推行“新政”、摊派赔款等,默许地方就地筹款,国家传统税收外的各种捐税逐渐取得了合法地位,一时间民心涣散,民变四起。
——摘编自王燕《晚清财政变革与国计民生》
材料二 财政收入从1950年的62亿元提高到2018年的18.3万亿元,财政支出则从68亿元提高到22.1万亿元。长期计划经济时期生产建设型财政之后,逐渐演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公共财政,以2018年为例,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等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4.6%、12.3%、10.3%,均超过了10%。财政政策在历经长时期的紧缩被动选项之后,自1998年以来逐渐走向主动积极,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两个重要工具之一。我国长期实行的高度集权的统收统支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后,明确了地方财政地位、注入了确定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
——摘编自王振宇《新中国财政70年回眸与展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晚清财政近代化转型的背景并分析其失败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财政治理的变迁并分析其意义。
表1 清末新政时期地方督抚出身背景统计
类别 项目 | 进士 | 举人 | 贡生 | 荫生 | 监生 | 生员 | 文童 | 行伍 | 新式学生 | 不明 | 合计 |
人数(人) 比例(%) | 54 45.4 | 16 13.4 | 12 10.1 | 7 5.9 | 10 8.4 | 7 5.9 | 3 2.5 | 3 2.5 | 6 5.0 | 1 0.8 | 119 |
表2 清末新政时期地方督抚任职频率统计
总督 | 省别 | 直隶 | 两江 | 陕甘 | 闽浙 | 湖广 | 两广 | 四川 | 云贵 | 东三省 | |
人次 | 10 | 11 | 6 | 15 | 13 | 11 | 13 | 7 | 3 | ||
频率 | 0.9 | 1.0 | 0.5 | 1.4 | 1.2 | 1.0 | 1.2 | 0.6 | 0.6 | ||
巡抚 | 省别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山西 | 河南 | 陕西 | 新疆 | 浙江 | 江西 | 广西 |
人次 | 17 | 12 | 14 | 18 | 13 | 11 | 6 | 11 | 10 | 12 | |
频率 | 1.5 | 1.1 | 1.3 | 1.6 | 1.2 | 1.0 | 0.5 | 1.0 | 0.9 | 1.1 | |
省别 | 湖南 | 贵州 | 湖北 | 云南 | 广东 | 江淮 | 奉天 | 吉林 | 黑龙江 | ||
人次 | 11 | 8 | 7 | 3 | 4 | 1 | 4 | 2 | 4 | ||
频率 | 1.0 | 0.7 | 1.8 | 0.8 | 1.0 | 4.0 | 1.3 | 0.4 | 0.8 |
表3 清末新政时期地方督抚离职原因统计单位:人,%
类别 | 项目 | 升 | 调 | 革 | 病 | 卒 | 开缺 | 回任 | 裁缺 | 其他 | 合计 |
总督 | 人数 比例 | 3 3.4 | 26 29.2 | 3 3.4 | 7 7.9 | 6 6.7 | 6 6.7 | 26 29.2 | 0 0 | 12 13.5 | 89 |
类别 | 人数 比例 | 19 11.3 | 53 31.5 | 10 6.0 | 14 8.3 | 3 1.8 | 16 9.5 | 29 17.3 | 2 1.2 | 22 13.1 | 168 |
表4 清末新政时期地方督抚任期时间统计单位:年,%
类别 | 省别 | 5年以上 | 4~5年 | 3~4年 | 2~3年 | 1~2年 | 0.5~1年 | 0.5年以下 | 未到任 | 合计 |
总督 | 直隶 两江 陕甘 闽浙 湖广 两广 四川 云贵 东三省 | 1 1 | 2 1 | 1 2 1 | 2 1 1 1 1 | 2 3 1 3 4 1 2 1 | 1 1 1 2 3 | 6 6 3 7 5 3 3 3 1 | 4 3 1 4 | 10 11 6 15 13 11 13 7 3 |
合计 | 2 | 3 | 4 | 6 | 17 | 8 | 37 | 12 | 89 | |
百分比 | 2.2 | 3.4 | 4.5 | 6.7 | 19.1 | 9.0 | 41.6 | 13.5 | ||
巡抚 | 江苏 安徽 山东 山西 河南 陕西 新疆 浙江 江西 湖南 广西 贵州 湖北 广东 云南 江淮 奉天 吉林 黑龙江 | 1 1 | 2 2 2 1 1 1 1 1 1 | 1 3 2 1 1 1 1 1 1 1 | 4 2 1 3 4 1 2 4 5 5 1 1 1 | 1 2 3 1 3 1 1 2 1 1 3 1 1 2 1 | 9 5 7 8 5 6 1 5 2 4 2 2 5 1 1 1 2 | 2 1 4 2 1 1 1 3 1 1 | 17 12 14 18 13 11 6 11 10 11 12 8 7 4 3 1 4 2 4 | |
合计 | 0 | 2 | 12 | 13 | 34 | 24 | 66 | 17 | 168 | |
比例 | 0 | 1.2 | 7.1 | 7.7 | 20.2 | 14.3 | 39.3 | 10.1 | 0 |
表5 清末新政时期地方督抚在职年龄统计单位:岁
类别 | 省别 | 1901年 | 1902年 | 1903年 | 1904年 | 1905年 | 1906年 | 1907年 | 1908年 | 1909年 | 1910年 | 1911年 | 1912年 | 平均 |
总督 | 直隶 两江 陕甘 闽浙 湖广 两广 四川 贵云 东三省 | 78 71 65 72 64 66 63 64 | 43 72 66 73 65 67 64 65 | 44 66 67 76 42 42 51 62 | 45 67 68 77 67 43 52 63 | 46 68 47 73 68 44 53 64 | 47 69 48 45 69 45 54 65 | 48 46 49 65 70 70 52 55 52 | 48 47 50 60 53 62 64 56 53 | 49 48 51 61 54 63 65 49 57 | 56 64 68 62 46 63 66 50 58 | 56 65 69 63 47 36 66 51 67 | 57 66 | 51.3 62.4 58.9 66.1 58.6 54.6 59.1 58.5 57.4 |
