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科举制虽然自隋唐以来已有三百年的历史,而隋唐时的科举从根本上讲还多多少少的带有荐举制的性质。“唐世科举之柄、额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助、谓之“通榜’”,“自唐以来,进士皆为知举门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北宋时期,出生寒族的士人多无权贵牵引,强烈反对荐举制,要求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太祖乾德元年九月二十七日诏:“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真宗时期,“礼部贡院封印卷首,自此始”,“于内阁糊名考校,分为六等,别录本,去其娃名”。陈彭年等人奉命制定“景德条制”,誉录法和糊名法以科举条例的形式制度化。殿试也在唐早已有之,成为常例制度也是在北宋。开宝六年,太祖亲审知贡举官李昉取舍非当案,这是皇帝亲自处理的第一个科举案,从此殿试作为科举最高考试程序确立下来,并且为明清沿用。
——摘编自路任翰《北宋科举条制考》
(1)根据材料,概括北宋科举考试制度的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宋科举制度改革的作用。
材料一 中国发展模式的价值内核吸取了延续几千年的政治传统的经验。这种传统达到西方难以企及的历史高度:一是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国家机器和军队由中央政府掌握,而非欧洲那样由封建领主或教会掌握。二是高度的行政管理体制,官员由公正、普遍的考试制度选拔,而非西方或中东那样由世袭或门第操纵;三是政治对人民负责,体现一定的“民本主义”。
——摘编自俞邃《“中国模式”之我见》
材料二 英国政体由三部分组成:国王、上院和 下院。专制制度瓦解后,上院成为权力重心。从19世纪起,重心明显向下院转移,20世纪下院成为权力重心。现代君主制的关键是立宪。从理论上讲,英王仍握有最高权力,但实际上,国王只是按政府的决定办事,其私“人行动在某种程度上也要受到政府的限制。世袭的原则不符合现代民主精神,英国人只是在事实上剥夺了上院的大部分权力,在形式上并没有触动它,使其保持了原有的尊严。民主制在20世纪的英国下院体现得相当充分。它由直接普选产生,在理论上获得了充分的合法性。在选举权方面,19世纪末已基本实现成年男子普选权,20世纪主要是使妇女取得选举权。
——摘编自钱乘旦《20世纪英国政治制度的继承与变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政治发展模式的突出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从19世纪到20世纪英国政治的发展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英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启示。
材料 在中国古代政治发展中,始终伴随着皇权与相权的相互制衡、此消彼长。在不同朝代具体的历史背景下,相权会有所加强,但相权加强的时间不会太长,一旦相权过大则会受到压制。在皇权与相权关系变化过程中,两者权力平衡时,多出现国家兴盛、政通人和的局面;两者平衡被打破时,易导致官僚机制运行受挫的不良结果。
——摘编自刘丁如《浅析中国古代皇权相权之争》
根据材料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知识,围绕“古代皇权与相权之争”提出自己的观点,并予以阐述。(要求:观点具体明确,阐述须史论结合。)
材料一 “始皇初并天下,罢诸侯,置守尉,遂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郡置守,一丞、两尉以典之。郡名日内史、三川、河东-巴都,蜀郡、黔中、长沙。后又置闲中、南海、桂林、象郡四郡。凡四十郡。”
——明张岱所著《夜航船》
材料二 元朝制订了一整套比较严密的政策。将行省权力规范在大而不专的模式内。行省实行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行省多名官员中,常常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交参任用。重要政务“事从公议”,而且常有“众论不齐”的情况。成宗朝前后,行省官朝觐述职和不定期迁调,朝廷遣官钩考、巡察等,或经常举行,或成为定制。行省路以下官吏的铨调开用,由朝廷三年次遣使举行。元代行御史台及廉访司法既注意对一般地方官府的普遍监察,更把行省当作地方监察的重点对象。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不惜打破自然地理界限,不顾区域经济联系,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局面。从而使行省官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
——摘编自李治安 《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请回答:
(1)据材料并结 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朝此种制度的设立在政治体制上带来了怎样的变化?这种变化带来怎样的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代加强对行省控制的措施,并分析其影响。
材料 所谓“周秦之变”,实际上就是秦国运用商鞅之道与韩非之术创造了秦帝国和“秦制(秦朝制度)”,此后的历代王朝,就依着这条路径在一直不停地走下去。“周秦之变”,其核心是一场由小共同体(诸侯国)本位到大共同体(统一中央集权国家)本位的转变,是为了将人们对家族的忠诚转移到作为国家代表的君主之上,以君主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通过君主专制的方式加强集权。中国历史亡秦不弃“秦制”,历朝历代其实都在效法秦政,因此,中国历史的明显特征就是它的大盛大衰。
——摘编自谌旭彬《秦制两千年》
根据材料概括观点,并结合所学中国古代史知识,对所概括的观点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实准确,论述逻辑层次清楚)
材料 中国两千年社会的集权与分权
秦至西汉时期 | 皇权集中,对地分不断打压. |
东汉至魏晋时期 | 皇权衰弱。贵族、豪强、地方割据尾大不掉。 |
隋至唐代前中期 | 权力集中,国家统一。 |
唐“安史之乱”至五代 | 分权于地方藩镇割据,四分五裂。 |
