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这种家族本位的法律伦理并非完全是穷途末路的罗网与糟粕。“礼法合一”的律法结构形式,以“礼”与“法”的相互勾连,将“人”“家”“国”三者天衣无缝地统合起来。显然,家族本位伦理如果能够剔除专制主义与身份等级的控制色彩,不过分扬尊抑卑,不颂扬等级差序,不轻视个体人格价值,那么,其内在所蕴含的仁爱孝悌的亲情法则、谦和好礼的交往法则、诚实信用的经济法则、克己奉公的社会法则,都不失合理性及有效性。
——摘编自吴留戈《清末民初律法中的新旧伦理冲突》
材料二:在清末民初律法的演进中,中国传统伦理坚守着“经世之学”的信念,西方近代伦理也同步进行着大举侵入。律法的方向从“变法不变道”转换为“变法也变道”,律法的主体从“臣民”转化为“国民”,律法的主旨从“家族本位”转化为“个人本位”更进一步发展为“国家本位”,律法的标尺从完全的“重义轻利”转化为部分条款的“重利轻义”。清末民初的律法不停更改着自己的伦理内涵及具体条款,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传统伦理的现实价值并没有被定格在历史的尘烟中,而是再度如浪潮般回卷、复归。
——摘编自吴留戈《清末民初律法中的新旧伦理冲突》
材料三:在近代社会转型和法制转型的过程中,中国法制确实在向西方标准转型,表现为西方形态化移植、引进、吸收西方的制度文明。这就是中国的外倾运动方向,这是一个从被迫到主动、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除此之外,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转型还有一个内倾的运动方向,或者说是“中国化”的运动要求。这与法律西方形态化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近代化转型。
——摘编自张晋藩《“变”与“不变”:20世纪上半期中国法律近代化转型的趋向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传统法律伦理形成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其对当今依法治国的启示。
A.周人法制意识较为淡薄 | B.伦理关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
C.诸侯逃税现象相当普遍 | D.统治者利用宗法制维护其统治 |
选项 | 人物 | 事迹 |
A | 洛阳令王涣 | “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者,莫不曲尽情诈,压塞群疑” |
B | 济南太守郅都 | “济南瞷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郅都)至则族灭瞷氏首恶,余皆股栗” |
C | 右内史郑庄 | “庄廉,又不治其产业,仰奉赐以给诸公。然其馈遗人,不过算器食” |
D | 祭酒蔡邕 | “灵帝崩,董卓为司空,闻邕名高,辟之,称疾不就。卓大怒,又切敕州郡举邕诣府,邕不得已,到,署祭酒,甚见敬重” |
A.A | B.B | C.C | D.D |
材料 至我太祖高皇帝,致治实远复成周之盛,上自六官,下至比闾之长,无不得其人、重其仕,至亲降德音,以代面命,令布满天下,所谓《圣谕六条》者是也。主之以三老,家临而户至,朝命而夕申,如父母之训子弟。至成祖文皇帝又表章《家礼》及取蓝田吕氏《乡约》列于《性理》,成书颁降天下,使诵行焉。噫,二百余年治平之美,岂无自而然与。
——摘编自(明)王樵《金坛县保甲乡约记》
(1)根据材料,概述明代推动基层治理的举措。(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实行上述措施的政治与文化因素。
记载 | 出处 |
博士“(董)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 | 《汉书·儒林传》 |
博士“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 | 《汉书·成帝纪》 |
博士“学通行修,博学多艺,晓古文、《尔雅》,能属文章者” | 《汉官六种》 |
A.汉代治国思想呈现多元化 | B.建立了完整的儒学教育体系 |
C.汉代文学艺术呈现大发展 | D.汉代国家治理能力得到加强 |
A.社会治理能力完善 | B.宗族掌控地方基层权力 |
C.礼法合流趋势加强 | D.儒家伦理渗透乡间治理 |
材料一 在古人心目中、“礼”是“准则法”,是法律规范的根本原则或灵魂,法律应该符合道德。法律与道德在运用过程中的相互关系问题,主要是指当法律和道德发生冲突时的取舍问题:是严守法律而违逆道德,还是严依道德而修正法律?自汉唐始便以法律的让步来解决,屈法律而全道德,使体现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法律规范同时要执行道德的职能,法律公然规定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制度,公然破坏了自己的尊严而开方便之门。
——摘编自许世英等《中国古代法制中的法律与道德》
材料二 西方国家的开庭富有浓厚的宗教仪式的色彩。法官高居法庭正中,身着黑色法官袍,头戴披肩的假发,宛如教堂壁画里传教布道的上帝。法庭的布置、严格的出场顺序、尊敬的辞令、手按《圣经》念出发自肺腑的誓言,这些像宗教仪式一样被戏剧化了的法律的各种仪式会唤起人们对法律的忠诚本质。在西方法律制度中,正如在西方宗教制度中一样,衍续的历史意识相对较强,以致剧变也被有意识地解释成为保存和贯彻传自过去的观念、原则所必须的。法律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是已经被权威者载入成文法的各项条款,或是前任法官在类似的情况下所作的判决,以及其他的权威渊源。《摩西十诚》中的要尊敬父母,禁止杀人、通奸、偷窈、作伪证和欺诈等戒条成为建立各个法律部门的基础。这是法律的宗教性的重要体现。
——摘编自张冉《试论宗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法制的特点,并简要评析这种法制理论和实践。(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宗教伦理对西方法律的影响,并分析其原因。
A.有利于保障国家的赋税征收 | B.维护封建社会中的纲常伦理 |
C.方便朝廷对人民反抗的镇压 | D.严格控制封建农民人身自由 |
A.条文烦琐程序繁杂 | B.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
C.凸显理性主义精神 | D.执行过程严格规范 |
A.亡于暴政 | B.货币体系混乱 | C.刑法严苛 | D.百姓赋役繁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