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宋朝初期,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太学的发展相对缓慢。到神宗之时,由于王安石的推动,太学取得较大发展。据记载,北宋太学初置时,大约百余人;神宗时增至2400余人;徽宗崇宁时达到高峰,人数一度达到3800余人。宋以前的太学,生员主要是各级官员的子弟,宋代的太学,基本凭考试升进,生员的来源范围扩大明显。太学在当时具有独特的地位,它对地方官学,乃至民办学校起到了导向作用。北宋不少太学生不畏强权,敢于上书直言,论列时政,如钦宗上台不久,太学生陈东就上书请求惩办蔡京、童贯等人,后来梁师成等获罪,与陈东上书有着密切的关系。总之,北宋太学在中国教育史上划上了浓重的一笔。
——摘编自闰孟祥、贾明杰《宋代太学教育》
材料二 12世纪,欧洲开始出现大学。据统计,13世纪欧洲约有大学22所,16世纪已有80多所。当时,大学成为僧侣政治和行政权力、教权和主权并列的第三种力量,但它并不能完全摆脱宗教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束缚。大学团体的正式成员都有表决权,参与决策校内事务,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均有资格被选为校长。13世纪,教皇教令和大学法规已对课程内容有明确规定,如文学课程主要开设文法、修辞等“七艺”,天文学几乎限于历法和复活节日期的推算,神学课程为《意见集》和《圣经》等。中世纪大学吸收来自不同种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成员,组成了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他们之间通用拉丁语进行对话,不断地交流学识、探索科学。当时,教皇也准许某些名牌大学的教师在许多大学同时任教,学生有迁移权。
——摘编自张晓丹《试论中世纪欧洲大学的兴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北宋太学教育发展的原因及影响。(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世纪欧洲大学的特点并评价中世纪欧洲大学。
A.社会结构影响历史结论 | B.阶级立场影响人物评价 |
C.时代变迁决定事件的反思 | D.政治局势影响诗词创作 |
A.政府因税制改革财政收入增加 | B.海外贸易推动经济繁荣 |
C.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逐渐提高 | D.传统小农经济开始解体 |
A.通过立法规范地权转移 | B.地方政府主持土地买卖 |
C.官府保护农村租佃关系 | D.地主土地所有制受冲击 |
A.秦汉时期 | B.隋唐时期 | C.两宋时期 | D.明清时期 |
A.虚内守外的军事战略 | B.重文轻武的统治策略 |
C.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 | D.商业服务设施完备 |
A.社会矛盾尖锐 | B.儒家传统价值的复兴 |
C.市民的政治诉求 | D.民众渴望统一的愿望 |
A.奢靡之风盛行 | B.市民生活富裕 | C.商品经济繁荣 | D.社会阶层分化 |
材料一 汉朝以来,豪强地主大肆兼并土地,导致自耕农减少,大批“国家财富”被地方官吏、蒙强所掌握。随着门阀士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庄园失去了世袭的超经济特权。与此同时,通过市场化的土地交易,富民(仅占有财富而没有任何社会特权的群体)在获得贵族土地的同时,也改变了庄园的经营方式。在中唐实施“两税法”以后,几乎所有庄园都必须按律征税,这成为国家税赋的直接承担者,逐步形成了“农夫输于巨室,巨室输于州县,州县输于朝廷”的国家财政体系。依据租佃契约,无地或少地的庄客或佃户,在交纳定额租或交分成租之后,可以享有土地增值的部分收益,劳动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他们不再被强制束缚在某一特定的庄园之中,可以自行支配劳动时间,这便于他们更好地优化配置劳动资源,实现劳动收益的最大化。
——摘编自林文勋、崔永盛《中国古代庄园的类型及历史演进》
材料二 西欧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包括国王在内的各级封建主以“特恩权”的形式把领地“当作私人意志的专有领域,在它的支配上排斥着一切其他的人”,国王不自觉地放弃了自己在直领地以外的权力(行政权、司法权、征收租税权等),而把土地的所有权和庄园上的公法权交给了各大小庄园领主。领主们在庄园这个“王国”里有着绝对的统治权,其他任何人(包括国王)都不能干涉其内部事务。为了统治庄民,处理各种纠纷,庄园主们大多建立了庄园法庭(处于庄园之内)。从历史记录来看,庄园法庭主要处理农奴之间,农奴与封建主之间的案件。农奴只有份地的使用权,其后代继承份地时要向领主交纳继承金;作为使用“领主土地”的代价,农奴要无偿到领主自营地上劳动,并对领主履行各种政治、经济义务。除劳役外,西欧的庄民也要向领主交纳一定的实物,尤其是在节日或领主的喜庆之日。
——摘编自王文杰、左学德《论中世纪日本与西欧庄园制的异同》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中世纪西欧庄园与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庄园的异同。(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造成中世纪西欧庄园与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庄园明显不同的因素。
①“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
②一些地方的人以经商闻名,形成实力雄厚的商人群体
③“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成为普遍现象
④户口南多北少;“苏湖熟,天下足”
⑤广州十三行管理对外贸易
A.①③④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