宋元时期 | 两宋中央集权,强干弱枝;元朝大帝国不可避免地分权。 |
明朝前期 | 重新集权,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皇权更强。 |
明朝后期 | 商品经济发展,社会富人阶层分离、朝廷党派林立,权力分散。 |
清朝至民国 | 清初集权统治,登峰造极;清末至民国军阀混战,权力分散。 |
——摘编自鞠佳《变革之路一 中国历朝改革得失》
结合中国历史的所学知识,从上述简表中相互关联的事件中提取一个观点并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言之成理。)
材料一 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
——《史记·周本纪》
材料二 秦始皇全面推行郡县制,以郡统县,郡行政长官称守,掌一郡行政等事务,设郡尉负责军事。郡下设县,县行政长官称县令。每年岁末,郡守派遣官吏赴京师上计(地方官吏于岁末年终将一年的政绩汇报给国君或上级官员),向中央呈交记录本郡情况的计簿。朝廷据此行赏罚。县则在郡上计前,向郡守呈交县计簿。中央派监御史监察郡政,纠举弹劾有罪过的官员。
——摘编自《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三 “新皇帝……废除了所有的封建国家和王国,将广阔的国土划分为若干行政区,每一行政区都配备一批由中央政府任命,并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官员。”
(1)材料一中周武王实行的是什么政治制度?受封的主要是哪些人?
(2)根据材料二,概括秦朝中央政府通过郡县制来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郡县制全面推行的政治条件。
(3)新举措相对于原来的封建制有什么特点和意义?
材料 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当时的政治环境也比较宽松,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儒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上地位的升沉演变,跟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变正是同步的。平等竞争的科举考试以及它所体现的对教育的重视、对知识文化的崇尚,对贵族倾向的排斥,它所促成的政治组织的完善等等,都相当接近于近代社会的价值取向。然而,这一切又与封建专制政治和封建经济基础完满地互相适应,从而保持了整个社会形态的凝固式长期稳定。
——摘编自金诤《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
据材料概括唐宋科举制发展成熟的原因,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科举制。
材料 下表所示是明太祖制造的“胡(丞相胡惟庸)蓝(立功众多的凉国公蓝玉)之狱”概况。
狱名 | 祸首 | 祸起年月 | 被株连者 | 被株连时间 | 被杀者总人数 |
胡党之狱 | 胡惟庸 | 洪武十三年正月 | 汪广洋 |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 | 三万余人 |
陈宁、涂节等一万五千余人 | 洪武十三年正月 | ||||
李善长、陆仲亨、费聚、赵庸、陆聚、黄彬、胡美、郑遇春等 | 洪武二十三年四月 | ||||
叶升 |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 | ||||
蓝党之狱 | 蓝玉 |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 | 张翼、陈恒、曹震、朱寿、何荣、詹微、傅友文等 |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 | 一万五千余人 |
傅友德、王弼 | 洪武二十七年十月 | ||||
冯胜 | 洪武二十八年二月 |
——摘编自王桐龄《中国史》(下册)
围绕材料中“胡蓝之狱"现象拟定-个相关的主题,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的具体史实进行论证。(要求:主题明确,阐释史论结合、条理清晰。)
材料一 春秋时代,郡县制开始荫芽。楚、秦、晋等国出现了县,最初设在边地,带有边防性质。郡的出现比县稍晚,也多在边地。到战国时代,在边地的郡下分设若干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封国,将郡县制推向全国。郡县制为汉代沿用。汉武帝分境内为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这时的州还只是一种监察区,各州置刺史一人,代表中央巡查郡县吏治。到东汉时,刺史已有固定治所,并掌握了地方行政权,对所部郡县官吏实行管理,州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区。州郡县三级制历两晋南北朝不变。
——摘编自薛明扬主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等
材料二 为加强边防,唐在沿边重镇设立节度使。为度使最初只掌兵权,后来总揽军、政、财、监之权,权重势雄,独霸一方。安史之乱后,藩镇“相望于内地”,“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喜则连衡(横)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
宋太祖即位后,革除前朝之弊,“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并采取派遣官员监察地方等多项措施,“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宋太宗时,节度使掌控的支郡也被收回,从此“无复领支郡者”。
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申禀,“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至南北朝中国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宋、元时期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治理措施,并分析元代对地方治理措施产生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