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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士绅阶层源远流长,但直到明清时期才逐渐成为一个群体,并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其相应的功能。明清士绅阶层鼓舞民众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作物,修建农业灌溉设施;带领乡民开山架桥,修建道路,并定期修整维护道路;躬体力行,传授经典,传播传统道德信条。每逢粮食歉收、灾荒年份、乡民生活窘困之时,士绅阶层筹资筹粮,开设粥棚,赈济乡民。士绅阶层带领乡村民众制定乡规民俗,对地方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士绅阶层有时候还凭借其特殊的社会地位,无情地剥削乡里民众,强迫民众为其劳动服务。在调解处理乡民诉讼纠纷时,士绅阶层有时也会因为收受贿赂,导致调解判罚的偏颇。

——摘编自李富豪、罗运胜《论明清士绅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及其对当今乡村振兴的启示》

材料二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面临“千古未有之大变局”,保甲废弛,政府对乡村治理进行了适度调整与变革。晚清政府仿效日本推行地方自治,在乡村推行了一系列积极有效且具有现代治理色彩的举措,如兴办新式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和发展乡村经济等。1915年,民国政府在清末制度设计的基础上相继颁布了《地方自治试行条例》及《施行细则》,最早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乡村自治模式。1920年代,乡村建设运动渐成风尚,众多社会精英投身其中,中国乡村建设呈燎原之势,600多个乡村学术团体和教育机构参与其中,通过兴办教育、改造农业、流通金融、提倡合作、办理防卫,复苏日趋衰落的农村经济,实现“民族再造”与“民族自救”。

——摘编自冯俊锋、唐琼《清末民初中国乡村治理再考察》

材料三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习近平20219月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慰问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士绅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并分析其不足。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民初中国乡村治理的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乡村振兴的认识。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解决贫困问题,近代早期英国地方政府的治安法官开始探索济贫之道。16世纪末济贫法令出台之后,教区成为济贫管理的基本行政单位。教区组织募捐,救济无谋生能力成因粮食歉收而生活贫困的人。由于经历了剧烈的社会变动,身体健壮的流民数量剧增。亨利七世初期,地方“根据法令对流民进行囚禁或公开惩罚”,诺里寺市在1570年设立流民感化院或救养院。各市镇通过警告不雇用帮工的雇主、惩罚懒惰者等措施,强制流民劳动。同时,通过建立纺织厂和磨坊、购买大麻和羊毛等原材料、建立劳动救济所等途径,为穷人提供工作。随着济贫法等法令的颁布,英国济贫法的基本框架逐步形成,一直沿用到19世纪。

——据初庆东《近代早期英国治安法官的济贫实践》

材料二   19世纪中期,英国自由主义盛行,主张实行有限度、有条件的救济。1834年,按照新济贫法成立专门的中央机构,打破郡的边界,把之前的15000个教区组合成为700个教区联盟。教区联盟在中央济贫法专员监督下提供济贫服务。新济贫法允许不同教区间的贫民自由流动,还规定贫民如要得到救济必须进入济贫院。但进入济贫院的贫民没有选举权。济贫院大多为混合济贫院,按照贫民年龄和身体状况强制性隔离。济贫法局对患痛者和儿童提供贫民医疗救济、济贫法学校。据统计,1844年,英国全部公共支出为699万英镑,济贫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例为72.69%,到1874年,两者分别为1285万英镑、59.64%。

——据丁建定《英国新济贫法制度的实施及其评价——19世纪中期英国的济贫法制度》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早期英国济贫实践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世纪中期英国济贫实践的新变化,并简评19世纪中期英国的济贫实践。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尚书牧誓》云:“牝鸡司晨,惟家之索。”这句话不仅是中国古代齐家的戒律,而且是古代政治生活的信条。在这样的政治文化中,男性把持天下就是天经地义,女性参与政治就是名不正言不顺。但是,就在男性牢牢控制的政治领域,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几位女性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局面。秦宣太后、西汉吕后、北魏冯太后、灵太后、唐代武则天、北宋刘太后、辽国萧太后、清代孝庄太后、慈禧太后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古代社会女政治家,她们的所作所为皆对中国历史发展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影响。

——据范若兰《古代女政治家研究中的道德和政治标准》

材料二   18世纪以前,各国的妇女都是几乎没有政治权利的。从19世纪初开始,首先在英国有呼吁给予妇女选举权,让她们有机会参政。19世纪中叶,美国发起了女性选举权运动,首次会议于1848年在纽约州的塞内卡福斯尔举行。19世纪后半期,妇女选举权运动在英、美、新西兰等国壮大起来。1893年,新西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妇女选举权的国家。

1897年,妇女选举社团国际联盟在英国成立。1902年,澳大利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妇女同时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国家。1906年,芬兰批准妇女享有选举权,次年,芬兰议会机构里诞生了首批女议员。1918年,英国规定凡满30周岁的女性拥有选举权。1919年,德国、奥地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批准妇女享有选举权。1920年,美国赋予女性选举权。1944年法国赋予女性选举权。

——据卢伟芳《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等

材料三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据杨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代西方各国女性参政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我国出台保障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的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