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将之置于与行政机构并列的位置。在历史演进中,监察机构的体系越来越严密,相对于行政机构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历代政府重视监察法规建设,坚持依法监察,监察法规逐步完善。监察机构职权涉及察德、察政、察能。同时,为防止地方分离,整肃吏治,历代统治者都重视中央对地方的监察。监察以常驻为主要形式,并辅以不定期的或定期的巡按制。此外,监察御史作为风纪之官,品秩虽低,权势却十分显赫,甚至享有“便宜从事”和“风闻奏事”的特权。但是,监察机关的独立是相对的,其监察功能的发挥受到皇权的极大制约。
——摘编自林志强、张旭日《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特征研究》
材料二 监察官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比较特殊的官职,其产生、职权伴随着平民和贵族的长期斗争。随着共和国历史的发展,监察官基于实践的需要,其权力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人口和财产调查权,到后来的公民道德监督权,再发展到元老遴选权,监察官的地位日益神圣和显赫。由此看出,监察官的权力扩张恰好对其他官员起着很大的制衡作用,从而推动着古罗马共和宪政的平衡与发展。
——摘编自连佳《浅议古罗马共和宪政下监察官制度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特点形成的原因。
A.《浅议我国早期国家政治制度的朝代——夏朝》 |
B.《趣谈周武王与分封制》 |
C.《论隋唐三省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
D.《论清代丞相与军机大臣的权力制衡》 |
A.不利于公众力量的积极参与 | B.有利于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
C.有助于城市建设的科学规划 | D.官员疏于政务贪污腐败成风 |
A.《浅议西周分封制》 | B.《谈北宋“重文轻武”的特点与影响》 |
C.《元朝行省制影响》 | D.《论清代丞相与军机大臣的权力制衡》 |
A.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
B.明清君主专制的发展演变 |
C.浅议历史上的“焚书坑儒” |
D.清代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 |
A.《浅议我国早期国家政治制度的创立者—大禹》 |
B.《趣谈周武王与分封制》 |
C.《论隋唐三省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
D.《论清代丞相与军机大臣的权力制衡》 |
A.《浅议西周分封制》 |
B.《谈北宋“重文轻武”的特点与影响》 |
C.《简议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
D.《论清代丞相与军机大臣的权力制衡》 |
材料一:尚书令左雄上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无真才实学), 则无所施用。
——摘编自[唐]杜佑《通典》卷十三《选举一》
材料二:科举制大事年表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汉代的选官制度以及该制度选官的的依据?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魏晋时期选官制度及其制度选官依据与汉代有何不同。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科举制演变的基本特征。
材料一 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后直接授官,充分适应了君子贤人任官以“轨德立化”的思想。自东汉光武帝始,察举实施中“授试以职”,举主对秀才、孝廉先委以一定职务,以此检验其是否“便习官事”,合格者方举至中央。顺帝阳嘉元年考试经术笺奏,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环节,构成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
——摘编自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唐代科举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允许自由报考,当时的取土原则兼顾着士子的平日才学和科场表现,若仅就规则而言,尚不周严。为杜绝舞弊,自宋真宗朝始,各级考试的试卷一律“封弥”、“善录”,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也实行初考、复考、详定三级评定制度。在宋代,科举入仕者逐渐增多,成为文职官僚队伍中的核心力量。赵宋统治者鼓励敞开言路,士大夫们在处理各类国家事务之际亦敢于负责而直抒己见。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唐代朝廷经常派遣监察官员或特使巡行各地,在视察地方政治的同时,监督校核官员课绩。宋代地方监司既管监察,又掌考课。宋代中央监察部门以整肃吏治为己任,也时常过问官员的善恶、能否。宋廷考察地方官吏时并不专一倚重地方监司,而经常是通过监司、御史台各自系统独立检举、相互核查。
——摘编自邓小南《课绩资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侧谈》
(1)据材料一,概括西汉察举制的选官原则及东汉察举制的发展表现。
(2)据材料二,归纳唐宋时期科举制的发展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科举制的积极意义。
(3)据材料三,概括唐宋时期官员考察制度的特点。
材料一 春秋时期,郡县制开始萌芽。楚、秦、晋等国出现了县,最初设在边地,带有边防性质。郡的出现比县稍晚,也多在边地。到战国时期,在边地的郡下分设若干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封国,将郡县制推向全国。郡县制为汉代所沿用。汉武帝分境内为十三州部。这时的州还只是一种监察区,各州置刺史一人,代表中央巡查郡县吏治。到东汉时,刺史已有固定治所,并掌握了地方行政权,对辖区内郡县官吏实行管理,州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区。州郡县三级制历经两晋南北朝而不变。
——摘编自薛明扬主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材料二 为加强边防,唐在沿边重镇设立节度使。节度使最初只掌兵权,后来总揽军、政、财、监之权,权重势雄,独霸一方。安史之乱后,藩镇“相望于内地”“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喜则连衡(横)而叛上,怒则以力相并”。
宋太祖即位后,革除前朝之弊,“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并采取派遣官员监察地方等多项措施,“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宋太宗时,节度使掌控的支郡也被收回,从此“无复领支郡者”。
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申禀,“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以前中国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唐、宋、元时期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治理措施,并总结从唐朝至元朝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