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极端民主政治催生出了雅典某些特殊的美德-“自由、平等、友爱”,这些美德最直接地表现了对弱者的同情。与奴隶均为国家所有的斯巴达不同,雅典除少数国有制外,绝大部分奴隶属于家庭个人所有,奴隶主与奴隶并肩工作、共同生活,他们的关系甚至要比夫妻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还要亲密。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杀死了一名并没有犯罪的奴隶,倘若他的杀人动机只是由于担心那名奴隶会揭发自己的可耻丑行,或出于其他类似的动力,那么这个人要被当作杀人犯受审,就好像死者是公民一样”。法律还规定奴隶可以在主人和具有雅典公民身份的第三方陪同下,向施虐者提起控诉。当奴隶受到暴力虐待而忍无可忍时,奴隶有摆脱现任主人并寻求新主人的权利。
——摘编自周芸《论古代雅典“温和”的奴隶制》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末期,部分聪明的奴隶主为避免奴隶逃亡或吸引逃亡的奴隶,逐步改变对奴隶的剥削方式,他们把大范围的土地划分成许多小块,交给赎身的奴隶耕种,由此就变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隶农。进入帝国时代,隶农制获得较大发展,遍布于意大利本土和地中海沿岸各行省。许多贫困农民因不堪政府重税的盘剥和官吏的欺压,也被迫将自己的小块土地“献给”大土地占有者,以求获得“保护”,充当其隶农。恩格斯认为“隶农制是罗马奴隶制占有制生产危机的产物”“是孕育于奴隶社会中的一种新的封建因素”。
——摘编自任宪宝主编《全球通史:人类共同体的历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雅典“温和”奴隶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罗马隶农制形成与发展的时代背景,并简析古罗马隶农制对生产关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