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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0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为“政由方伯”,诸侯国基本上已具有独立权。各国间的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军事竞争催生出国际间的战争规则和交往原则,并由此出现了专门的外交机构和外交官。各国为了协调国际关系,经常组织会盟活动,制定盟约作为诸侯共同遵守的国际规范。盟约具有国际司法和调节功能,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形成了国家平等、和平外交、互不侵犯等原则。与此同时,儒家也力图将国际法纳入“礼”的范畴,构建和谐的“天下秩序”。

——据高旭《先秦国际法的溯源与探究》等

材料二:近代国际法话语权体系依托资本主义国家崛起而实现,主要适用于欧洲主权国家之间。西方国家凭借其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优势,将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法推广至全球,将非西方国家置于它们单方确立的国际法之下。在这一进程中,主权平等原则得到承认,但这只是欧洲范围内的有限承认,如柏林会议商讨非洲国家的国际公约时,列强是以西方的文明标准决定非洲国际事务,非洲国家却无从参与。近代国际法话语权体系偏离了主权平等原则,这种单一性的话语权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法的“国际”属性。

——据冯胜勇《国际法史背后国际法话语权体系的现代性反思》

材料三:国际法脱胎于西方文明的母体,如今已逐渐为中国所接受、认同和支持。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交往活动,从国际法律秩序中获得巨大的收益。中国应提高现代国家治理能力,不断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同时应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力求使自身的主张与行动符合国际法的规范与理念,并在全球治理问题上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据韩逸畴《从欧洲中心主义到全球文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时期国际法产生的背景及其应用的主要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近代国际法体系。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当今中国参与国际法体系建设的认识。
2 . 民族主义既是社会政治思潮,也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民族主义是近代欧洲历史上的一种现象。中世纪大多数人认为自己首先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如勃艮第或康沃尔的居民,只是最后——才是法兰西人或英吉利人。三个发展逐渐更改了忠诚的这一尺度。一个发展是各种方言的兴起和这些方言在文学表达方面的运用。另一发展是若干国家教会脱离了天主教会。最后一个发展是西欧的一些王朝建立并巩固了几个性质相同的、独立的大国——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丹麦。这些发展为民族主义的兴起打下了基础。

——摘编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

材料二 拿破仑在动乱之中,戏剧性地让法国大革命的理念——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中所述的主权在民、法律平等、共和形式和行政改组——传遍了欧洲。此外,强调人民主权的法国重组大大促进了政治上的民族主义这一概念,即每个民族共同体均有权自由地、不受外力控制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代表了一股变革的力量,不仅在统治时期给欧洲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还将他的理念散播出去,从而塑造了欧洲的未来。

——摘编自[美]弗兰克·萨克雷、约翰·芬德林《世界大历史:1799-1900》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概括推动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因素并指出17-19世纪英、法两国最终确立的政治制度。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思想领域、政治运动两个角度概括拿破仑战争后“欧洲翻天覆地的变化”的表现。
2022-09-03更新 | 390次组卷 | 4卷引用: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3 . 民族国家的构建。

民族国家是近代新出现的国家形式,西欧较早建立民族国家,西欧各国也由此成为那个时代脱颖而出的强者。

材料一   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他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

材料二   路易十四(16431715)宣称“朕即国家”,一人独揽全部国家大权,并且把王权神圣化,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

——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卷

人们在一位有道明君治理下才有一个祖国,在一个昏君统治下就根本谈不上什么祖国了。

——伏尔泰

在法国大革命中,人们认为法兰西民族的成员不仅居住在同一地域、使用相同的语言,而且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全体法国人组成了法兰西民族。

——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



《马赛曲》后被定为法国国歌
7月14日被定为法国的国庆日

材料三   辛亥革命在形式上将我们从封建王朝中解放出来,代之以崭新的共和国形式。……国家第一次与领土、民族、主权等现代的概念牢牢地结合在一起。辛亥革命以后的五四运动、抗日战争……都是通过对民族国家特有的主权意识的争取来唤醒整个国家和民族,争取的是在民族国家之林的生存权利。……这就是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力量。

——朱月白《从朝代之国走向民族之国》


(1)材料一反映了当时人们怎样的“国家观”?
(2)结合材料二及所学知识,近代以来法国人的“国家”发生了哪些变化?
(3)有学者认为辛亥革命是“西方国家理论在近代中国的实践”,结合材料三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4)结合材料和所学,你如何看待近代民族国家的构建?
4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并推动解决国际经济、社会和人权方面问题的合作,取代有缺陷的国联。19454月,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联合国宪章》的签订生效,标志着联合国(英文缩写UN)正式成立。联合国是目前世界上代表性最广泛、最有权威的综合性国际组织。