巡抚 | 江苏 安徽 山东 山西 河南 陕西 新疆 浙江 江西 湖南 广西 贵州 湖北 广东 云南 江淮 奉天 吉林 黑龙江 | 46 59 42 40 63 43 64 77 74 59 59 73 40 64 41 | 53 47 65 41 56 44 65 78 75 60 60 74 41 65 53 | 54 55 66 60 48 45 64 48 58 59 61 43 42 57 54 | 55 56 67 61 49 46 65 49 67 60 44 59 67 58 55 | 66 57 45 62 50 57 66 50 64 44 45 56 59 56 | 51 60 46 60 60 58 58 63 68 58 57 48 | 52 61 47 64 61 59 59 64 44 39 32 59 47 47 47 | 66 65 61 52 59 59 60 53 46 40 33 60 48 48 48 | 67 49 62 53 71 60 61 48 47 41 34 61 49 41 49 | 50 50 43 41 72 61 62 49 48 42 35 62 50 42 50 | 51 51 44 42 58 62 60 50 49 55 48 53 43 51 | 52 50 69 52 | 55.5 55.2 53.2 53.8 58.8 54.0 62.2 58.1 58.2 50.6 46.2 58.9 47.5 60.6 50.8 56.0 48.5 44.2 49.5 |
——摘自李细珠《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晚清权力格局再研究》
依据表1~表5的内容推断清朝末年督抚任职情况对清末新政的推行产生的影响。(明确写出推断结论;提取材料信息,加以说明)。材料 唐代后期,一批理财型官员密集出现。安史之乱以后,内外战争不断,政府开支大增。鉴于“寇盗未戢,关东漕运,宜有倚办”,朝廷以户部侍郎刘晏为度支盐铁转运使,“盐铁兼漕运,自晏始也”。刘晏主持理财工作近20年,不额外征发丁男,不过分劳扰郡县,借助商人活动和市场作用,革除国家财政工作的积弊,效果显著。盐铁使第五琦负责理财时,因“国用未足”而铸钱,并创立盐法,取得“人不加赋,所入仍旧”的成效。及杨炎当政,视财赋为国家的根本、民生的关键,遂推行两税法,在“赋不加敛”的前提下,保证了财政收入,稳定了政治局面,巩固了政权基础。这一系列举措为后世所借鉴,影响深远。此后直至晚清,唐代理财型官员仍常为后人所称道。
——摘编自自王仲荦《隋唐五代史》等
(1)根据材料,概括唐代理财型官员密集出现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王安石变法的宗旨,分析唐代理财型官员为后人称道的原因。
A.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形成 | B.资产阶级政治体制的确立 |
C.工业革命后城市化进程 | D.早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
材料一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成为“社会运动的主潮”。据统计,30年代参加这一运动的团体或组织有600多个,试验区有1000多处,“各有各的来历,各有各的背景,有的是社会团体,有的是政府机关,有的是教育机构;其思想有的左倾,有的右倾,其主张有的如此,有的如彼”。运动者企图通过兴办教育、改良农业、提倡合作、办理地方自治与自卫、建立公共卫生保健制度以及移风易俗等措施,达到“复兴农村,振兴民族”的目标。运动在得到广泛赞誉的同时,批评也不少,有学者认为乡建工作只能解决枝节问题,农村土地占有的不平等与国际经济体系的不平等是农村发展的最大障碍。尽管运动以失败告终,但自此之后,乡村建设在中华大地上就从未停息过。
——摘编自徐秀丽《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
材料二 建国后,新解放区极其重要的任务是进行土地改革。在土改开始阶段,党的干部组织农会,实行减租减息和反“霸”斗争;但有调查表明,在有些地区只有40%的农民加入了农会。1950年6月,中央颁布了土地改革法以指导这项工作,新的法律肯定了“解放农村生产力”和“为工业化铺平道路”的观点。1950年夏末,关于农村社会中根深蒂固的力量的报告引起了领导人的注意,同时中国介入朝鲜战争加剧了社会紧张,导致新的土地方案强调阶级斗争与动员群众。新方案的重大步骤是确定全村农民的阶级成分,然后没收和重新分配地主的土地和生产性财产。土改工作组还从贫农和中农中吸收大量的新领导,通过诸如“诉苦会”和公审等方式,动员全村反对地主。土地改革将43%的中国耕地重新分配给约60%的农村人口,决定性的事实是,农村旧秩序已经证明毫无力量,农民现在可以满怀信心地支持新制度。
——摘编自《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失败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特点及其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从新旧两个时期的乡村建设中得到的启示。
材料一 《法经》:诞生于公元前5世纪下半叶,分为“正律”“杂律”和“具律”三部分,其中“正律”又含“盗”、“贼”“囚”“捕”四篇。它是中华法系起源和基础,它的内容思想在其后的诸部封建法典中得到继承。
正律 | 盗:对私有财产的侵犯。大盗戍为守卒,重则诛。窥宫者膑,拾遗者刖。曰:为盗心焉。 |
贼:对人身的侵犯。杀人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杀二人及其母氏。 | |
囚: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 |
捕: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 |
杂律 | 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统治秩序 |
具律 | 根据具体情节有关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 |
——摘编自于语和、董跃《<法经>与<十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英国只是有一些带有宪法性质的文件。……英国的这类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亦被称之为“柔性宪法”或“不成文宪法”,美、法等国宪法则被称之为“刚性宪法”。 ……不成文的习惯法或者说惯例在政治生活中比成文的法律或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起着更大的作用。……在英国,被人们认定为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中,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制定的有《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及1832年、1867年、1884年、1885年的《选举改革法》和1911年的《议会法》……
