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所谓“富民”阶层,是中唐以来特别是宋代以来崛起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在以农业为基础的中国传统社会,他们主要以农业为致富的途径,但也包括以工商等其他途径致富者。宋人苏辙说:“惟州县之间,随其大小,皆有富民”。南宋叶适对富民的重要性作了最全面的阐述,他指出:“富人者,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也”。宋代以来,国家不断推行改革。历代改革均涉及社会和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但一般来说,均平赋役和整顿吏治始终是国家改革的两个重点。而这两者又均与“富民”阶层紧密相关。“宋王朝对农民的统治是通过户等制而实现”,而乡村组织一级头目基本都是由户等靠前的富民群体来担任。
——摘编自林文勋、杨瑞憬《宋元明清的“富民”阶层与社会结构》
材料二 明清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市镇,一大批工商业市镇以及商品经济发达的府域得到快速发展,其中江南地区尤多。刘家港镇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依托发达的航运,商品北达京师,西至巴蜀,甚至销往欧洲,消费市场十分广阔。明中后期的苏州,占总人口半数以上的手工业者或与之相关联的从业人员在当地生产出的大量商品都被销往外地,江南地区自古就有“重农不抑商,扶商不危农”的商贸传统。江南市镇从农村商业产业链的发端开始,种植经济作物,发展手工制造业,向内、向外拓展交易市场,形成了富有江南特色的商品经济模式。
——摘编自张轶伦《明清江南市镇在商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富民”阶层崛起的原因,并从国家发展与治理的角度分析“富民”阶层产生的作用。(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清时期江南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变化。
材料一 大秦(罗马帝国)以金银为钱,银钱十当金钱一。与安息、天竺交市于海中,利有十倍。其人质直,市无二价。谷食常贱,国用富饶。邻国使到其界首者,乘驿诣王都,至则给以金钱。其王常欲通使于汉,而安息欲以汉缯彩与之交市,故遮阂不得自达。至桓帝延熹九年(166年),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缴外献象牙、犀角、玳瑁,始乃一通焉。其所表贡,并无珍异,疑传者过焉。
——摘编自范晔《后汉书·西域传》
材料二 史籍记载,从宋太祖开宝元年(968年)到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的200年间,阿拉伯帝国的商人、使节来我国的次数共49次。宋代的海外贸易额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很大比例,我国和阿拉伯帝国的贸易居当时海外贸易之首。宋朝时期的阿拉伯商人,不仅从事贸易活动,而且还积极传播伊斯兰文化。此外,他们将阿拉伯音乐和建筑技术等传入我国,把我国的造纸术、火药、丝织、陶瓷等工艺技术带回了阿拉伯帝国,为世界文化交流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摘编自丁克家《唐宋时期我国与阿拉伯帝四的贸易往来及文化交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帝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朝与阿拉伯帝国交往的特点以及影响。
材料一 张骞,汉中人也,建元中为郎。时匈奴降者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而怨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骞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其旁大国五六,具为天子言其地形,所有。语皆在《西域传》。
——班固《汉书·张骞传》
材料二 瓷器是中国人的发明,但是青花却不是,……(它)是波斯工匠在器物表面绘制生动花纹的钴类染料。了解了波斯人喜好的中国工匠利用自己超凡绝伦的上釉工艺,生产出了深受14世纪波斯市场欢迎的精细瓷器。对于青花瓷的大量需求部分得益于地方宗教的约束。《古兰经》禁止使用金银餐盘的炫富行为,因此青花瓷便成了波斯商人宴客时首选的昂贵餐具。
——摘编自卜正明《哈佛中国史·挣扎的帝国》
(1)根据材料一,指出张骞“通西域”的目的,并结合所学概述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概括青花瓷在西亚地区流行的原因。结合所学,指出元朝彩绘瓷器的创新成果及宋元时期瓷器在中外交流中的地位。
材料一:至于藩镇,唐时业已跋扈不堪,五代时,更不必说了。……宋太祖乃用渐进的手段。凡藩镇出阙的,逐渐代以文臣。属于节度使的支郡,都令直达中央。各州官出阙,都令京朝官出知,以重其体,又特设通判,以分其权。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大历史》
材料二: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
——《史记》
“国家根本,仰给东南。”
——《宋史》
——杨远《西汉至北宋中国经济文化之向南发展》
材料三:宋代文化的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时期之内达于顶峰,不但超越了前代,也为其后的元明之所不能及。
——摘编自邓广铭《宋代文化的高度发展与宋王朝的文化政策》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初加强地方控制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汉至宋南方发生的变化。
(3)结合材料三及所学知识,指出宋代文化高度发展的原因。
材料一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管军事)、提举常平(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有安抚使用武人。
——摘编自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北宋)开封以经商为业的有二万多户,囊括米、盐、茶等各类商品贸易。号称“正店”的大酒楼有七十二家,兼具饮食与商品贸易的多种功能,作为商人验看商品质量、商定商品价格、签订契约的场所。……酒楼、茶坊与娱乐场所瓦子,都通宵营业。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材料三 每当人们在中国的文献中查找一种具体的科技史料时,往往会发现它的焦点在宋代,不管在应用科学方面或纯粹科学方面都是如此。……中国的科技发展到宋朝,已呈巅峰状态。
——摘编自[英]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北宋地方官制呈现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该地方官制对北宋王朝产生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概括北宋城市商业发展的主要表现。
