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清末新政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光绪十八年(1892年),川东兵备道黎庶昌创办“洋务学堂”,“考选学生正副额各二十人”入学,“其课程外国文外,增设科学,而以英语、数学为主科。……从1901年到辛亥革命前,重庆已建有小学堂24所。这些小学堂分为官立和私立两类,以官立居多。官立小学主要有后列几所。巴县高等小学堂,知县霍勒炜于1903年改渝郡书院而成,设于在来龙巷的书院原址。长寿知县唐我圻于1904年倡建了林庄高等小学堂(初名林庄学堂)。1905年,江津知县龚承云改聚奎书院,倡办了聚奎两等小学堂。私立小学堂主要有巴县人许荣龙、曾纪瑞于1901年捐资创办于道冠井的开智小学堂;1907年由重庆回民创设于清真西寺的私立西寺公小学堂。

材料二   “七七事变”后仅一年间,战前的108所高校就有91所不同程度地遭到日寇的轰炸破坏,其中被全毁的有10所。于是幸存的高校陆续向内地迁移,到1944年,迁入重庆地区的高校共计31所,大约是内迁高校的1/2。这31所高校中,计有大学9所、大学研究所1所、独立学院10所,居于全国之冠。当时大后方著名的“文化四坝”即沙坪坝、北碚夏坝、江津白沙坝、成都华西坝中,前三坝皆位于重庆。

——摘编自周勇主编《重庆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重庆近代新式学堂兴起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抗战时期高校内迁重庆带来的影响。
2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华法制文明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夏商周时期,统治者已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秦汉时期,律成为统一法典的主要形式。西汉时期形成的汉律,沿用近400年。隋初,《开皇律》废除了前代刑罚中的鞭刑、枭首等“苛惨之法”。在继承汉魏以来法制经验基础上,唐高宗永徽年间撰成《唐律疏议》,成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它明确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规定刑罚定罪,不以小过而滥行诛杀,其用刑在教人以善;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内容涉及职制、户婚、贼盗、斗讼等各方面,而对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视为细事。唐之后,历代律典多以唐律为蓝本。中华法系是中华文明的灿烂瑰宝。

——摘编自夏锦文《中华法制文明具有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等

材料二   1902年,清廷设立修订法律馆,着手编纂近代法典。从1904年至1911年,在沈家本等人的主持下,以“折中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而仍不戾乎我国历代相沿之礼教民情”为宗旨,初步制定了数十部法律文本,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商法等多部法律。刑律的修订,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的刑罚原则、刑法制度和理论,如正当防卫、罪刑法定、缓刑制度。其中对于犯“十恶”等罪的规定仍被保留下来。同时,清政府开始法政官制的改革,规定大理院“专掌审判”,不受行政衙门干涉。1902年开始的修律与司法改革,遭到不少礼教派官员的强烈反对,最终在革命的枪声中被终止。

——摘编自严泉《晚清中国——告别“万历十五年”式的传统儒家道德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法律改革。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清末的开明专制化过程,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它们是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自变法以后,晚清政权实际上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着从传统专制向开明专制政体转变的历史努力,由于晚清新政的失败与清王朝的崩溃,中国清朝统治者最终并没有完成向开明专制政体的成功转变。

——《清末新政的全方位“解毒”》

材料二   为应付严重的危机,1901年初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其主要内容有:

一、下令停止武科科举考试,“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编练新军的工作在全国展开。

二、命令各省城书院改成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改设中学堂……,建立完整学校制度;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并奖励“游学”。

三、设立商部,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颁布了一系列工商业规章和奖励实业办法,如《钦定大清商法》等。

——摘编自百度百科“清末新政”词条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共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末新政。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