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元朔五年,武帝令各地诸侯王在封地之内分封弟子,由中央政府给予名号,划分全国为十三州,直接代表皇帝监察高官乃至诸侯王,采用逐步将外廷权力转移至内廷的方法,一切文书、奏章、政令一概由内廷官吏执掌。设置太学,学生学业完毕后,即派往各政府机构任事。在全国各地设盐官38处,铁官48处,均统归大司农管辖,直属中央政府。
——摘编自林永光《试论汉武帝的治国为政之道》
材料二 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 元朝同宋一样,把地方分成路、府,州、县,而实际上元代的地方政权不交在地方,乃由中央派行中书省管理。行省长官是中央官而亲自降临到地方……所以行中书省正名定义,并不是地方政府,而只是流动的中央政府。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涉及的汉武帝治国举措。
(2)根据材料二,指出唐代所实行的政治制度,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制度在当时所起的作用。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行省制的历史作用。
A.选官用官制度不完善 | B.中枢机构的决策具有民主性质 |
C.皇帝掌握最高决策权 | D.国家制度对专制皇权有约束力 |
材料一 汉朝由于郡县之外,还有王侯国制度,以致景帝时发生“七国之乱”。汉武帝亲自参与制定适用于十三部刺史的监察法律《刺史六条》。第一条是打击强宗豪右以强凌弱的暴行,余下五条都是针对二千石高官的种种不法行为,如不奉诏书聚敛为奸、喜怒无常任意杀人、选举官吏营私舞弊、纵容子弟为非作歹、勾结豪强鱼肉乡里等等,表明了《刺史六条》的打击对象。《刺史六条》在当时起了很大的作用,也为以后的监察立法提供了经验。
——摘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光明日报》2018年10月21日06版)
材料二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法制文明发展的时代,监察法也有了新发展。玄宗时期,在总结监察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监察六法》:“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摘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光明日报》2018年10月21日06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刺史的职能,并评价刺史制度。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与《刺史六条》相比,指出唐朝《监察六法》的不同之处,并概括产生不同的原因。
A.有利于推动文官政治的形成 | B.发挥了监察机构的有效作用 |
C.体现了地方行政制度的异化 | D.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经济基础 |
A.中枢权力机构职权的扩大 | B.政府决策机制逐步专业化 |
C.官员间党同伐异现象严重典 | D.唐政府重视决策的科学性 |
A.否定了世家大族的特权 | B.提高了参加科考的门槛 |
C.确立了科举考试的权威 | D.凸显了人才选拔的公正 |
A.出身背景影响科举竞争 | B.世家大族把持入仕门径 |
C.科举制是九品中正制翻版 | D.社会阶层流动趋于停滞 |
A.分化事权使各部门相互牵制 | B.抬高文官和士人的地位 |
C.设置专门机构管理边疆地区 | D.设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 |
A.君主专制逐渐弱化 | B.外轻内重军事格局形成 |
C.中枢决策发生异变 | D.任官体制潜伏割据威胁 |
A.强化了国家对地方的控制力 | B.导致了官僚机构的急速膨胀 |
C.削弱了地方州府的物质基础 | D.助长了因循守旧的政治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