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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6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嬴政建立统一国家后,把战国时期逐步产生发展起来的中央集权制度系统化、完善化,并推行于全国。这一制度主要由三个环节构成。一是建立国家元首制度,称“皇帝”。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从中央到地方的主要官吏,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都按照皇帝的律令和意志办事。二是成立中央政府机构,即三公九卿制,就是朝廷,以协助皇帝领导全国军、政事务。三公九卿制为官僚政治,职事人员各有职分、等级、俸禄,公私分明,政绩有考核,讲效率,有升迁,体制划一,组织完善。三是建立地方行政制度,即郡县两级制度。郡县的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升迁,地方官僚之间没有战乱、兼并之事。此制的实行开创了此后两千年间历代王朝统治的基本模式。

——摘编自袁行霈、张传玺等《中华文明史》


解读材料,提炼出一个观点,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加以论述。(要求:写出观点,观点合理明确,史论结合)

2018-03-22更新 | 694次组卷 | 21卷引用:四川省雅安天立高级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易(0.85) |
名校
2 . 中国历代王朝的监察系统都是支撑皇权的重要支柱之一。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刺史”即是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每年秋八月,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其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作为中央政府派遣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其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但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出自身的地位,可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地位相当于郡守,即地方最高职位)。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材料二 在效忠和效率这对困扰所有国家官僚机构的矛盾中,中国传统国家一向着意点就是前者;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度,生活节奏相当缓慢,不在军情紧急情况下,行政效率一般不是大问题,而效忠与否往往关系着王朝的生死存亡,任何官员个体或者群体对皇权不忠,都是皇帝无法容忍的。一个庞大的全能式的行政体系,本身存在无限扩张权力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另外一种机制制衡,后果将难以设想。这将会导致皇权无法有效地控制局面,中国古代监察系统即是这种制衡机制的表现之一。传统中国的制衡机制,跟其他古代国家相比,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当然,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摘编自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1)据材料一,指出汉武帝时部刺史的特点及其工作机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立部刺史的主要目的及其意义。
(2)据材料二,概述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的功能。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中国古代监察系统中“效忠”和“效率”的关系。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历代均重视对边疆的治理。秦将郡县制推行到边疆地区。汉王朝除了设置郡县外,还设立属国管理内徙边疆民族,使其成为汉王朝边疆防御的重要力量。唐朝追求“治安中国,而四夷自服”,实行开明的治边政策。另外,为维护边疆地区的安定,唐王朝确立了军镇屯戍制度。元朝通过设立行省实现了对边疆地区广泛而直接的管理。清王朝从中外一体(内地与边疆为一个整体)的认识出发,以积极态度治理边疆各民族,使其起到“屏藩”、“拱卫”作用。在实际运作中,突出改革行政体制,如中央设理藩院,主管边疆民族事务,地方则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统治体制。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

材料二:民国初年,边疆问题突出,但是北京政府由于诸多原因,无暇筹边。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开始注意边疆问题。为实现边疆的内地化,国民政府在边疆推行省县制、改土归流,改革盟旗制度等,以达到政治的一体化。制定并实施了开发和建设边疆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如在边地屯垦及移民实边,改善边疆的交通与邮政,改良边疆民众的生产技术,设立边疆金融机构并兴办实业等,以此来发展边疆地区的经济。同时开展边疆教育,提高边疆各民族的文化水平。国民政府政府还下令改正西南少数民族称谓,取消歧视称呼。

——摘编自马玉华《治边政策:从清代到民国的梳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古代治边政策的特点,并简析古代治边政策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古代治边政策相比,国民政府的治边政策有何发展,并分析其原因。

4 . 【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元朝采用汉式中央集权官僚制为统治全国的王要制度,行省之下,设有路、府、州、县,分层统治。但又保留蒙古原有封建制度,即使在汉地亦有五户丝封户,遍布多数州县,并与朝廷分享其分尸所在地之主权。边远地区的统治方式也各不相同,如畏兀儿族由大都护府管辖,吐蕃直属宣政院,湖广、江西等行省境内少数民蔽地区仍由土官、土司世袭统治。元朝建立南北一致的货币及度量衡,但主要的赋税北方则为岁粮、科差,大休以丁与户为征收单位。江南则沿袭宋朝两税制度,分秋税、夏税,接亩征收。元朝多种法律并行,种族不同的涉案人由不同裁判管辖机构,依“从其本俗法”的原则加以审理。不同族群者同涉一隶时,则组织混合法庭共同审理。不同族群法律待遇不同。

﹣﹣摘编自萧启庆《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元朝巩固国家统一措施的主要特点及其成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元朝巩固国家统一措施的影响。
5 . (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西汉初年,文帝、景帝吸取秦亡于严刑苛法的教训,改革刑罚制度。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的处死,轻的没入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废止。秦代时诽谤和妖言罪皆受重刑,文帝下诏废除。秦代大多数罪人都没有刑期,终生服劳役.文帝诏令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满,免为庶人,使“罪人有期”。秦代有黥、劓、刖、宫四种肉刑,文帝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但笞数既多,往往是笞未毕而人已死。因此景帝时,两次下令减少笞数,并对执行笞刑的刑具和执行方法作了具体规定,“自是笞者得全”。 肉刑废除后,刑罚主要为笞刑、劳役刑和死刑,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了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并一直沿用至清朝末年。

——摘编自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等


(1)根据材料,概括文景时期刑罚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文景时期刑罚改革的影响。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漫长的。封建社会的起点,目前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算法。一种,从春秋战国之交即公元前476年算起;另一种,从商鞅辅助秦孝公变法即公元前365年算起;还有一种,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即公元前221年算起。应当说,三者都是言之成理各有依据的。分别以这三个年份为起点,算到1840年,各自都在2000年以上,比西方多了一倍。封建社会的长期性,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停滞,社会总还是在变化的。这种变化,因为微小,仅以前后相接的两个朝代而论可能不太明显,但隔开几个朝代加以比较,是能够看得出来的。可以说:代代相承,变化微渐。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围绕材料,结合中国古代史的具体史实,自拟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阐述。(要求:明确写出论题,阐述须史论结合。)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