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统”是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政治观、民族观与天下观,也是历代国家治理所追求的理想与目标。
先秦是大一统思想的酝酿时期。战国时期,结束纷乱,走向统一,已经成为历史潮流。思想家们纷纷表达出自己的愿望,孟子提出了“定于一”的思想。秦汉王朝建立后,“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大一统从思想观念转变为现实。
我国历史上大一统的国家治理表现出三个重要特点:一是国家统一;二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三是因俗而治。
(1)依据材料和所学,举例说明大一统国家治理的三个特点。(2)依据材料和所学,分析大一统国家的历史进步作用。
材料一 进入战国后,诸侯国君逐渐演变为集权专制君主,实行官僚制度。这套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其一,在官吏任免方面,突破“亲贵合一”“世卿世禄”的旧制。选拔官吏,或因军功,或由荐举、游说,或择自侍从养士。被任命的官吏多非贵族,“官无常任”,不得世袭。其二,以玺印符节作为官吏权力的象征和凭据。国君任命官吏时授予玺印,免职辞官时回收玺印。将帅统兵发兵,也须持有兵符。派遣使臣,则用国君授予的“节”,国君颁赐给官吏玺印符节,赋予官吏行使行政、军事、司法诸权以合法性。其三,严格实行官吏岁终“上计”。每年地方官须向国君呈报财政预算。国君采用合券制,年终稽查两片符券所载数目的盈亏。盈者升官受赏,亏者降职问罪,以督促官吏尽责尽力。其四,推广俸禄制。发放数额,依官职高低而有等差。俸禄取代封色,国君可随时任免或调动官吏。
——李治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1)概括战国时期官僚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分析官僚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材料二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是“掌监郡”的“监御史”。它隶属于御史大夫,代表皇帝监察地方官吏,使地方官不敢欺骗和违抗中央。汉初,郡国并行,各郡没有设置监御史这个官职,但中央派人监察地方的作法继承下来。到汉武帝时,在全国置十三州部,每州派刺史一人。刺史对上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对下主要监察郡守和强宗豪右,从其“周行郡国”可以看出,诸侯王也在督察之列。刺史以六条问事,形成“秩卑”“任重”的局面。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官,虽不是地方官,由于能控制地方长官,因而极易越权。随着东汉后期阶级矛盾尖锐,刺史(州牧)的秩位提高、权限扩大,刺史可以督察辖区内一切朝廷命官,有选举、劾奏之权,有权干预地方行政,又拥有领兵之权,事实上演变为地方的高级行政长官。有的州牧、刺史甚至权位父子相袭,实际上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摘编自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秦汉地方治理体系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影响。A.统一度量衡、货币 | B.开创皇帝制度 |
C.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 | D.建立三公九卿制度 |
①有利于巩固统一局面 ②反映了专制统治的强化
③体现了进化的历史观 ④缓和了中央与地方矛盾
A.①②③ | B.①③④ | C.①②④ | D.②③④ |
① | 理藩院尚书、军机大臣、水师提督 |
② | 丞相、御史大夫、郡守 |
③ | 大学士、内阁首辅、锦衣卫指挥使 |
④ | 监察御史、宣政院使、福建行省右丞 |
A.①③②④ | B.②④③① | C.③①②④ | D.④②①③ |
A.③②①④ | B.④②③① | C.②③①④ | D.②④①③ |
A.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 B.对重大军政事务做出决定 |
C.处理朝廷各种日常军政事务 | D.代表皇帝监督百官 |
A.监察 | B.朝议 | C.诏令 | D.察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