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3月15日公布的“网络消费典型案例”之一。
[基本案情]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提供的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将该商家起诉至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法院判令商家立即停止公开监控录像,删除微信公众号文章中“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表述及张某等人的微信个人账号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并向张某等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结合材料,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裁判的理由。
①夏某等人严重伤害了张某的生命健康,属于犯罪行为
②夏某等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③夏某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
④学校对该案中的学生欺凌事件毫不知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范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自己诉讼
②如范某起诉,在此案中W县基层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③吴某家的阳台上的脱落物砸伤范某,吴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若此案进入诉讼阶段,原告与被告对自己的主张均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4月20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发布2018-2021年度临清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剑南春”“金剑南”商标侵权案值得酒业关注。剑南春白酒历史悠久,在广大消费者中有极高知名度,剑南春白酒的销量在白酒行业中名列前茅。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南春公司”)是“剑南春”“金剑南”商标的注册人。被告绵竹市剑西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剑西公司”)生产、销售的白酒产品上突出使用了“金剑春”标识。临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的“金剑春”白酒标识与“剑南春”“金剑南”商标相似,且“剑南春”商标曾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因此,应认定被控侵权商品上使用的“金剑春”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侵害了剑南春公司的涉案两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剑西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9万元。本案严厉打击了白酒商标侵权行为,有助于构筑真品白酒的法律防线,督促白酒经营者创立自主品牌,合法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①短视频“搬运剪辑”行为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不用支付使用费
②影视单位的联合声明实际上是小题大做,其维权行为是自我炒作
③对于侵权行为,受害者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④如明知发布者发布的作品为侵权作品而放纵不管,平台需要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
①耿某在遛弯时被张某家院内种的树掉落的树枝打到头部
②二年级学生钱某在学校滑倒,受伤住院
③赵某家的黄牛将路边穿红色衣服的行人撞倒,致其受伤
④某品牌洗衣机漏电导致消费者受伤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7 . 李大妈一家住在二楼,一楼是邻居小耿家的门面房,小耿把一楼装修成小型的练歌房,每晚都是到12点后才散场,影响了楼上李大妈一家的休息,还引发了李大妈与小耿之间的冲突。近期,在当地人民法院与社区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这一案例中( )
①李大妈与小耿的冲突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②小耿应当承担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的责任
③二人间的矛盾属于房屋所有权纠纷
④小耿应尽量避免对王大妈家产生不利影响
A.①③ | B.②③ | C.①④ | D.②④ |
8 . 乔某在北京房山某小区垃圾场内捡拾废纸盒,发现小区业主楚某家的装修工人正在垃圾场倾倒装修垃圾,于是乔某未经允许就跟随工人来到楚某家内,想要捡拾装修现场中的物品。进屋后乔某不慎坠落地下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乔某将业主楚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17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谁受伤谁有理”“谁弱谁有理”都不是司法评判的因素。本案中,乔某虽严重受伤,但他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楚某家,因此驳回乔某全部诉讼请求。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驳回乔某全部诉讼请求的理由。①违反了民法典中确立的绿色原则
②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法律责任
③违反了民法典中确立的平等原则
④侵犯了周边居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④ | D.②③ |
【缘起】
当今社会,医美成为很多人的选择,由此引发很多纠纷。
【过程】
某整形美容医院甲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展示多幅真人术前、术后效果对比的海报,含“某某光子刀双眼皮、源自韩国、三天拆线、术中零出血、零风险”字样。受海报的效果吸引,杨女士去做了手术,术后出现双眼不对称、视力下降、睁眼畏光、双眼闭合不全等症状,近8万元的双眼皮修复致9级伤残,虽经二次手术,问题几乎没有解决。甲以正常的手术风险为由,拒绝再为杨女士提供医疗服务。杨女士把自己整形遭遇发送甲患者交流群,引发患者广泛关注。甲以侵权为由多次上门约谈杨女士,并强迫杨女士在患者交流群发文道歉,给杨女士造成较大心理压力,杨女士将甲告上法庭。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甲的行为和杨女士术后的行为并指出甲应承担责任的方式。
(2)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说明杨女士的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