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加强了国家对土地的控制 | B.使世家大族获得了政治特权 |
C.有利于大土地所有制发展 | D.推动了门阀政治的迅速发展 |
A.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 | B.战乱破坏农业生产方式 |
C.战乱导致户籍管理失序 | D.进行赋税改革的必要性 |
A.中央与藩镇博弈的结果 | B.政府对农民人身控制加强 |
C.确保农民生产时间充裕 | D.国家税收征收方式的调整 |
A.强化国家经济管控 | B.基本消除财政困难 |
C.为两税法提供条件 | D.贯彻了抑商的理念 |
A.中央集权制度逐渐地衰落 | B.土地私有制下的土地兼并 |
C.地主与农民之间矛盾尖锐 | D.地主构成封建政权的基础 |
A.西汉 | B.北魏 | C.唐朝 | D.明朝 |
A.阻碍了小农经济有序发展 | B.加剧了豪强地主的土地兼并 |
C.旨在控制人口并稳定财政 | D.反映了赋役制度的重大变革 |
材料一唐初,政府规定:“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贫不能自行者,乡里富人及亲戚资送之;鰥夫六十、寡妇五十、妇人有子若守节者勿强。”这一规定,从长远来看有助于富户对当地乡村的掌控,但也有利于乡村基层的稳定。到了玄宗时期,随着富户阶层兴起,政府也逐渐尝试给富户摊派事务,并且兵役也多由富户承担:“请于江淮转运租米,取州县义仓粟,转市轻货,差富户押船。若迟留损坏,皆征船户。”税、役都由富户负责,看似加大了富户的压力,但另一方面也将权力交到了富户的手中。
——摘编自谷更有《唐宋时期的乡村控制与基层社会》
材料二“安史之乱”爆发后,唐代财政彻底陷入瘫痪状态。面对困境,政府开始了全新的财税政策即两税制,有效改变了赋役不公的状况,大大减轻了贫农的负担,保证了乡村社会的稳定。此后唐代统治者亦多次下令,重申两税制:“天下除两税外,不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通过禁止人口买卖、叫停苛捐杂税、打击宗教势力等手段,政府有效地维护了乡村基层的秩序。而在两税制的背景下,富户成了赋税的主要承担者,这既解决了乡官制下里正没有足够能力收取赋税的缺陷,也有效保证了贫农的基本生存,故而富户阶层最终成了政府在乡村的代理人。至此,富户轮差的户役制兴起,唐代乡村治理模式转型基本完成。
——摘编自胡瑜锴《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唐代乡村治理转型初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唐代乡村治理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中期乡村治理的新举措,并简析其影响。
材料一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至崇祯四年(1631)辽饷结构表
注:明万历末年,为应对辽东战事而加派赋税,称“辽饷”。
材料二清咸丰同治时期(1851—1874)主要财政收入趋势表
注:清咸丰年间,“盐引停运,关税难征,地丁钱粮复间因兵荒而蠲免(注:免除)缓征”。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在国内交通要道设立关卡,依商品数量或价值加征约百分之一的税,称为“厘金”。
(1)明代为应对辽东战事、清代为镇压太平天国而筹措军费。阅读上述材料,指出两者增加军费的主要来源有何不同。(2)结合材料及所学,概括19世纪60—70年代清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变化的总体趋势,并分析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
材料一 秦朝采用户籍制度。 在秦国及秦皇朝时期,并不是所有民户都允许单独立户,允许立户的要求:第一,必须不是商人、开客店者及赘婿、后父。第二,立籍的对象必须是土地的拥有者或是官府授田的对象。秦时除有一般的民户户籍外,还有其他不同类别的特殊户籍。民户户籍有两种:“敌秦人”和外来人。除此,还有官吏的“宦籍”,官吏子弟的“弟子籍”,有爵者的爵籍,属于王族的“宗室籍”,属于贾人的“市籍”及其他贱口的户籍等。凡列入“弟子籍”者,既有被任用为官的权利,又有某种免役的特权。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唐代前期实行的基本赋役制度是 租庸调。据《通典》记载,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总人口为52 918309人,其中不负担租庸调的竟有44700 988人之多。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鳏寡悖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共丁租庸调,并入两税。”两税按户等征钱,按田亩征米粟,租庸调和其他杂税一概并入两税,即所谓“租腐杂徭悉省”,改变了过去“日输月送无休息”的情况。行两税法后,“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户籍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及其引发的赋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