联合国通过成为保持友好关系的媒介而帮助防止了大国间的全面战争,它制止了不涉及大国重大利益的印度尼西亚、以色列和克什米尔这些地区的战争,但是它却未能阻止朝鲜、阿尔及利亚、埃及和越南的一系列局部战争,而且在1962年极度危险的古巴危机和旷日持久的越南战争中,联合国也没有举行任何磋商。联合国的主要困难同国联一样:在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上它能提供一台解决争端的机器,但却不能下令使用这台机器。

——摘编自《百度百科》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联合国成立的历史背景及其宗旨。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的局限性。
2021-04-21更新 | 178次组卷 | 1卷引用:甘肃省2021届高三二模文综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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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6181648年发生了席卷整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战后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和 约》承认和确立了国家主权、国家独立、维护和平、协商解决争执等一系列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的准则,宣告了近代国际法的产生。国际法是和欧洲国家间关系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不适宜美洲大陆上不信奉基督教的民族或亚非国家。随着西欧国家向全球扩张势力,主权(民族)国家的概念开始传播至全世界。与西欧界定之主权(民族)国家要素不一致者皆可兼并之,占有之,列为殖民地。

——摘编自鲁纳《改变中国的国际定位观:晚清时期国际法引进的意义》等

材料二 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社会成立了两个刑事审讯法庭,审讯在前南斯拉夫及 非洲的卢旺达进行的“种族清洗”罪行,这又再一次燃起国际社会对成立国际刑法制度的希望,联合国后来更在1998年召开会议,正式通过国际刑事法院的条约,该罗马条约在2002 71日正式生效,至2008年已获一百零六个国家签署,并在海牙成立国际刑事法院,审讯像战争罪行、种族灭绝、反人道罪等违反国际法的严重罪行。

——摘自《香港法概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国际法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原因,并评价这一时期国际法的发 展。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国率先创建了现代民族国家。一方面,民族国家产生了国家利益的概念,有着民族利己主义的特征,成为西方帝国主义的源头和帝国主义战争的策源地;另一方面,英国创建的民族国家又产生了一种与中世纪不同的现代民族意识;这种意识首要和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人的尊严。它破坏了各种各样的地方主义、习惯和部族的力量,帮助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政权。它统一了市场,以及行政、税收和教育的制度。它攻击封建主义的实践以及帝国暴君的压迫,并宣布人民的主权以及所有的人民有权决定其自身的命运。

——摘编自陈晓律《欧洲民族国家演进的历史趋势》

材料二   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是在与西方国家的交往冲突中发动产生,又在吸收西方民族主义精要与本土思想精华的基础上逐渐丰富完善的。特别是在义和团运动失败之后,排外主义的传统民族思想影响式微,而以民族国家观念和主权意识为基调的近代民族主义则逐渐流行,成为反抗西方入侵的新的思想资源。它推动中国人修正陈旧的国际观,使其一变原来的天下意识为现代意义上的世界意识,认为中国不过是世界普通的一员。它具有深刻的民族批判精神,把批判锋芒直指中国自身的问题,认为内部问题是危机加深的深层原因,把了解西方,向西方学习当作自强的出路。

——摘编自张鸿石《论近代民族主义与中国外交》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民族主义所产生的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想产生的背景。
(3)据材料一、二,分析中英民族主义内涵的异同。
2023-11-24更新 | 44次组卷 | 1卷引用:甘肃省白银市第九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7 . 【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变化】

材料一   13世纪,欧洲“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已经存在,此时,国家主权的概念尚未出现,但民族国家已在孕育和形成之中。到了中世纪末期,欧洲出现了向民族国家过渡的大趋势,其标志则是专制王权的建立。从现代化的角度上说,专制王权是民族国家的早期形式。而最先从西欧兴起的民族主义思潮逐渐在其他地区传播开来,尤其是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形成的巨大推动力从根本上唤醒了世界其他地区的民族意识,从而推动了欧洲民族国家的普遍形成。

——摘编自刘成《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意义》

材料二   二战结束以来,由于殖民地独立后的人员“返流”,为战后重建招收“客工”,接收各类难民和欧洲共同体内人员自由流动等原因,欧洲各国的移民数量不断增加。欧洲原本相对单一的民族国家因此出现了变化,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时,全球化背景下民族国家治理形态上的变化在欧洲国家也体现得非常充分。欧盟已经建成统一市场和关税同盟,成员国使用统一货币;通过《申根协定》取消国境限制;在政治、外交、财政、社会等领域中,欧盟国家的合作也日益紧密。这样,原来属于民族国家控制的主权事务,很多都要在欧盟层面上进行合作与协调。

