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旨在增强国家统治的威慑力 | B.起到强化社会舆论导向作用 |
C.体现出刑罚因人而异的特点 | D.表明律令儒家化已初具雏形 |
材料 商鞅认为爵位是君主手里最贵重的东西,关系到国家存亡,民众为了获得爵位英勇作战,明君就应赐给他们爵位和俸禄。于是,规定按军功大小得爵赏,赐田宅。有爵者享有各种权益,如按爵级获得供驱使的“庶子”,犯罪时重罪减轻,轻罪免除,犯同样的罪,爵位高低受到的处罚有别等。当然要获得高爵很不容易,但相比身份等级的世袭,军功爵制算是提供了机会——不仅平民,甚至奴隶、刑徒,只要能斩获首级,也就可以获得爵位,循序升级。商鞅还提出“不官无爵”,以提高军功爵的政治地位。对此,有学者指出商鞅并没有废除等级与特权,只是把旧贵族特权转让给了军功贵族,造成了更多的特权阶级。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军功爵制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与世官制相比,军功爵制的进步性。
商鞅变法在战国时期各国变法中成效最为显著,变法使秦国日益强大,奠定了统一六国的基础。
根据材料与所学知识完成问题:
(1)概括商鞅变法与吴起变法的主要不同之处。
(2)分析商鞅变法和吴起变法一成一败的原因。
材料
春秋及其以前,普通家庭亦有正夫、余夫之别。正夫从行投则为正徒,从军则为正卒,正夫实即小家长,余夫即在正夫之外的到达一定年龄而又不独立门户的诸子弟。在宗法制下,宗子继承产业。余子弟靠长兄过活,也养成了一种依赖性心理。在宗法大家破坏之后,有些子弟,甚或一般庶民之家子弟仍乐游散而不治室屋。此类人往往成为政府所打击的对象。商软变法改革家庭组织制度,一方面细析家庭,使子弟自食其力。另一方面,对不分异之家的“余子“要括出而令其与正夫同等服役,即所谓“均出余子之使令”。对于有特权者,要“高其解舍”的标准。使“余子不游事”以避役。秦于授田征役中本无正夫、余夫之别,而是同一标准,均列为编户齐民。家庭结构及家庭关系都简单化了。
——摘编自张金光《商鞅变法后秦的家庭制度》
(1)指出材料反映的秦家庭形式的变化,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归纳说明商鞅变法中促进这种变化的举措。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这种变化的积极意义。
材料 公元前359年,商鞅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摘编自辛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举措。(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商鞅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
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赵鞅的这一政策 ( )
A.遭到了人民普遍反对 | B.导致了战役的失利 |
C.开创了郡县制度 | D.加速了封建制形成 |
7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战国初期,吴起被楚悼王任命为令尹,主持变法。与其他国家相比,楚国旧贵族保守势力强大,他们把持许多重要职位,而且盘根错节,动弹不得。吴起对楚悼王说:“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
吴起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两条:第一,废除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规定封君“三世而收爵禄”。即贵族只要传了三代的,一律收回封爵和体禄、世袭特权。第二,整顿吏治,淘汰冗官。吴起提出“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枝官”,精简机构。
司马迁说吴起“行之于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悲夫!”
——摘编自孙立群《吴起改革的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吴起改革的国内外背景和改革目的。
(2)根据材料,分析吴起改革的重心并简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