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一张小小的婚帖可以见证婚姻习俗的变迁。如对清朝宣统元年的“童养婚帖”研究发现,在该“婚帖”的右侧有四句话“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中间注有乾造与坤造,即男女的生辰八字,该“婚帖”上还写有“聘礼白银两百二十两”。最后用农历落款日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三,在左侧写有“和合百年”作祝福话语。
——摘编自侯锦彬《结婚证演示结婚习俗变迁》(《广州日报》2006年9月)
材料二 第一条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摘编自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材料三 新中国初期,战斗英雄、劳模和解放军成为了新时代女性的偶像。同时,人们在择偶时非常重视对方的政治出身和家庭成分。“文革”开始后,受极“左”思想影响,女性择偶标准出现了偏差,政治标准成为唯一标准。20世纪80年代,女性择偶时把知识分子摆到了较高位置,文化因素上升到第一位,经济其次,政治因素被忽略。1984年后,“文凭热”有所降温。城市女性择偶中首先考虑男方的综合素质等。此外,“金钱至上”思想开始严重影响着人们,那些个体户或者能把知识直接转化为财富的人,成为女性爱慕的对象。随着改革开放深入,人们选择婚姻的自由度增大,择偶行为向物质满足与心理需求接近。女性择偶观也趋于务实和多元,首先考虑双方感情,除此之外对方的经济收入、物质条件、教育程度、职业、容貌等因素,也成为女性择偶时的重要参考条件。
——摘编自许小玲《从择偶观的变迁看择偶标准的时代性》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清朝末年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婚姻习俗方面的不同点,并分析新中国婚俗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三,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女性择偶标准变化的趋势。
(3)纵观上述材料,就中国婚姻与习俗的变迁谈谈你的认识。
A.经济“滞胀”带来的反应 | B.日、欧崛起对美国的冲击 |
C.美国经济霸主地位丧失 | D.美苏争霸美国处于攻势 |
A.宗法制度的衰落 | B.君主集权的趋势 |
C.分封制度的成熟 | D.世袭制度的崩溃 |
![](https://img.xkw.com/dksih/QBM/2023/10/1/3336561207533568/3336579049062400/STEM/c0f573ea9cd54acd8aa7dbcc4c52c4b0.png?resizew=354)
A.统一封建王朝的建立 | B.政府边疆政策的影响 |
C.北方气候条件的恶化 | D.文化融合趋势的加强 |
材料一 至南北朝,有识者对士族政治以及九品中正制多有批评。君主为了改变门阀势盛,威权下移的局面,开始起用寒庶,典掌机要.标准由出身门第变为以文化考试为主,考试逐渐居于选用官制度的中心环节。
——《阎步克自选集》
材料二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选拔官页的主要方法...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
——邹一南《浅谈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材料三 纵观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的发展趋势,其选拔范围在不断地走向扩大和开放,逐渐由统治阶级内部选拔发展到向全社会开放。隋唐时期,中国再度实现了大一统。包立科举制,把平等竞争机制引入选官制度,向社会各阶层人士敞开了入仕的大门,使封建政府可以从社会各阶层吸纳大量优秀人才进入各个管理部门。
——摘编自张国安《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1)根据材料一,指出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出现的新变化。
(2)据材料二,说明科举制的积极作用。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文官选拔的特点。
A.电影电视艺术的不断发展 | B.无线电技术的发明和应用 |
C.电子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发明和发展 | D.内燃机车和现代交通工具的发明应用 |
A.动摇了清朝的统治根基 | B.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发展 |
C.有利于延缓革命的爆发 | D.客观上削弱了专制的皇权 |
材料一 西汉王朝在部分地区恢复封建形态,分封诸侯王国。汉景帝以后,王国的地位等同于郡。经西汉一代的变化,郡级政区(郡与国)数量与秦代相比大幅增加。西汉末年的郡国总数增至一百零三,共统辖一千五百八十七个县级政区,平均每个郡国的管理幅度为十五个县,也还算适宜。但是对中央政府而言,要直接管理百来个郡,这个范围却是太大了。因此汉武帝在郡级政区之上设立了十四部,作为监察区。首都周围诸郡由司隶校尉部统辖,其他郡国则分属十三个刺史部,每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按六条规定检察地方长官的行为,但不管理地方的行政事务。刺史的品秩只有六百石,而郡太守的品秩却是二千石,“夫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此小大相制内外相维之意也”。这种以小官监察大官的制度行之颇为有效,郡太守大都能克尽厥职,奉公守法,汉宣帝因此甚至发出“与吾共此(指天下)者,非良二千石乎”的感叹。
