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32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1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法律作为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有一个更替嬗变的发展过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法经》到《大清律例》,中国封建法典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素有中华法系之称。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的最高立法权,皇帝的诏书往往成为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强调遵行礼教,强调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写进法律。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材料三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3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111日起《民法典》开始实施生效,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达到新高度,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中华法系“礼法结合”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三、概括我国民法典编纂的主要阶段。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推动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原因。
2024-02-05更新 | 28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北省部分省级示范高中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出现中国民族史撰述高潮,其中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各自撰写的《中国民族史》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性著作。这些著作大都以汉族同化、融合其他民族不断壮大为线索考察中国民族的发展历程,认为中华民族发展的前途为各民族趋于汉化一途。1939年,顾颉刚有感于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分裂中国的阴谋,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提出"五大民族"一词是中国人作茧自缚,授人以分裂的口实,应该正名“中华民族是一个”,边疆与内地为一体。

——摘编自赵梅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与中国民族史撰述》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实施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费孝通参与并领导这一工作,于80年代末发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与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他深切体会到民族作为人们的共同体,是“代代相传、具有亲切认同感的群体,是强烈的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一体”,由于有共同的语言和经常生活在一起,形成了守望相助的社会关系网络。由此构建了有关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多元一体”理论。以此为基础,引发了中国民族史的撰述热潮,诸多撰述纷纷以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为主线考察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中华民族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祈20世纪上半叶中国出现民族史撰述高潮的时代背景。运用中国古代史知识,辨析王桐龄、吕思勉等人与顾颉刚的民族观。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形成的原因及意义。
2023-08-26更新 | 52次组卷 | 1卷引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九中学2023届高三下学期第五次月考文综历史试题
3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物政治主张
孔子“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韩非“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韩非子》

孟子、荀子虽然对儒家思想加以发展,但他们这种以“仁义道德”统一天下的思想主张在战国争霸时期终究是纸上谈兵,不能适应战争兼并的形势……由于商、韩思想是将以“富国强兵”为基本目标的功利追求通过“尚农战”、“重赏罚”等突出强调功利予夺的制度性、操作性中介与“君主专制”紧密联系起来,既是商鞅、韩非思想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战国政治的重要特点。

——摘编自乔健《从“重礼义”到“尚功利”——中国君主专制体制形成的一条重要线索》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徵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徵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

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法国于1804年颁布了《法国民法典》。这部法典肯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定封建特权,规定每个公民具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它确认了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和农民占有贵族和教会土地财产的合法性,保证不受封建势力的侵犯;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规定商品的流通,工人的雇佣等,都必须通过契约,买卖、交换,一切均可以自由经营……这部法典确立了现代民法体系,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

——摘编自王贵水《一本书读懂法国历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之争的胜者并说明原因。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指出《法国民法典》的颁布者并概括其基本原则。结合所学,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简要比较中国《唐律疏议》与《法国民法典》本质上的差异。
2023-11-17更新 | 52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台州市八校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联考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简要评析中华法系的“礼法结合”特点。
2024-03-31更新 | 125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9+1高中联盟”2024届高三3月模拟预测历史试题
5 . 法律是国家的统治工具,对社会治理有深远影响。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治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 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材料二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如果政府官员受儒家道德思想熏陶,尊奉儒家思想,就会贤明有德,就奉公守法。然而,当政府以道德的名义滥施暴政,人民很难判定什么是真正道德的。

——潘维《什么是法治?—区分法治与法律,<宪法>与宪政》

材料三   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 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1)概括材料一作者的观点,并分析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指出中国古代律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这一特点。
2024-01-24更新 | 17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梅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6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物政治主张
孔子“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韩非“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韩非子》

孟子、荀子虽然对儒家思想加以发展,但他们这种以“仁义道德”统一天下的思想主张在战国争霸时期终究是纸上谈兵,不能适应战争兼并的形势……由于商、韩思想是将以“富国强兵”为基本目标的功利追求通过“尚农战”、“重赏罚”等突出强调功利予夺的制度性、操作性中介与“君主专制”紧密联系起来,既是商鞅、韩非思想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战国政治的重要特点。

——摘编自乔健《从“重礼义”到“尚功利”——中国君主专制体制形成的一条重要线索》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徵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徵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

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法国于1804年颁布了《法国民法典》。这部法典肯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定封建特权,规定每个公民具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它确认了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和农民占有贵族和教会土地财产的合法性,保证不受封建势力的侵犯;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规定商品的流通,工人的雇佣等,都必须通过契约,买卖、交换,一切均可以自由经营……这部法典确立了现代民法体系,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

——摘编自王贵水《一本书读懂法国历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韩非的政治主张,指出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之争法家取胜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概括《法国民法典》基本原则。结合所学,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简要比较中国《唐律疏议》与《法国民法典》本质上的差异。
2024-01-05更新 | 61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射洪中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三学月月考历史试题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中,基层治理实行的是“士绅之治”,乡村的实际权力掌握在作为地方精英的士绅手里。士绅们具有公共地位,负责地方事务,其地位则是被其所管辖的乡民所授权的。乡绅必须要对乡民负责,接受乡民监督,一切行为举止要考虑公共舆论和道德习俗的影响,不得任性而为。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士绅的角色类似于政府在地方管理的角色,但作为地方的代理者和维护者,在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上,其维护的是地方的利益,而不是国家政权的地方代理人。士绅虽也必须受国家管制,但其自身活动空间较大,比如,在维护地方利益方面,其可以与地方衙门进行交涉。

——摘编自秦德君毛光霞《中国古代“乡绅之治”:治理逻辑与现代蕴意一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非行政化启示》