——马啸原《西方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1903~1911年中国制定的部分法律一览表
时间 | 出台律法 | 备注 |
1904年 | 《商会简明章程》 | 大力劝办商会,中国第一部关于商会的法律文件。 |
《学堂章程》 | 规定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学制、任务和管理细则。 | |
1906年 | 《破产律》 | 仿照日本法、英国法颁行,规范企业破产行为。 |
1908年 | 《钦定宪法大纲》 | 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删去限制君权的条款。主要内容分“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
1909年 | 《法院编制法》 | 规定了法院司法审判权的独立 |
1910年 | 《大清新刑律》 | 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废除“凌迟、枭首”等苛刑,保留俱发罪、恩赦、尊亲族、不敬、 “义关伦常”等内容。 |
《大清矿务章程》 | 参照外国法律制定的较为完整的矿业法规。 | |
《大清著作权律》 | 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 |
1911年 | 《大清民律草案》 | 中国第一部民法典。仿照日本、德国民法典制订,建立在自由经济基础上的近代民法三大原则得到反映。 |
——据张德美《探索与抉择:晚清法律移植研究》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经》的特点,分析其诞生的历史背景。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宪政体制的特点,分析英国“被人们认定为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的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中国法制建设的特点及原因。
8 . 民法是规定公民和法人的财产关系以及跟它相联系的人身非财产关系的各种法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1)依据材料,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并指出民法典“未及正式施行”的直接原因。
材料二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2)依据材料二,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
材料三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3)依据材料三,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这一历程反映了怎样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一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产生于政府划分为文武职官和专制主义集权政治确立以后。在漫长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中,它形成了健全的制度、详密的规范、鲜明的特点。
——张晋藩《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综论》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是在皇权至高无上体系下进行国家活动组织管理的制度设计,这种自上而下、层层相应、运转有序的行政体制在国家管理中发挥独特的功能。
——陈燕青《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及其现代价值探析》
材料二 1688年光荣革命确立了资产阶级统治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为了克服政治上“政党分赃制”带来的政治混乱和提高官员行政素质,保证政党轮流执政背景下行政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英国实行了文官制度,逐渐成为英国民主政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在文官制度中,考试制度又是文官制度的核心和支柱,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就是以考试制度的建立为开端的。1870年,英国政府颁布枢密院令,规定“凡未经考试并持有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从事任何事务性官职”,标志着以考试任职为核心的英国文官制度的正式确立。
——摘自吴湖《英国文官考试制度的演变》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主要选拔途径,并分析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如何“在国家管理中发挥独特的功能”。
(2)依据材料二归纳英国文官制度确立的原因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影响。
(3)结合上述材料谈谈文官制度对我国目前干部队伍建设的借鉴作用
入仕仕人 | 父亲官职 | 祖父官职 | 曾祖官职 | 高祖官职 | 文献来源 |
陈平、陆贾 叔孙通、贾谊等 | -- | -- | -- | -- | 《史记》 |
贾捐之 | -- | -- | 梁国太傅 | -- | 《汉书》 |
欧阳生 | -- | -- | 涿郡太守 | -- | 《后汉书》 |
欧阳仲仁、欧阳地馀、欧阳政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A.士人政治地位提高 | B.朝廷选官标准发生变化 |
C.政府用人范围扩大 | D.崇尚文化的氛围较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