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强烈的领土主权意识 | B.塞防海防并重的思想 |
C.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 | D.认为治国应以民为本 |
材料 以下为中美关系史上围绕最惠国待遇问题进行的三次缔约谈判的条约文本(节选):
合众国来中国贸易之民人所纳出口、入口货物之税饷,俱照现定例册,不得多于各国……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人应一体均沾,用昭平允。
——《中美五口通商章程》,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望厦
缔约此方之国民,在缔约彼方领土全境内,应许其不受干涉,从事并经营依法组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法律规章所不禁止之商务、制造、加工、科学、教育,宗教及慈善事业……缔约双方之国民……其所享受之待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之待遇。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四日,南京
缔约双方对来自或输出至对方的产品应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即对上述产品相互给予对来自或输出至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同类产品在下列方面所给予的各种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向对方的商号、公司和贸易组织提供的待遇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或地区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关系协定》,1979年7月7日,北京
结合历史背景,从中美关系演变的角度解读上述材料。
①列强对华侵略重点转移 ②中国人海权意识的觉醒
③晚清国防实力较为有限 ④太平天国牵制清朝精力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③ | D.②④ |
1864年,总理衙门组织出版了《万国公法》(《国际法原理》中译本),较全面地介绍了近代国际法。郑观应阅读此书后写道:“其所谓公者,非一国所得而私;法者,各国尽受其范”,列强争雄之际,“公法一出,各国皆不敢肆行,实于世道民生,大有裨益”,认为中国应加入国际法体系。他将国际法规范与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地位相比照,指出依据国际法原则,“定税之权操诸本国”,他国不得干涉,中国应据此要求修改条约,提高关税,“彼虽狡悍,亦可以理折之也”。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面对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略图谋,郑观应修改自己关于国际法的文章,增加了普法战争中法国的遭遇,及越南、缅甸等小国作为“太弱者”无法援用国际法自卫等事例,感叹说:“由是观之,公法仍凭虚理,强者可执其法以绳人,弱者必不免隐忍受屈也。是故者,唯有发愤自强,方可得公法之益。倘积弱不振,虽有百公法何补哉?
——摘编自赖骏楠《国际法与晚清中国》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评析郑观应对国际法认识的变化。
A.谴责英国发动侵华战争的行径 | B.推卸英国挑起鸦片战争的责任 |
C.谴责清廷统治阶级的愚昧无知 | D.揭示清朝封建专制体制的衰败 |
A.获取战争赔款 | B.打开中国市场 | C.割占中国领土 | D.控制中国海关 |
①中国进出口市场受到世界市场的控制②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一部分
③中国民族经济崛起参与欧美市场竞争④便捷的交通通讯推动经济实现全球化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材料一 十八世纪后期,在广州、印度和英国之间存在着一种欣欣向荣的三角贸易。中国出口到英国的最重要的货物是茶叶(占贸易总额的90%到95%)生丝、瓷器、大黄、漆器和肉桂;而中国从英国进口的货物包括毛纺织品、铅、锡、铁、铜、毛皮、亚麻和各种摆设。
1775-1814年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数据
年份 | 自华输出货物净利(镑) | 输(入)华货物净亏(-)(镑) | 对华贸易投资额(镑) |
1775—1779 | 272518 | —8663 | 988361 |
1790—1794 | 574914 | —26343 | 2182313 |
1810—1814 | 1045484 | —17439 | 3106923 |
材料二
(1)依据材料,运用所学知识,以东印度公司为例,分析1775-1814年间中英贸易状况。要求:材料数据使用充分;合理组织调动相关知识,对所得的结论给予论证。
(2)利用表中数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四十年间中国外贸的发展状况。要求:数据使用充分;合理组织调动相关知识,对所得的结论给予论证。
①不平等条约破坏中国国家主权
②清朝地方政府的官员愚昧无能
③列强在中国攫取了领事裁判权
④沿海地区沦为列强的势力范围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①东南地区通商口岸贸易网络最为密集②“五口通商”中的香港成为贸易中心
③天津的口岸贸易在北方居于核心地位④最早开埠的汉口是南北口岸贸易枢纽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