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某小学学生刘某乐(10岁)在学校课间时段,使用学习工具贴板卷成简状放置在右眼上观春,而同班同学袁某洋(10岁)用手拍贴板卷成的简状的另一端,由此导致刘某乐的右眼损伤。对某乐受伤后前往校医室,校医非专业眼科医生,从表象检查判断并不严重。返回教室后,刘基乐文母将刘某乐送往眼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经鉴定刘某乐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刘某乐起诉袁某洋及其父母、某小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袁某洋及其父母辩称;无法证实刘某乐受伤的经过系袁某洋造成的。学校存在管理不当的责任,没有对学生的安全秩序进行管理,
被告某小学辩称;学校已经从多方面履行了应尽的安全教育义务,不应对本案承担相应责任。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一、被告袁某洋父母应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刘某乐损失;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被告袁某洋及其父母以刘某乐和某小学对事故存在责任,全部损失赔偿责任由其承担不公平不合理为由,提起上诉。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①张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吴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张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吴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能继承吴某的补偿金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
①王某对赔偿金的主张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如公园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该案适用无过错侵权原则,公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园方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王某侵犯了叶某的署名权
②苏某通过善意取得画作所有权,交易有效
③陆某侵犯了王某的复制权
④王某应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③ | D.②④ |
A.该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其民事关系的客体是18000元 |
B.如双方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可向上级专门法院提起上诉 |
C.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吴某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
D.证据是打官司的关键砝码,应及时保存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
①何某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用赔
②何某要遵循规则,做到文明养狗
③饲养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④小丁父亲未尽安全监管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小王有权要求小明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
②小明的行为没有经小王同意,因此侵犯了小王的肖像权
③小王有权要求小明承担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的侵权责任
④用软件生成的图片不能认定为作品,不构成对小王侵权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是生产者诚信经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③有助于生产经营者免除侵权责任,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④是指经营者发现其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的制度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
②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③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④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诉讼只能由个人信息处理者提起诉讼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发出的请求为要约
②大华渔场当日的回复为承诺
③向阳化工厂因环境污染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向阳化工厂因环境污染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A.①④ | B.①③ | C.②③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