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教育感化的事,是从上向下推行延续,前人影响后人。所以,父亲不慈爱,子女就不可能孝顺;哥哥不友爱,弟弟就不可能恭敬;丈夫不仁义,妻子就不可能和顺。父亲慈爱而子女杵逆,哥哥友爱而弟弟倨傲,丈夫仁义而妻凶悍。那些是天生的凶民,只有靠刑罚杀戮来让他们畏惧,而不是靠训导能够加以改变的。
家庭内部取消体罚,孩子们的过失立刻就会出现;刑罚施用不当,老百姓就不知如何是好。治家的宽严、标准也与治国一样。
孔子说:“奢侈就显得不恭顺,俭朴就显得鄙陋;与其不恭顺,宁可鄙陋。”孔子又说:“假如有一个人有周公那样好的才能,但只要他既骄傲又吝啬,那其他方面也是不足道的。”如其这么说来就应该节俭而不应该吝啬了。节俭,即是减省节约以合乎礼数;吝啬,即是对穷困急难的人也不救济。现在愿意施舍的却也奢侈,能节俭的却又吝啬,例如能做到肯施舍而不奢侈,能节俭而不吝啬,那就可以了。
人民生活的根本,就是要靠春种秋收来获取食物,种桑纺麻得到衣服。蔬菜水果的聚积,是靠果园菜圃里出产;鸡肉猪肉等美味,是靠鸡窝猪圈里产生。直到房屋器用、柴草脂烛,无不是耕种养殖的产物。那些最善于管理家业的人,不出门而各种维持生计的物品已经充足了,只不过家里还缺少一口产盐的井罢了。现在北方地区的风俗,一般能做到减省节约,以保障衣食之用;江南地区风气奢侈,在节俭持家方面大多不如北方。
仁,就是不杀生的禁戒;义,就是不偷盗的禁戒;礼,就是不邪恶的禁戒;智,就是不酗酒的禁戒;信,就是不虚妄的禁戒。士大夫的子弟,几岁以上,没有不受教育的,多的读到《礼记》《左传》,少的也起码读了《诗经》和《论语》。即使世代寒士,懂得读《论语》《孝经》的,还能给人家当老师;虽是历代做大官,不懂得书牍的,没有不是去耕田养马,从这点来看,怎能不自勉呢?如能经常保有几百卷的书,过上千年也不会成为小人。
——节选自《颜氏家训》译文
请通过对上述材料的筛选,结合所学知识,从古代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史中任选两个角度阐释《颜氏家训》的史料价值。(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
A.疆土辽阔、人口众多 | B.律法严苛、文化统一 |
C.政治清明、经济繁荣 | D.国家一统、皇帝集权 |
“大一统”指国家在政治上的整齐划一,经济制度和思想文化上的高度集中。某历史兴趣小组以“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国家治理”为主题开展研究性学习,搜集了以下材料。
材料一
甲: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沿革表
朝代 | 高层政区 | 统县政区 | 县级政区 |
秦 | 郡 | 县 | |
汉 | 州 | 郡 | 县 |
三国两晋南北朝 | 州 | 郡 | 县 |
隋 | 州 | 县 | |
唐 | 道 | 州 | 县 |
五代十国 | 道(方镇) | 州 | 县 |
宋朝 | 路 | 州 | 县 |
元朝 | 行省 | 路、府、州 | 县 |
明朝 | 承宣布政使司(行省) | 府 | 县 |
清朝 | 省 | 道、府 | 县 |
——根据周报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整编
——据《中国历史教学挂图》
材料二
西汉王朝在边疆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设置“道”进行管理,而对于归附的边疆少数民族较大的群体设置“属国”进行统辖,在西域、西北、西南、南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各地区不同的情况,分别设置了军政机构对少数民族进行管理。唐代延续了汉代这一民族政策,羁縻府州制度便是这一政策在边疆政策治理上的一个创举。
——摘编自马亚楠《浅析中国古代因俗而治的边疆治理政策》
(1)研究本主题时,兴趣小组为什么要搜集材料一中的史料?(2)分析说明材料二所反映的特点与研究主题之间的联系。
(3)若进一步探究本主题,你认为还需要从哪一角度补充材料?举例说明。
(4)《三国演义》卷首语认为“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
A.西周 | B.战国 | C.秦朝 | D.东汉 |
材料 王夫之认为封建论者是搞无益的争论:“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一如柳宗元所论,王夫之认为秦是行了大公,“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伴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亦何为而非天下之公乎?”王夫之认为,事物都有两面性,但郡县制与封建制相比要好得多,“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
——万昌华《郡县制度评价理论述评》
结合史料与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制度创新与实践”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A.《汉书》的记载比《史记》的记载更可信 |
B.研究历史需要运用多种史料进行互证 |
C.文献资料比考古发现更接近历史真相 |
D.历史文献因其年代久远均变得不可信 |
A.司马迁作为史学家的记载最可信 |
B.《论衡》作为哲学著作缺乏史料性 |
C.两部著作中的记载可以相互佐证 |
D.史料不同得出的历史结论也不同 |
材料一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简,睡虎地秦墓的墓葬主人叫“喜”,是秦王朝一名与法律有关的低级官员。这些秦简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经过分类整理,其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等十种。在《秦律十八种》的“田律”主要涉及农田管理,农业耕种,粮食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其内容也非常简单,其中一条:“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简单释义为:春天二月以后,不可以砍伐山中的树木、木材,不可以在河流中筑坝阻挡河流。《封诊式》是关于查封与勘验程序式的一部书籍,书中大部分内容均以案例为主,有审讯犯人、抓捕、自首、惩办、勘验等方面内容。此外,睡虎地秦简中的一些法律形式影响着后世法律的制定。比如《法律答问》,这部分内容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法条,而是通过问答的方式解决司法中的难题,有的直接给予司法处理的答案或结果。这样的问答有效的解释了法律,解释了罪名有助于司法审判的精准。这种方式,到了后世经常使用。
——姚远《云梦秦简中的秦代法制》
材料二两千年前的秦王朝,我们对他的了解只能凭借前人记述:那是一个短命的王朝,那个王朝暴戾无道……两千年前的秦汉法律,史料所见更是只言片语,语焉不详。是法制落后、人重法轻?还是历史长河漫漫,史料湮灭不全?两千年后的我们难以一窥真相。
——姚远《云梦秦简中的秦代法制》
材料三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
——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法律的特点;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对秦朝法律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一、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秦朝法律与罗马法产生背景的不同之处。
观点 | 作者、出处 |
共40郡(包含黔中郡,没有洞庭郡) | (唐)房玄龄等《晋书·地理志》 |
共36郡(包含黔中郡和洞庭郡) | (清)钱大昕《秦三十六郡考》 |
共46郡(包含黔中郡,没有洞庭郡) | 谭其骧《秦郡新考》 |
出现“洞庭郡”的记载,此前有人认为湘西应该属于黔中郡 | 2002年出土的湘西里耶秦简 |
A.秦朝设郡数目不一 |
B.秦朝没有设立洞庭郡 |
C.洞庭黔中两郡范围重合 |
D.秦朝对湘西设郡管理 |
A.当时郡的地位比县低 |
B.诸侯仍严格遵行分封制 |
C.中央集权制已经形成 |
D.下大夫地位较上大夫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