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鉴于唐后期藩镇割据的历史教训,宋朝经过一段时间摸索创建了路制。宋代统治者从唐代转运使的设置得到启发,将这一临时差使变成固定官职以转输地方财赋。宋初在方镇取消之后,中央政府无力直接管理三百多个统县政区,于是设立路来实行间接管理,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漕司)、提点刑狱司(宪司)、提举常平司(仓司)和安抚司(帅司)。漕、帅、宪、仓四监司是宋代的重要发明,自郡县制成立以来千余年,各级政区都有单一首长,认为到了宋代才一反成规,分割事权于各平行的地方长官之手,使它们相互牵制,彼此监督,各向中央直接负责,其官员由中央朝官担任。
——摘编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材料二行省的职掌在忽必烈时期主要是钱粮、户口、屯种、刑狱等民政事务。成宗即位后,行省还具有了领本省军队的权力。行省在权力行使上要受到中书省乃至枢密院的节制。没有中书省和枢密院转发的诏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也不得调动军队。认为行省官员一定时期内还有去觐见皇帝,尽述职之责。为保证行省官尽职,除由监察机构监督外,元廷还采取了省官互迁和奉旨宣抚的方法。元代行省没有重蹈两汉刺史、魏晋都督、唐节度使的覆辙,无疑应主要归功于行省制的特点。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路制出现的背景及其创新之处。
(2)根据材料二,指出行省制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