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世卿世禄制是氏族贵族特权的残余,亦是对君主任免官吏权力的限制。由国君掌握任免权力的官僚制度,起源于春秋中后期。一大批没落的中小贵族离开其原来的宗族,凭借其个人才能,以单纯士人的身份投身于有势力的卿大夫之家,与其投靠的卿大夫家族没有血缘宗法关系,仅仅是凭着对新家主的忠心而受到新主人的豢养。战国时期,这种官僚制度由于士阶层的壮大而获得发展。此时教育制度亦正发生着根本变化,私学培养着官僚的后备人才。这个时期各国的变法,更是从立法与法制上对官僚体制作了制度上的规定,并最终宣告世卿世禄制退出舞台。
——摘编自沈长云等《战国史与战国文明》
材料二 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是一种选拔人才为官的制度。苏东坡曾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朝廷吏部在选拔、任命官员时,要向中正官征询被选任者的家世、行状(道德)品级,“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成为当时官僚选拔的普遍现象。隋唐实行科举制,《通典·选举》载:“隋代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唐代科举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明经、进士两科是常科的主要科目,分别考经义、时务策与诗赋,贵族与平民皆可报考。
——摘编自郭强《中国古代选举制度》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春秋战国时期官僚制度产生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与九品中正制相比,科举制有哪些发展?请简述科举制推行的积极意义。
A.促进贵族政治瓦解 | B.扩大封建统治基础 |
C.推动平民政治出现 | D.简化选拔官吏程序 |
A.反映了君主集权统治的加强 | B.表明三省六部制已名存实亡 |
C.意在增强中枢决策的科学性 | D.利于提高中央政府行政效率 |
材料一 隋代以他官与三省长官共同参议政事,即为宰相会议。唐初建立政事堂,自此以迄五代,宰相会议始有制度化的决策方式。宰相会议的内容十分广泛,举凡军国事务,都可以进行讨论。宰相会议对于各种政事在讨论后所作出的决策,一般即以中书门下奏状的方式上报皇帝批准后,作为与诏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颁布,或者转交中书舍人或翰林学士起草正式诏令颁发。如果皇帝对于中书门下的奏状不予批准,则其所议即作罢论。反之,皇帝的诏令,在一般情况下也要经过宰相会议讨论通过,并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始正式第一次。
材料二 唐五代,在宰相会议中实行集体决策的制度。在政事的讨论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时,不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通过,而是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决定的决策向皇帝上奏状时还必须有全体宰相的联合署名。如果某一宰相拒绝在奏状上署名,则此状即为废状。如果宰相意见未取得一致,各以己见上奏,则属于违反联署制度,往往要被解除职务。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唐代宰相会议的特点。(2)概括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唐代的宰相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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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财政收入显著增加 | B.加强人身控制扩大收税对象 |
C.土地兼并问题得到解决 | D.导致了藩镇割据局面的出现 |
材料一 元光元年,汉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康各一人”。此后,郡国每岁荐举孝康,由朝廷加以考核,任命为官,成为定制。
——据阎步克《汉选官制变迁史稿》
材料二 曹魏黄初元年,文帝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
——《通典》
材料三 科举制度的创立绝不是偶然的。魏晋以来,门阀士族垄断主要仕途,九品中正制成为维护其统治特权的工具。隋朝建立后,隋文帝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实行了一些政治改革,地主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庶族地主势力更为加强: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各级官僚机构更加健全,封建官僚队伍迅速扩大。庶族地主尤其是中小地主迫切需要废除九品中正制,代之以一种新的选官制度,以便通过较为公平的竞争,进入仕途,跻身统治者行列。科举制度在隋朝萌发,宋代科举在隋唐朝制度的基础上,有了不少变化。
材料四 科举之善,在能破朋党之私。……前此选举,皆权在举之之人。……既可(科举),……不能应试者,有司虽欲徇私举之而不得:苟能应试,终必有若干人可以获举也。此实选举之官徇私舞弊之限制。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
(1)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汉至唐三种选官制度的选官标准。
(2)根据材料三,概括科举制度创立的背景。结合所学,指出宋代科举制度“有了不少变化”的具体表现。
(3)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科举制的影响。
A.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工部 | B.尚书省→工部→中书省→门下省 |
C.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工部 | D.尚书省→工部→门下省→中书省 |
材料一 汉唐时期的赋役制度
朝代 | 名称 | 主要内容 |
汉朝 | 编户齐民制度 | 编户齐民须向国家缴纳田租、人头税,服徭役、兵役 |
唐前中期 | 租庸调制 | 受田农民按户每年须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为“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为“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为“庸” |
唐中后期 | 两税法 | 无论主户和客户,都编入当地户籍,依照财产的多少定户等;每户按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
材料二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馀。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书德音,京畿尽放(免)今年税。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文书)榜(张贴)乡村。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
——摘自白居易《杜陵叟》
材料三 初定两税,货重钱轻……虽赋不增旧,而民愈困矣。度支以税物颁诸司,皆增本价为虚估给之,而缪(错)以滥恶督州县剥价,谓之折纳。复有“进奉”“宣索”之名,改科役曰“召雇”,率配“和市”,以巧避微文(法律条文),比大历之数再倍……赋役日重。
——摘自欧阳修宋祁《新唐书·食货志》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汉唐时期赋役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2)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材料二、三的史料价值并谈谈你对唐朝两税法的认识。
时期比例(%)类型 | 核心家庭 (2~3人) | 主干家庭 (6~8人) | 联合家庭 (10人以上) | 其他家庭 | 总计 | |
710-769年 | 户数(户) | 47 | 13 | 9 | 14 | 83 |
百分比 | 56.6 | 15.7 | 10.4 | 17.3 | 100 | |
820-879年 | 户数(户) | 3 | 6 | 12 | 2 | 23 |
百分比 | 13 | 26 | 512 | 9.8 | 100 |
A.经济重心南移 | B.统治政策调整 | C.小农经济衰退 | D.北方战乱频繁 |
帝系 | 唐高祖(618~626) | 太宗(627~649) | 高宗(649~683) | 武则天(690~705) | 唐中宗(705~710) | 睿宗(710~712) | 玄宗(712~756) | 肃宗(756~762) | 代宗(762~779) | 德宗(779~805) |
年平均 及第数 | 3 | 9 | 13.7 | 21.8 | 26 | 28 | 26.7 | 22.5 | 24.5 | 23.7 |
A.肃宗和代宗时期录取人数下降受国家政局影响 |
B.体现出唐朝历代统治者都十分善于吸收人才 |
C.说明唐代中央权力分配格局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
D.唐统治者选拔官员注重对人才的全面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