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孝廉”是汉代察举制特科中一个常态性的考察项目 |
B.“护乌桓校尉”是西汉管理西域一带少数民族的长官 |
C.壁画风格形式多样,深受西域和周边邻国文化的影响 |
D.壁画内容可作为汉代官员选拔和管理的重要研究史料 |
A.稳定性和适应性 | B.妥协性和综合性 | C.短暂性和现实性 | D.实效性和实用性 |
A.完善了秦朝法令制度 | B.正确引导了民间的舆论 |
C.体现了“大一统”意志 | D.增强了百姓的国家认同 |
A.政府决策过程民主 | B.中央集权高效运转 |
C.监察官员地位特殊 | D.地方官员管理严格 |
地区 | 郡名 | 官吏来源地 |
朝鲜半岛 | 玄菟、乐浪 | 辽东 |
云贵高原 | 牂柯、永昌 | 巴蜀 |
岭南地区 | / | 湖湘 |
交趾地区 | / | 岭南 |
A.官僚政治尚未成熟 | B.边疆治理政策适宜 |
C.地方势力影响强大 | D.国家统一疆域辽阔 |
材料
《法国民法典》1804年颁布实施,是第一部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先后于1807年和1852年两次被命名为《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以自由平等、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为立法原则,被誉为采取法律形式的《人权宣言》。虽然该法典编排欠缺条理,前后重复过多,但其语言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简明扼要,体现了立法者的法律平民化的理念。优美的文字也为许多文学家所赞叹。《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影响及于全世界的伟大法典,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等都有过适用《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海地、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智利、厄瓜多尔、阿根廷等国法典也借鉴了《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长达22年,自19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编订者几乎没有考虑吸引读者、教育公众、扩大影响的社会目的,他们更倾向于运用日耳曼人善于逻辑理性和抽象思维的长处来表达思想,因此该法典被部分人评价为“法言法语”“深奥难懂”。《德国民法典》特别注意划分一般和特殊,将适用于多个领域的共同性规定放在特殊规定之前,从而形成单独的、实质性的“总则篇”,规定了分则四编中可以共同适用的概念、规章和原则。在立法技术和法典内容方面,《德国民法典》对瑞士、希腊、泰国、日本、韩国、中华民国都发挥过示范作用。
——摘编自杨昕燃《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比较》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的异同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法国民法典》向外传播的动因。
A.察举制以考试为基础 | B.官员选拔任用较为理性 |
C.君主专制得到了加强 | D.官员监察注重品德才能 |
A.继承了历代优抚老人的传统 | B.开创了律例合编的编纂体例 |
C.将乡里制与保甲制职能合一 | D.重视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管控 |
1904年初,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是清末教育的基本法规,其对历史课程的“要义”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该章程指出,中小学历史的“要义”在于陈述“历朝治乱兴表大略”“历代帝王之大事”“本朝列圣之善政德泽,暨中国百年以内之大事”及“古今忠良贤哲之事迹”,使得“省悟强弱兴亡之故”,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和“振发国民之志气”。
——改编自《用多种类型的情境化学生活动培育核心素养》(《历史教学》2024年第1期)
请简要评析晚清《奏定学堂章程》有关“历史课程的‘要义’”之规定。A.强化了与中央的联系 | B.助长了藩镇势力 |
C.推动了儒学全面复兴 | D.有助于社会教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