——摘编自周振鹤《中央地方关系史的一个侧面》
材料二 东汉初年,郡县设置并无变化,但两汉之际的战乱造成人口锐减,为紧缩行政开支,减少赋役负担,刘秀裁并四百多个县,并裁去郡都尉,将其职权合并于太守,使太守权力明显扩大。同时,刺史的权力也呈扩大趋势。西汉刺史作为皇帝耳目权势很大,此后其实权又不断扩大。东汉中后期因战事渐多,刺史常率兵出征,并利用兵权勾结地方豪强。
——摘编自赵炎才《中国传统地方行政制度的主要特征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汉地方行政制度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东汉以来地方行政改革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影响汉代地方行政制度变迁的因素。
材料一1800年8月,拿破仑下令成立民法起草委员会,并限期是年11 月完成。期间,共召开102次讨论修改会议,他亲自主持的达半数以上,最后,又力排众议,简化批准程序,使民法草案在立法院中通过。《拿破仑法典》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并辑集多种的法律、命令、习惯、法理和理想而成的。全典共计 2281 条,分为“人”“财产”“财产取得之各种方式”等三篇,内容之广泛,实不多见。诚然时人及后世对其编制过程及技术多有批评,但《拿破仑法典》所以能供许多国家做模范,且历百余年而不至根本动摇者,或正以此。拿氏之自认可以赖它而垂不朽者,或非纯粹意气之谈。
——摘编自梅汝嗷《<拿破仑法典>及其影响》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民事立法变化发展大事记 建国之初,民事立法受到高度重视,相继制定了《土地改革法》《婚姻法》等诸多有关民事单行法。 依据“五四宪法”并借鉴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1954 年开始第一次民法草案的尝试,因历史局限而未达立法初衷; 1962 年虽也进行了民法典起草工作,但最终夭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国情,采取了先分别制定民事单行法,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民法典的立法方针,先后制定了如《经济合同法》《继承法》《物权法》等诸多民事单行法。 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通则》,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事基本法。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一步。 2020年5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据王勇旗《新中国成立70年民事立法变迁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拿破仑法典》制定的背景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据统计,1922年中共二大时工人党员21名,占195名党员总数的10.7%,到1926年11月工人党员占比已达60%。但是,此后的革命形势发生变化。随着党的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到农村,大批农民入党,使党的阶级构成发生变化。据统计,1928年6月全党党员发展到130194人,其中工人成分占10.9%,农民成分占76.6%。1929年,工人党员占比降为7%,1930年7月降为5.5%,1930年9月又降至1.6%。
——摘编自《中华文摘》文章《中共党员86年之交》
材料二 1953年,在636.9万名中共党员中,工矿企业的工人党员从1950年的32万余人增加到66.6万余人。到了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员队伍构成中的工人人数持续增加。截至2011年年底,从党员的职业来看,工人为704.7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为699.9万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为1925万名,离退休人员为1518.2万名。同时,党组织逐步吸收新出现的社会各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如私营企业主。
——摘编自李贺林《新时期党员队伍组成结构变化的主要趋势》
(1)根据材料一,指出1926~193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结构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员结构变化的主要趋势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