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创立并逐步成熟的,基本标志是中央专门监察机构的出现和地方监察体系的初具规模,秦设御史大夫,且为副相,在郡设监郡御史监察郡政。汉设御史府,与丞相府并重;丞相遣刺史往地方监察,郡守以下设督邮,负责属地监察。魏晋时御史台独立,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国家专职监察机关,中央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职权有所扩大。唐宋时御史台内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个各有侧重、分工合作的系统,在地方则建立起多重监察制。明清时,御史台易名为都察院,官员设置有所缩减,比较简约精干,大体与中央六部和地方十三布政使司行政系统相适应;分工比较明确,各司其职。
——改编自纪宝成《中国古代治国要论》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趋势。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分析原因。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官的设置源于先秦时期。自秦汉历唐宋至明清,御史由所属机构多变动、仍身兼他任的监察官,发展成机构完全直属皇帝、专司监察的官员。隋唐以后,御史监察机构一般不接受任何一级行政部门长官的指令,行使监察权也不受其干预。御史弹劾、谏官言事常可以不经过本部门长官而直接上奏皇帝。汉御史秩皆六百石,隋唐御史都在六品至八品之间,明代御史和给事中均为七品,清代提高到五品。监察官员的选任有品质、年限、出身等诸多要求。御史制度是上对下的监察纠禁,谏官制度是下对上的匡正建议,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起着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
——宿志丕《中国古代御史、谏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材料二 1978年经美国国会批准、由卡特总统签署的《监察长法》明文规定,监察长及其办公室是负责审计和刑事调查的独立部门;法律规定各部委的监察长都由总统直接任命,并须经参议院同意;监察长有权查阅所在部门的所有记录、报告、文件等资料,任何人都不得阻止它的审计和调查;监察长可向国会报告任何事项而不受所在部门或有关机构限制;除联邦政府道德署外,联邦选举委员会、总统廉政和效率委员会、监察长办公室、独立检察官等都是依据相应法律而设立的专门履行相应职能的监察机构,这就使立法与执法配套、法律体系与监察体系相互协调。
——樊曼莉《西方国家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美国监察制度的特点,并说明其历史影响。
A.科举制度的完善 | B.君主专制的加强 |
C.封建经济的发展 | D.官僚政治的形成 |
4 . 材料一 据载,在周公摄政时就分封了71国,其中大部分都是周的同姓子弟。
分封时要举行隆重的册封仪式,天子“授民授疆土”,将某地区的土地连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封赐给诸侯,由他们去建立国家。诸侯要对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屏藩王室、缴纳贡物、朝觐述职、发兵从征等义务。
周朝的分封则主要是由统治部族对被征服地区主动进行的武装拓展,大大加强了王室对全国疆域的控制,巩固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即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简史》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西周建立分封制度的内容与影响。
材料二 《史记˙商君列传》所说的:“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此举体现了国野制度崩溃,国人与野人界线泯灭的变化。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事在孝公十二年(前350年)。
户籍相伍与集乡聚为县两事,是秦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转折点。
县既由基层的乡聚组成,乡聚以下又有什伍之组织,这样一来,就将过去血缘关系的氏族组织,改造成为从户开始经什伍到乡聚再到县的严密的地缘关系组织,形成了完成意义上的基层地方行政组织体系。
从秦统一天下后将县的幅员定为“大率方百里”的原则看来,在商鞅集小乡聚为县时,必然也已有某种分划的原则。
同时每一县都由国君任命的县令担任长官,也标志着官僚制的完善。
——摘编自周振鹤著《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2)秦国地方行政制度有何重大变化?对秦国加强统治有何意义?
材料三 (汉高祖)认为秦亡的原因之一是不分封子弟,孤立无援,故而又重新分封了自己的若干兄弟子侄为同姓王。……诸侯王在自己王国内拥有较大权力,可自行任命大部分官员并征收赋税,大者地跨数郡,其总地盘超出汉朝廷直辖郡县。
汉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于元朔二年(前127年)颁布“推恩令”,允许并鼓励诸侯王“推私恩”将王国土地再行分封给子弟为列侯。此举没有像削藩那样招致反抗,效果异曲同工,“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此后,又颁行“左官律”“附益法”,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以示歧视,又限制士人与诸王“附益”交游。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简史》
(3)西汉时,中央政府面临怎样的威胁?这是因为汉初实行了哪一制度?到汉武帝时,这一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A.始终面临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 | B.崇文抑武引发社会观念流变 |
C.文化相对于唐代更为繁荣发达 | D.选官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
A.说明儒学正统地位日益巩固 | B.提升了宋代官员的政治素养 |
C.促进了新思想新文化产生 | D.有助于增强阶层的流动性 |
材料一 春秋时代,郡县制开始萌芽。楚、秦、晋等国出现了县,最初设在边地,带有边防性质。郡的出现比县稍晚,也多在边地。到战国时代,在边地的郡下分设若干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封国,将郡县制推向全国。郡县制为汉代沿用。汉武帝分境内为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这时的州还只是一种监察区,各州置刺史一人,代表中央巡查郡县吏治。到东汉时,刺史已有固定治所,并掌握了地方行政权,对所部郡县官吏实行管理,州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区。州郡县三级制历两晋南北朝不变。--摘编自薛明扬主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材料二 隋初沿用州郡县三级制。但南北朝以来,行政区划变化纷繁,反映出地方分权的特点。开皇三年(583),兵部尚书杨尚希上表说:“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隋文帝采用此建议,罢去郡一级,改为州县两级制,并且合并了一些州县,清除了过去层次、机构过多的弊端,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三 宋太祖即位后,革除前朝之弊,“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并采取派遣官员监察地方等多项措施,“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宋太宗时,节度使掌控的支郡也被收回,从此“无复领支郡者”。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申禀,“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以前中国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
(2)据材料二概括指出隋文帝行政区划制度改革的原因及措施。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元时期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治理措施产生的影响。并总结从西周至元朝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发展趋势。
A.宗法族群观念受到重视 | B.统治疆域由东向南扩展 |
C.君臣政治关系得到强化 | D.帝王宫殿模式基本定型 |
A.经世致用思潮的推动 | B.国家政治形势的变动 |
C.门阀士族势力的衰落 | D.科举考试程序的改革 |
A.强化了中央集权 |
B.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 |
C.完善了科举制度 |
D.提升了官员文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