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城市化进程加速 | B.重农抑商政策瓦解 | C.工商业市镇兴起 | D.商人群体实力雄厚 |
经济伦理是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理论综合。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包含生产伦理、消费伦理、分配伦理和交换伦理等方面,侧重于经济和道德的整合,在世界思想文化史上独具特色。
材料一
思想家 | 主张 |
管仲 | “力地而动于时,则国必富矣。” “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 “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 |
老子 |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耕种、播种)。” “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
孔子 |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 “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
材料二 自秦之后,以先秦诸子中道家、儒家为主整合其他思想,构成这一时期思想发展特色之一。魏晋时期,佛教思想乘虚而入,成为经济伦理思想的另一资源,直至隋唐统一、儒家经济伦理思想复苏。宋明时期,一方面产生了程朱理学影响下的经济伦理,另一方面在民族纷争日益严重的挑战下催生了“儒家功利主义”的经济理论。明清之际,“泰州学派”王艮创立“百姓日用之学”,李贽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命题,黄宗羲提出“工商皆本”的本末论,顾炎武也从同样的人性观点出发,提出圣人“用天下之私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的思想。
——摘编自唐凯麟、陈科华《中国古代经济伦理思想史》
(1)根据材料一、归纳春秋时期经济伦理的内涵。(2)根据材料二、指出两宋到明清之际中国古代经济伦理的嬗变,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原因。
人物 | 观点 |
咸丰皇帝 | 实旗人绿营战斗力渐衰。剿粤匪(太平军)计,着各督抚分饬所属,各就地方情形妥筹办理团练,所有团练壮丁,限于各州县,不得远行征调。 |
曾国藩 | 安天下者,各户各州县自有堵逆之则。然粤匪蔓延数省,岂能让我湘勇画地为牢?跨地流动者,方弥旗人绿营之不足。 |
A.镇压太平天国的决心 | B.对待地方武装的态度 |
C.应对西方列强的策略 | D.推进洋务新政的途径 |
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后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 | 《后汉书·南蛮传》 |
远夷之语,辞意难正。有犍为郡掾(官职)田恭(人名)颇晓其言,臣辄令讯其风俗,译其辞语。 | 《东观汉记》 |
越裳,南方远国也。译谓传言也。道路绝远,风俗殊隔,故累译而后乃通。 | 《汉书·平帝纪》 |
A.致力制度变革 | B.促进民族交流 | C.推动疆域扩展 | D.完成文字统一 |
A.经济联系密切 | B.财政结构趋同 | C.农耕经济衰退 | D.社会流动增强 |
A.劳作方式发生变化 | B.战争样式出现根本变革 |
C.驰道网络基本形成 | D.马在中原获得文化接纳 |
A.逐步调整工作重心 | B.积极筹划工商业改造 |
C.开始组织战略决战 | D.主动开辟第二条战线 |
A.官员选拔与管理机制 | B.民族关系与边疆治理 |
C.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D.户籍制度与赋役征收 |
A.文书行政有利于社会治理 | B.邮驿制度加强了边疆控制 |
C.人口迁移推动了经济发展 | D.干道建设增加了财政负担 |
材料一 清末民初,西方律师制度被引入中国。当时,在认识到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黑暗后,“睁眼看世界”的先进中国人着手引进西方司法制度,尝试实行律师制度,所谓“既可以牵制法官不至意为出入,且可代人民诉讼剖白是非,其用意深且远也”。武汉是近代中国较早出现律师身影的地区之一,当时在汉口租界内,比较有名的有裴赉、福禄等洋律师。1909年至1910年间,湖北积极筹设各级审判厅机构,在武昌先后设立了高等审判厅1所、地方审判厅1所和初级审判厅1所,在汉口、宜昌、沙市也分别设立地方审判厅及初级审判厅各1所……律师与讼师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接受过以西方法律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新式法律教育。
——摘编自朱英、魏文享《近代中国自由职业者群体与社会变迁》
材料二 新中国的人民律师制度是在废除旧法统、创立新的法制体系的过程中创建并发展起来的。1949年,中共中央逐步废除了国民党旧的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我国新的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开始建立。1950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查案件,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辩护。”至此,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律师辩护制度在法律上获得了明确规定,律师参与诉讼的身份和地位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确认,我国律师制度建设和研究取得重要进展。1956年,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工作的请求报告》,对律师的性质、任务、工作机构等作了原则规定,任务包括接待群众来访,刑事辩护,担任机关、企业、团体的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性质上,律师既非审判人员,又非行政机关干部,而是社会团体中的一员。到1957年6月,全国已有19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律师协会,同时借鉴苏联经验,共建立了817个法律顾问处,有专职律师2572人,兼职律师350人。
——摘编自王福强、付子堂《实践驱动:新中国律师制度研究70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律师群体发展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律师制度建设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分析律师制度建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