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加重人民的负担 | B.实现了富国强兵 |
C.使北宋走向衰亡 | D.加强了社会管控 |
A.宋代社会风气因循守旧缺乏创新 |
B.明朝对思想文化的控制有所放松 |
C.明朝比宋朝的观点更加准确可信 |
D.历史评价易受到时代环境的影响 |
A.青苗法旨在敛财于民 | B.边境更具备推行青苗法的条件 |
C.改革者从政经验不足 | D.变法措施激进蕴含着失败因素 |
材料 宋神宗认为:“天下自五代分裂,多置郡县,以固疆圉。由是役繁民困,其议并省之。”因而进行了州县省废的改革。这场改革主要发生在王安石当政期间,先后持续十几年,一批州县被合并裁撤,但也有一些州县得以复建和新建,实际废州27个、复建5个,废县144个、复建和新建28个。王安石指出:“东南州县,大抵患在户口众而官少,不足以治之……而河北所置州县太多”。河北东西两路是罢废州县的重点,其中废州1个,废县38个,复建5个,实废33个,占全国实际废县数的28%。东南地区如两淮、两浙、福建等7路,废州4个,废县3个,不及河北之零头,却又新置4个。州县并废新建的主要依据是户口,但以神宗元丰初年州县并废后的数据为例,河北路有2134929户,却有33州106县,平均每县11650户;两浙地区有1778963户,才有14州79县,平均每县22518户。
——摘编自马玉臣《试论宋神宗时期的州县省废》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神宗时期州县省废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宋神宗时期州县省废改革的特点。
借贷方式 | 实际支给 | 还贷数 | 实际价值 |
现钱例 | 1000文 | 1200文(借钱还钱) | 1200文 |
120斗(借钱还粮) | 2400文 |
A.加强人身控制 | B.放松经济控制 | C.税收的公平化 | D.实物的货币化 |
A.历史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 B.史学方法决定历史观点 |
C.时代越接近评价越客观 | D.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
材料一 王安石曰;“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司马光曰:“此乃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司马迁书之以讥武帝之不明耳。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桑弘羊能致国用之饶,不取於民,将焉取之?果如所言,武帝末年安得群盗逢起,遣绣衣使者追捕之乎?非民疲极而为盗贼邪?此言岂可据以为实?”
——据《宋史·司马光传》
材料二 王安石希望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希望用增加生产和夺兼并之力来改善财政状况。他的变法手段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他更多地重视商品货币的作用。王安石变法思想和变法举措有很大的前瞻性,他的变法思想可以说是我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对中国走向近代的朦胧探索。
——据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1)分别指出司马光和马克垚对王安石变法的态度及理由。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影响历史评价的因素。
材料王安石变法与他早期在浙东的施治经历多有关联。北宋时,浙东负山近海,河渠淤塞,深受海水倒灌与干旱之苦。当地民众常将田地质押给“豪右”,靠借高利贷维持生产。王安石到任后,深感当地生财无道,地方无可用之才,学校无教导之官,不利风教,遂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成效显著。有诗赞曰:荆公(王安石)宰吾鄞,学校振士风。留心及水利,经游详记中。旱涝切民瘼,往返劳行踪。当时青苗法,实惠遍村农。
——摘编自岑华潮《王安石与浙东的崛起》
(1)据材料概括当时浙东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王安石变法所借鉴的浙东施治措施。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王安石在浙东的施政原则。
材料 “禄胥吏”是“熙宁新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仓法关联配套,在加俸养廉的同时,对贪渎的行为进行打击控制。在神宗朝之前,胥吏中多数毫无俸禄可言。王安石指出,在旧的财政体系中,大量管理成本和注意力被用于“生事以取赂养吏人”,这样不但增加了百姓的负担,更重要的是产生大量无益全局,却方便胥吏从中牟利的事务,使信息壅蔽、事项丛脞,反而妨碍机务。另一方面,又会出现“近则太详,远则太略”的弊端,因为远事无利可图,而近事却方便套取贿赂。决定对仓库管理及诸司吏员公人增加薪俸,而约之以严刑峻法:“乞取有少多,致罪当有轻重。今一钱以上,论以一法,恐未善。又增禄不厚,不可责其廉谨,宜岁增至一万八千九百缗。在京应千仓界人如因仓事取受粮纲及请人钱物,并诸司公人取受应千仓界并粮纲钱物总计赃钱不满一百徒一年,每一百钱加一等;一千流二千里,每一千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其过致并与者,减首罪二等。若许赃未受,其取与过致人,各减本罪一等。已上人,仍亦许陈首免罪、给赏。”
——摘编自雷博俞菁慧《北宋熙丰时期养育与约束并重的吏治体系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宋“熙宁新政”吏治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宋“熙宁新政”吏治改革的意义。
材料一 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
——《商君书·画策》
材料二 盖君子之为政,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如其不能立法,而欲人人悦之,则日亦不足矣。使周公知为政,则宜立学校之法于天下矣;不知立学校而徒能劳身以待天下之士,则不唯力有所不足,而势亦有所不得也。
——王安石《周公》
(1)材料一中商鞅认为“善治者”的治国方略是什么?这对商鞅变法的结果产生了什么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回答王安石认为实现“天下治”的方略。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王安石变法中“立学校之法于天下”的具体措施。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影响“法治”效果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