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世界的唐朝法律
原则、制度和内容方面的规定
唐律规定对同国的外国人之间与不同国外国人之间发生的犯罪作了不同的回应,即前者适用本国的法律,后者则适用唐朝的法律。用源自佛教的“断屠月”作为法律术语,来补充律典中原有的“秋冬行刑”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尚属首次。唐律规定一般犯罪主体盗毁佛像的,用刑是“徒三年”。但“僧、尼盗毁佛像者,加役流®(仅次于死刑)
令、格、式方面的规定
唐令对唐人自国外返归和外国人来唐人员,由“所在州镇给衣食,具状送省奏闻”即由地方政府主要解决他们的衣食和安置问题。唐格对久居唐朝的外国人娶唐朝汉人妇女为妻妾后,回国时能否带着她们一起回国做出答复,“准别格‘诸藩人所娶得汉妇女为妻妾,并不得将还藩内。”即不能帝着唐朝的汉人妻妾回外国。唐式对派往外国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保障。
中华法系的形成
日本、朝鲜和越南等一些东亚国家派出本国遣唐使,到唐朝学习包括法律在内的文化。在日本古代法制史上具有十分重要地位的《大宝律令》就是《永徽律》的翻版;《高丽史·刑法志》记载“高丽一代之制,大抵皆仿乎唐。”这些东亚国家从中受益并成为中华法系的成员国,最终造就了中华法系。
——据王立民《论唐朝法律的开放性特征》
围绕“唐朝法律开放性”的主题,结合相关史实加以分析说明。A.地方割据势力削弱 | B.民族交融的加强 | C.边疆治理能力提高 | D.国家向心力犹存 |
A.确立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 B.力图构建战后国际新秩序 |
C.积极谋求世界霸主的地位 | D.建设一体化国民动员体系 |
农具革新带来的乡村变革
1951年1月,农业部部长李书城指出,几千年来中国农民就一直被落后的生产工具束缚看,改进和补充农具成为当时发展生产的重要环节。
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改造和新建了农具修造厂,推进农具革新,国家出台致策鼓励各地群众通过自力更生的方式进行农具改造。双轮双铧犁是当时在全国推广使用的典型新式农具,山东省在27个农业社做了小麦产量对比试验,在同等条件下,双铧犁比旧犁平均增产22.2%。拖拉机成为当时先进生产力的象征,当一个拖拉机手成为众多青年人的梦想。据统计,1949-1957年,全国农业总产值增长了85.3%。
革新后的农具为农村发展互助合作社创造了条件。如松江省集贤县1951年只有较高级的互助组64个,随看新式农具推广数量的增加,1952年该县的高级互助组增加到368个。还出现了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许多农村因此有了公共资金积累,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一些地区还用公共资金开办了农忙托儿所、农村合作医疗,为五保户提供吃、穿、柴火、教育等福利。新农业技术的推广使用还提升了农民学习文化知识的意识,有的地方将识字扫盲与生产劳动的内容密切结合。他们学习的课文中充满着“玉米杂交”“颗粒肥料”“除四害”等字句。
——据苏泽龙《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业萆命实践与社会主义乡村建设》
以“农具革新与乡村变革”为题写一则历史短文。(要求:表述成文。叙述完整;立论正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A.追求司法公正 | B.促进学术繁荣 | C.争取大学支持 | D.推动城市自治 |
A.工业化进程推动社会分工变化 | B.蒸汽时代教师生活境遇的改善 |
C.机器生产使阶级结构发生变革 | D.工业革命促进教育体系的完善 |
A.完善了人文主义的基本内涵 | B.瓦解了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 |
C.复兴了古希腊、古罗马文化 | D.有助于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 |
A.华商、日商、英商 | B.日本、华商、英商 |
C.英商、华商、日商 | D.华商、英商、日商 |
A.旨在顺应近代化的潮流 | B.受制于传统观念的束缚 |
C.标志着朝贡外交的转型 | D.体现“中体西用”思想 |
A.孕育着精耕细作生产方式 | B.水利工程兴建渐成规模 |
C.农业进步促进了文学创作 | D.传统农耕经济取得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