——摘编自田德文《国家转型视角下的欧洲民族国家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近代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二战以后欧洲民族国家变化的影响。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7世纪的欧洲上空,弥漫着战争乌云。海上有三次英荷战争,陆上有旷日持久并席卷欧洲各国的“三十年战争”。各交战国在战争中不仅采用欺诈、偷袭等卑劣手法随意发动战争,而且疯狂屠杀平民,抢掠财产,欧洲大地处处是尸骨遍野,断壁残垣。出于对上述状况的忧虑,荷兰学者格劳秀斯提出了国际法的设想。格劳秀斯指出: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交往的法律,其目的在于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限制掠夺战争的发生,减轻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国际法应通过召开国际会议,由与会各国共同确定,一经确定,各国不论强弱大小,都必须服从国际法的约束,不得以国内法为借口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国际法的前提是国家主权,任何国家的主权不受别国的意志或法律的支配。格劳秀斯还拟定了国际法的一些具体条文,如:参加战争应以正当理由宣战;交战双方均不得杀害平民、儿童等非作战人员,也不准抢掠他们的财产,不准杀害、虐待停止抵抗的战俘,保护交战双方外交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等。格劳秀斯被西方各国奉为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他提出的国际法主张逐渐为欧美各国认可,并成为18世纪以后确立以欧美为主导的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摘引自《国际法的渊源》
材料二 近代中国学者郑观应认为:近代西方为主导的国际法体系对中国的尊严构成了严重的挑战,为维护中国尊严,回应上述挑战,中国必须采取有力的对策,为此他著文写道:“若我中国,自谓居地球之中,余慨曰夷狄,向来划疆自守,不事远图。通商以来,各国恃其富强,声势相联,外托修和,内存觊觎,故未列中国于公法(即国际法),以示外之意,(这句话的含义是把中国排斥于国际法之外,与中国打交道无需按国际法办事)。而中国不屑为万国之一而列入公法,以示定于一尊,正所谓孤立无援,独受其害,不一可不幡然变计者也。”“夫地球圆体,既无东西,何有中边?同居覆载之中,奚必分夷夏?如中国自视为万国之一,则彼公法中必不能缺中国,而我中国之法亦可行于公法。所谓彼教之来,即我教之往,风气一开,沛然莫御。”
——摘引自郑观应《论公法》     
(1)根据材料一,归纳概括格劳秀斯国际法主张体现的先进的价值观念。
(2)指出格劳秀斯提出上述先进价值观念的历史条件。
(3)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归纳概括郑观应为回应西方主导国际法体系挑战提出的对策。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进入20世纪后,国际组织有了较大发展,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制度开始受到重视。第一次世界大战极大地破坏了国际法,使国际法面临严重危机。然而,国际法并没有消亡,它仍然随着国际关系的演变而继续发展。国际联盟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国际法院的诞生,这是国际司法制度的一种进步。开始出现的广泛强制仲裁体系,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早在1920年,国联行政院的一个决议就表明,国联成员国中立的概念并不符合如下原则:所有成员国在实施针对盟约违反国的行动方面有合作的义务。1934年,国际法协会通过了《非战公约》的解释条款,并指出,在交战双方都违反该公约的情况下,可以免除中立国的传统法律义务。

——摘编自杨泽伟《国际法发展的历史分期》

材料二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法,虽然规定了禁止侵略战争,但是它既没有设立有效防止战争的机制,也没有详细规定发动和进行侵略战争的责任。在二战进程中,同盟国开始着手制定追究侵略责任、严惩反和平罪行和战争罪行以及反人类罪行的规范,并建立实施了这些规范的机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国际组织的大量涌现,特别是联合国的成立,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得到了各国政府和国际法学者的普遍认同。由于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海洋法、航空法、空间法和国际人道法等方面的发展,传统战时中立的权限已经发生了变化,有些方面扩大了,而另外一些方面则受到了限制。与现代国际法中的《国际联盟盟约》相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宪章》中的集体安全制度有了显著的进步。国际法院于1946年在海牙设立,国际法院的裁判实践,对国际争端的解决与国际法的发展有较大影响。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以来,国际法院的判决基本上反映了国际正义力量的主张,其咨询意见也常被当作国际法的权威解释广泛引用。

——摘编自杨泽伟《第二次世界大战对现代国际法发展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法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战对现代国际法的影响,并谈谈你对国际法的认识。

10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非战公约》由序言和正文组成。正文共三条。第1条缔约各方以他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他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第2条缔约各方同意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非战公约》

材料二《非战公约》虽然冠冕堂皇地宣称“放弃战争”,但对当时为世人所瞩目的裁军问题丝毫没有涉及,对于破坏公约的国家也没有制定制裁的措施。

材料三对于这样一个抽象的非战公约,各帝国主义列强还有各自的解释和保留条件,如美国宣称,每个国家“有权决定情况是否需要诉诸战争以实行自卫”。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非战公约》的原则。

(2)根据材料二、三,归纳《非战公约》有何缺陷?

(3)综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谈谈你对《非战公约》的评价。

2017-05-09更新 | 10次组卷 | 1卷引用:2016—2017学年甘肃省广河县三甲集中学度第二学期期中试卷2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