(3)根据材料三,概括该学者关于宋代科技发展的观点,结合所学找出支持该观点的史实。
“流动”的宋朝
材料一东京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家,天下转漕,仰给在此一渠水”“汴水横亘,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尽南海。
——《宋史》
朝廷创置榷场以通南北之货...内足以专课息之源,外足以固邻国之好。
——《宋会要辑稿》
朝贵人家选婿,于科场年,择过省士人,不问阴阳吉凶及其家世,谓之“榜下捉婿”。
——(宋)朱彧《萍洲可谈》
典卖倚当庄宅田土,今后并立合同契四本,一付钱主,一付业主,一纳商税院,一留本县,违者论如法。
——《宋会要辑稿》
材料二太宗时,置榷属于京师,诏诸蕃香药宝货至广州、交险、两浙、泉州,非出官库者,无得私相贸易。
宋初制定的《私茶法》规定,“民茶折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计其直百钱以上者杖七十。”
——以上两段材料均出自《宋史》
(1)据材料一、二概括宋朝社会“流动性”的特点,并简述其表现。
(2)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朝社会“流动性”的原因及认识。
材料一 宋朝时期值得注意的是,发生了一场对整个欧亚大陆有重大意义的商业革命,中国首次出现了主要以商业,而不是以行政管理为中心的大城市,比起国内贸易的突飞猛进,对外贸易增长更为明显,对外贸易量远远超过以往任何时候。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宋朝,大批出身平民家庭的士人进入政坛,人们的婚姻择偶也以当下政治、经济地位为重,而不再关心祖先名望。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贱民阶层数量显著减少,家内服役奴婢更多地来自雇佣。无地农民与地主签订契约,租种土地也较少受到契约关系以外的人身束缚......土地买卖、典当基本不受官府干预,仅办理法律手续,缴纳交易税即可。对于百姓迁移住所、更换职业,以及日常生活标准,官府的限制也比前代更为松弛。
材料三 明清之际,松江府一带“所出布匹,日以万计”,远销湖广、江西、两广、陕西、山西、北京以及北方边疆地区。……当白银成为合法通货之后,对于这种远距离的商货贸易也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商业资本也十分活跃,全国各地出现了许多商人和商人集团,在当时较著名的由徽商、江右商、闽商、粤商等,全国各地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了许多以经济职能为主的新兴城镇。
——摘编自齐涛主编《中国通史教程.古代卷》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宋代“商业革命”的主要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社会出现的新变化。
(3)根据材料三,概括明清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
材料一 从《东京梦华录》可看出北宋城市和唐时面貌大不相同。在汴京,街面店铺、作坊、旅馆、50余炉的饼铺、二三层楼的酒家(官营或私营都有),与住宅、寺宇杂然并见。很多大城市里每日天未明到深夜,甚至通宵都有营业。夜市上除了有大众化的食品和用品,便于夜间“勾当公事”的人和一般平民购买食用。批发商业的组织形式在北宋也有新的发展。“行”不但是批发交易的场所而已,并且是一种新起的批发机构。在城市内外河畔桥头交通方便之处或街道广场上都有各种“行”的设置。
——摘编自马媛媛《从〈东京梦华录〉看北宋经济发展》
材料二 明清时期中国国力昌盛,经济对外依赖较小,因此即使政府实施大量对外贸易政策也无法显著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虽然郑和下西洋对我国当时对外贸易有一定影响,但其出发点却并非发展本国经济,朝贡贸易所得商品大多为奢侈品,不利于市面流通。西方国家发生工业革命时最主要的原材料为铁、煤炭等物品,由于海上运输局限性,上述商品无法大量输入中国,因此我国错失大力发展综合实力的最佳时机。
——摘编自张恋绮《明清时期我国对外贸易特殊浅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朝商业发展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我国错失大力发展综合实力的最佳时机”的原因。
材料一 元朝立国后,将民间的工匠强行征调集中,单独编入户籍,称为匠户。除非官府放免,否则匠户终身为匠,子孙亦不许脱籍。明代因袭元制,将民户分为三等,即民户、军户、匠户,其中以匠户地位最低。他们必须为官府提供无偿劳役,“住坐之匠,例月上工十日”,轮班匠“以三年为班,更番赴京,输作三月”。
——摘编自齐涛《中国古代经济史》
材料二 由于匠户的不断反抗,明成化年间开始允许轮班匠以银代投。清朝建立后,废除了匠籍制度,将匠班银摊入地亩,匠户获得了一般民户的法律地位,结束了无端服役的历史。官营手工生产实行雇募劳动,受雇工匠由官府发给银粮,待遇较丰,劳动积极性提高,官营的生产得以长期稳定。
——摘编自史志宏《清代废除匠籍制度概述》
(1)结合材料一,概括指出元明时期匠户的特点。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清代废除匠籍制度的意义。
材料一 春秋战国——秦汉时期农业发展情况
朝代 | 春秋战国 | 秦汉 |
公元年代 | 前770—前221 | 前221—220 |
耕地面积/万hm2 | 1533.3 | 3813.3 |
粮食单产(kg/hm2) | 712.5 | 825 |
粮食总产/亿kg | 102.7 | 295.7 |
口粮总量/亿kg | 111.4 | 208.8 |
粮食需求/亿kg | 123.7 | 232.0 |
人口/万人 | 3200 | 6000 |
人均占粮/kg | 320.5 | 492.9 |
——摘编自吴宾《中国古代粮食安全问题研究》
材料二 “在粮食安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不能认为进入工业化,吃饭问题就可有可无,也不要指望依靠国际市场来解决”。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科技支撑。解决吃饭问题,根本出路在科技。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要发挥我国制度优势,让农民能获利、多得利,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多措并举、凝聚合力、久久为功,才能牢牢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
——改编自李浩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春秋战国到秦汉农业发展的趋势,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政策支持和农业技术角度,概括现代中国应对粮食安全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