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982年 | B.1999年 | C.2004年 | D.2018年 |
材料一两宋时期,与其他专制王朝一样,其以封建的土地私有制为基础而确立的经济制度和以君主专制为特征的政治体制,是贪污滋生的社会土壤,是造成无数贪官污吏和各种腐败现象出现的社会温床,是导致贪污腐败成风的祸害之源。具体而言,贪污现象的产生,尤其是贪污成风,是与封建土地私有制、君主专制、特权世袭、任人唯亲以及利欲横流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王春瑜《中国反贪史》
材料二在量刑上,宋律加重了对贪官的处罚。宋朝还规定,对贪赃官员实行连坐制,既要连累以前的举荐人和上司,还要影响子孙的仕途。明清两朝在沿袭唐宋时期惩治贪官的律法的同时,增加了罪名,而且量刑加重,追赃严厉,直至用全部家产赔偿。如犯人已死,即在其子孙名下追赃。
——黄启昌《试论中国古代的反贪立法》
材料三纠正不正之风属于法律范围、社会范围的问题,应当靠加强法制和教育来解决。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对于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法制靠得住些。
——摘自《邓小平文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宋代官员贪腐成风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古代和现代反贪腐措施进行评价。
材料一 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唐律疏议》明确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的法律形式也已经相当完备,“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在法律的实施上,唐代统治者强调慎狱恤刑,特别是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唐太宗就曾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简宽。”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了刑罚的滥用。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三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归纳“唐律”所具有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唐律疏议》的重要历史地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华法系的不同之处。
(3)依据材料三,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这一历程反映了怎样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一 1931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在瑞金创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了《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宪法大纲》总结了中国人民创建革命政权的经验,指明了革命发展的方向。在政权性质上,《宪法大纲》照搬苏联宪法的规定,“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任何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这种剥夺中间势力权利的“左”倾错误,使中间势力的革命积极性受到很大挫折。
——摘编自王慧娟《<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存在的局限初探》
材料二 新中国自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全面修改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1978年宪法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其内容也不能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1979年年初,中央开始酝酿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1982年12月 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后不同阶段,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宪法又进行了五次修改。
——摘编自黄宇菲《百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颁布的作用及局限性。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现代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启示。
材料 新中国主要法律
时间(年) | 主要法律文件 |
195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
198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19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
20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
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 |
20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A.依法治国,民主集中 | B.主权在民,与时俱进 |
C.法治和德治并行 | D.法治为主,德治为辅 |
材料一:自公元前6世纪罗马国家形成之后,罗马人制定了数量众多、体系庞杂的各色法律……公元476年,摇摇欲坠的西罗马帝国在强悍野蛮的日耳曼人的冲击之下终于灭亡了……527年,查士丁尼继任为东罗马帝国皇帝……他认为这些旧有法典具有无法掩蔽的基本缺陷。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他要为人们提供一种永久恪守的行为规范……528年,他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来编辑一个新法典,世人称之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摘编自【美】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
材料二:《拿破仑法典》,又称《法国民法典》,颁布于1804年……是一部早期的资产阶级民法典,与当时的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预”这样的立法精神……其中的基本原则: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绝对所有权制度、契约自由及过失责任原则等……这些都是代表着资产阶级的自然法领域中的“天赋人权”理论在此民法典中的体现。
——摘编自【英】安德鲁·罗伯茨《拿破仑大帝》
材料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摘自新华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颁布的历史背景。(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中两国《民法典》的共同点。
材料一 《唐律疏议》提出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为指导思想,而罗马日耳曼法系下的《法学总论》把基督教中衡平的理念引入法定权利和义务。《法学总论》中存在着大量的强行性规范,其规定只是单纯地否定或强行要求某一行为,很少阐述若违反该法律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唐律疏议》在相应规则后都附有不同程度的处罚性规则。《法学总论》对物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它将物权分为了所有权、地役权、用益权、使用权等,并对每一项物权进行了以篇为框架的阐述,而《唐律疏议》缺乏“所有权”这一重要概念,在债的制度上,唐律则体现出朴素、简洁的特点,其广度仅涉及契约、侵损等领域。
——摘编自陆涵缘《浅析<法学总论>与(唐律疏议>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律疏议》与《法学总论》的不同之处。《法学总论》是《罗马民法大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律疏议》和《罗马民法大全》的历史地位。
材料二 从世界范围来看,大陆法国家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体系:一是罗马式民法典体系,其编纂体系被《法国民法典》接受,将民法典分为人法、财产法、财产权取得法三编。二是德国式民法典体系,该体系把民法典分为五编:总则、债法、物权、亲属、继承。但在《德国民法典》颁布不久,德国学者索姆巴特就提出《德国民法典》存在着“重财轻人”的偏向,这种重财轻人的特色使关于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的法大大退缩于财产法之后。
(2)根据所学知识,指出《法国民法典》颁布的时间,它所代表的大陆法系法律制度有什么特征?
材料三 一百多年来,科技日新月异,适应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的发展,强化对名誉、肖像、隐私、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已经成为民事立法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我国从民法典编纂开始,就确立了“编纂一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典”。我国民法典一共分为七编,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编,共计1260条。与五编制的《德国民法典》相比较,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有三大创新,即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以及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一方面,我国民法典更突出了对人的保护,实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这一体系更具有时代性,回应了时代之问。
——王利明《体系创新: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贡献》
(3)根据材料二、三,归纳中国民法典与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不同点。
材料一 鸦片战争后的中国社会大动荡,阶级关系和阶级矛盾错综复杂,外患环生,内乱叠起,法律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变化的主要特征是历史悠久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及西方法律的输入。特别是20世纪后,先进的中国人认为法律有利于活跃人们的思想、开阔视野。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在考订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浩繁的法学文献的同时,积极引进资产阶级法律,有力地推进了法学研究和立法工作,这种努力与空前的民族、政治、社会危机交织在一起,也推动了中国法律的现代化。
——摘编自袁敏殊《西方法律、法学的输入与中国法制的近代化》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我国的法治建设,确立了法律权威,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了法律的胜利实施。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国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适应经济社会新发展新变化,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摘编自杨宝成《新中国60年法律发展的主要历程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近代法律的特色及其作用。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律的认识。
A.建立完备法律体系 | B.体现与时俱进特点 |
C.国家尊重保护人权 | D.民主政治不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