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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8 道试题
1 . 1913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国务员须副署临时大总统公布的法律及命令。”这一规定旨在(     
A.实现君主立宪目标B.限制袁世凯专权
C.结束清朝封建帝制D.确立总统共和制
2 .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是(     
A.《钦定宪法大纲》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民国宪法》
2023-05-29更新 | 154次组卷 | 19卷引用: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勤建学校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3 . 近代某一法律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该法律的进步性是(     )
A.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B.宣告了封建制度的终结
C.宣示了中华民族独立D.开启了政治民主化进程
4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统,负其责任”,“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据人民版《历史·必修一》等整理

材料二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了起来。

——摘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材料三   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3)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改革开放后体现材料三中“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两件大事。
2022-04-07更新 | 120次组卷 | 2卷引用:学易金卷: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上学期期中考前必刷卷(广东专用)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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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谢俊美教授认为:“从法理上讲,《临时约法》规定的政治制度并非责任内阁制,而是美国总统制的变种,在本质上仍是总统制。”该学者做出上述判断的主要依据可能是《临时约法》规定(  )
A.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B.临时大总统公布法律和总揽政务
C.国会拥有自行集会和闭会权D.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6 . 学者音正权指出,由于《临时约法》的制定在形式上缺乏代表性,所以在内容上很难反映各阶层意见,虽然其内容是先进的,但从形式来看,科学性、民主性均有所欠缺。材料反映出近代中国(     )
A.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性B.阶级矛盾难以调和
C.全面学习西方的必要性D.立宪活动的欺骗性
2022-02-28更新 | 30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桂洲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月考历史试题
7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可决弹劾之。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材料二   尽管辛亥革命后,一时看来政治形势还十分险恶,但人们又大胆地寻求新的救中国的出路了,不久便迎来了五四运动,开始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辛亥革命,就没有五四运动。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
(2)综合上述材料,指出辛亥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
2021-12-21更新 | 87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沐彬中学2021-2022学年高一12月月考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易(0.85) |
名校
8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财产……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自由;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和被选举等项权利。”这些规定
A.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否定了封建专制和等级制度
C.使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D.使中华民国实现了真正的民主政治
9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它所彰显的政治意义是
A.否定君主专制政体B.否定了儒表法里治国思想
C.确立君主立宪政体D.断绝了袁世凯称帝的梦想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华民国的国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材料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国新闻网《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时间,分析《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的主要原则,并指出“五四宪法”重要作用。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