材料二   近代以来,国家面临治理任务日益繁多,控制乡村显得更加重要。于是,政府逐渐重视起对基层的治理,原来乡村自治的界限被国家打破,基层政权日益官僚化,统一编制,基层政权的代理人由国家指派和管理。一方面,国家权力也因此通过多种途径渗入乡村社会,国家对乡村的控制得到加强,地方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造成的地方团体化也被打破。另一方面,这种变化也打破了“双轨政治”的平衡,使国家有力量剥削乡村,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地方基层治理被严重破坏。

——摘编自王德成《中国基层治理的历史沿革及当代转型》

材料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商品化经济程度不断加深,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地位的变化,中国基层组织逐渐形成了以街道党委为领导核心、以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的治理模式,逐渐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同时,着力补齐农村基层社会建设短板。通过加强“街道办事处一居委会”体制,使国家政权的力量在城市基层不断得以强化,街道的行政组织机制也不断完善,居委会逐渐成为城市基层的“行政细胞”,行政能力与行政资源得到增强和提升。

——摘编自吴晓霞《当代中国基层治理的演进线索和内在逻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城乡基层治理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影响近代基层治理转型的因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层治理的历史经验。
2023-10-11更新 | 205次组卷 | 3卷引用:陕西省安康市安康中学2023届高三4月月考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曾出现过中国民族史撰述高潮,其中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各自撰写的《中国民族史》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性著作。这些著作大都以汉族同化、融合其他民族不断壮大为线索考察中国民族的发展历程,并认为中华民族发展的前途为各民族趋于汉化一途。1939年,顾颉刚有感于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分裂中国的阴谋,发表了《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提出“五大民族”一词是中国人作茧自缚,授人以分裂的口实,应该正名,“中华民族是一个”,边疆与内地为一体。

——摘编自赵梅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与中国民族史撰述》

材料二   费孝通不赞同顾颉刚的观点,在他看来,中华民族既是一体,又是多元,一体与多元原是辩证统一的概念。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实施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费孝通参与并领导了这一工作,从中他“深切体会到民族是一个……具有亲切认同感的群体。”他于20世纪80年代末发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构建了有关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多元一体”理论。

——摘编自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

材料三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引发了中国民族史的撰述热潮,诸多撰述纷纷以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为主线考察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中华民族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赵梅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与中国民族史撰述》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中国出现民族史撰述高潮的历史背景,并运用中国古代史知识,说明王桐龄、吕思勉等著述观点的局限。
(2)根据材料一、二,比较顾颉刚和费孝通在中国民族研究上观点的异同。
(3)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形成的原因及意义。
2023-05-01更新 | 445次组卷 | 4卷引用:安徽省淮南市2023届高三二模文综历史试题
9 . 阅读表格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体制发展线索表

状况

时期

主要表现

加强地方管辖

调整中央机构

确立

秦朝

在全国推广郡县制

巩固发展

西汉

颁布推恩令;分设刺史;设西域都护府

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

设置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

材料一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汉高祖)矫秦县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逾古典,而郡县之制,无改于秦。

——《隋书·地理志》

材料三 至秦患之,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

——《汉书·艺文志》

材料四 是时天子问匈奴降者(投降的人),皆言匈奴破月氏王,月氏遁逃而常怨仇匈奴,无与共击之(匈奴)。汉方欲事灭胡(匈奴),闻此言,因欲通使(月氏)。道必更(经过)匈奴中, 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

——《史记·大宛列传》


(1)依据表格提示信息,将表格填写完整。
(2)据材料一,概括战国时期“诸侯更相诛伐”的原因。秦始皇是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的?
(3)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高祖“矫秦县之失策”的措施。
(4)根据材料三,指出儒学在秦朝的境遇,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武帝对待儒学发生怎样的变化,并阐述其影响。
(5)指出材料四“骞以郎应募,使月氏”的目的,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使月氏”的历史意义。
(6)综上以上材料,概括秦始皇和汉武帝在统一多民族国家道路上所作出的历史贡献。
2022-10-28更新 | 58次组卷 | 1卷引用:黑龙江省大庆铁人中学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22-23高三上·全国·单元测试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15年全国II卷40:《孟子》中记载了孟子与其学生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

学生问:“舜做了天子后,假如其父杀人,舜的法官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抓起来就行了。”学生又问:“难道舜不阻止法官吗?”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法官是按职责办事。”学生问:“那舜又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应当放弃天子之位,毫不顾惜。然后偷偷地背上父亲逃到海边住下,一辈子都很快乐,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


(1)根据材料概括孟子的法制观念。
(2)假如舜身份不是天子,被抓了,秦朝、汉朝廷尉该怎么判案?简析各自判案依据。据此指出秦汉治国的特点。

材料二 从《法经》到《大清律例》,中国封建法典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素有中华法系之称。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的最高立法权,皇帝的诏书往往成为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强调遵行礼教,强调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写进法律。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3)指出中华法系的特点。

材料三: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4)结合以上材料分析如何看待治国过程中“礼法结合”这一特点?

材料四   中国封建社会的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立法。……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君主既是最高的立法者,又是最高的司法官和行政官。第二,礼与法合一,自汉代以来贯彻于历代法典中,礼以道德为依归,而法则以礼为中心。第三,立法和统治的基础是“家”和“家族”,对个人的地位和权利未给予应有的规定。第四,重视刑事立法,其残酷性十分突出。中华法系的这些特点取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独特性。

——摘编自曹海晶《中外立法制度比较》


(5)与材料二相比,材料四又指出中华法系的哪些特点?
2022-08-21更新 | 191次组卷 | 2卷引用: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夯实基础】2023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备考《选必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